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从全国范围来看,行政诉讼撤诉率极高,这与法院大量运用和解方式处理行政诉讼案件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笔者认为,法院主动提出和解行政诉讼案件很有必要。行政诉讼案件中和解不等于调解。根据诉讼理论,调解与和解是两种不同的制度。调解主要是民事诉讼中的制度,是在法院主导下,当事人双方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解决纠纷的活动。法官主宰、控制和支配  相似文献   

2.
李云 《人大研究》2003,(10):36-37
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 14年来 ,全国行政诉讼案件从 1990年的 130 0 6件上升为 2 0 0 2年的 936 4 2件 ,数量增长之势印证了该法颁布意义的重大。但是 ,近年来 ,行政审判中普遍存在案件撤诉增多的现象 ,全国一审行政案件撤诉率从未低于 1/3,最高达到 5 7.3%,个别法院的撤诉率竟达到 81.7%[1] ,这与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 ,开创行政审判的良好局面很不协调 ,应该引起各级法院的重视和反思。一、行政案件非正常撤诉的成因撤诉 ,是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权利处分原则在诉讼中的具体体现。撤诉又称撤回起诉 ,它是指原告提起诉讼后 ,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或裁…  相似文献   

3.
公民要求改姓名 警方该不该批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案情简介 2002年9月26日,某中学退休教师王先生到某公安分局某派出所递交申请材料,要求将自己的姓名更改为“奥古辜耶”。11月5日,该公安分局告知王先生,对其变更姓名的申请不予批准。11月11日,王先生以警方行政违法为由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警方批准其要求更改姓名的申请,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在诉讼过程中,该公安分局批准了王先生要求变更姓名的申请,因此,12月3日,王先生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称该分局变更后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因此申请撤诉。某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其撤诉申请符合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遂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审理终结。 评析意见 在该案中,公安机关不予批准决定的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公民有权更改自己的姓名,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公安机关不予批准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但是由于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权利必须履行相关的  相似文献   

4.
教科文     
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执行案件的申请费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相似文献   

5.
聚焦中国     
时政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执行案件的申请费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相似文献   

6.
完整构建我国的行政诉讼调解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除了赔偿诉讼之外,不适用调解。但在现实的行政诉讼中,存在着大量通过法院协调最终以原告撤诉的方式结案的案件。理论上,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也存在着误区。这表明我国有构建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必要。我们应正确认定行政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和原则,探索适合行政诉讼调解的最佳程序结构模式,将调解结案作为法定的结案方式作出规定,并赋予调解书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7.
2008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撤诉规定),之后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通过认真执行撤诉规定,积极探索协调解决行政争议的新机制,提倡和鼓励双方当事人通过合意协商,在妥善解决争议的基础上通过撤诉的方式结案。撤诉规定解决了司法实践中行政诉讼协调机制的尴尬处境了吗?目前立法框架下如何规范、规制行政诉讼协调机制?本文拟对撤诉规定进行理论整理,以期能对行政诉讼协调机制的探索提供更多的规制与规范,促进行政诉讼协调机制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8.
最近,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 普通的离婚案件,在开了两次庭以后,原告申 请撤诉,希望与妻子再续前缘。这本是件好事, 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法院却裁定不准撤诉。真 是咄咄怪事!法院的裁定不仅违反了当事人意 思自治的原则,而且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 讼权利。”     古语云“宁拆十座庙,不拆一对婚”。随着 时代的进步,对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给予了 更多的保护,婚恋自由。法院对一般的离婚案 件,考虑到其特殊的民…  相似文献   

9.
《公民导刊》2013,(8):44-44
<正>某县法院在审理王某等四人诉县公安局撤销对其治安处罚决定的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主动告知原被告双方可以和解。有人认为,法院积极运用协调、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但也有人认为,这种做法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原则不完全一致,与行政诉讼的功能和作用不符。法院主动提出和解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0.
非诉行政执行的案件远远高于行政诉讼的案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非诉行政执行中当事人对于行政决定是持认可态度。行政诉讼法出于充分保障公民救济权利的需要,将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延长至6个月,于此同时,如果单行法没有对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另作规定,行政机关若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要等待法定期限届满,这无疑是对行政效率的延误。我国非诉行政执行应改变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规定、完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的催告程序、扩展间接强制执行的种类和实施主体。  相似文献   

