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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充分认识新时期民间纠纷调处工作的意义,把握民间纠