11.
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及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于 1989年 4月 4日通过 ,并于 1990年 10月1日起施行。十多年来 ,行政诉讼案件不断增加。据统计 ,1990年至 1999年 ,全国各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5 2 6 70 9件 ,审结 4 986 70件 ;受理的案件范围不断扩大 ,案件类型达 5 0余种。广东省 1990年至2 0 0 0年 6月 ,全省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136 5 6件 ,已经结案 95 .5 4 %。从处理结果看 ,判决维持的 4 5 2 5件 ,占 33.1% ;撤销和变更的 3789件 ,占 2 7.75 % ;准许原告撤诉的 32 6 8件 ,占 2 3.93% ;作其他处理的 2 0 74件 ,占 15 .19…  相似文献   

12.
<正>虽然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案件不适用调解,但"和解"不同于"调解"。笔者认为,只要把握好"度",法院主动提出和解行政争议未尝不可。"和解"不同于"调解"。"和解"是指诉讼当事人之间为处理和结束诉讼而达成的解决争议问题的妥协或协议;也指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  相似文献   

13.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案件除行政赔偿外不适用调解。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规定已不能满足行政诉讼实务的需要。人民法院解决行政纠纷时变通进行和解、协调工作,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同时也暴露了缺少调解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随着《行政诉讼法》修改纳入人大议程,通过修订现行行政诉讼法进行尝试和探索,待时机成熟再订立单行法是较好的选择。  相似文献   

14.
比较法视野中的行政诉讼调解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跃 《求索》2008,(7):129-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除行政侵权赔偿诉讼以外,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但反观我国审判实践,禁止调解在“案外和解”中被悄然规避。自行政审判以来,行政案件撤诉率长期居高不下已是不争的事实,非正常撤诉的现状为行政诉讼立法所始料不及。审判实践中,大量行政案件是原被告在法院的默许甚至动员下通过“庭前调解”协商解决的,只是最后以撤诉的合法形式来掩盖“案外和解”。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ADR的国际惯例也使我们有必要对“公权不可处分”的理论重新审视。“案外和解”这种“异化”了的纠纷解决方式日益增多,且为原被告及法院所接受。调解的“现实需要”,也从另一角度反映了禁止调解制度的现实失落。  相似文献   

15.
某县法院在审理王某等四人诉县公安局撤销对其治安处罚决定的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主动告知原被告双方可以和解。有人认为,法院积极运用协调、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沟通,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但也有人认为,这种做法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原则不完全一致,与行政诉讼的功能和作用不符,且法律明确规定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法院主动提出和解行政诉讼案件台适吗?请谈谈你的看法和观点。  相似文献   

16.
杜云 《公民导刊》2013,(8):45-45
<正>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笔者认为,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普遍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不妥,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原则相违背,也与行政诉讼的功能与作用不完全相符。某县公安局对王某等人的治安处罚决定属具体行政行为,这个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不能以"和解"来断定,必须经过法院审查,要么合法,要么不合法,没有和解的余地!  相似文献   

17.
我们可以结合实施行政诉讼法的实际情况,透过各个诉讼主体当前对实行行政诉讼制度的认识,以及他们参与或者主持行政诉讼活动的实际表现,找出原告撤诉的真实动因,从而揭示原告撤诉在实体上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存在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相似文献   

19.
哪些行政争议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哪些行政争议应被排除在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正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所要解决的问题。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也即是人民法院受理行政争议案件的界限,它决定着司法机关、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争议时的权限及分工。对于行政机关而言,它表明了行政权受司法权的制约程度;对于法院而言,它体现着司法审查权的大小;而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则意味着他们可以对何种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在哪些情况下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司法保护。正因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所以它…  相似文献   

20.
王守国 《长白学刊》2009,(4):157-15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通过认真执行撤诉规定,积极探索协调解决行政争议的新机制,提倡和鼓励双方当事人通过合意协商,在妥善解决争议的基础上通过撤诉的方式结案。撤诉规定的制定和施行,实际上为以司法调解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司法调解中,由于原被告双方实力悬殊以及法官可能的强制行为,合意所需要的自愿、合法难以落实,合意的正当性难以保证。因此对司法调解进行必要的规范就成了保证合意正当性的关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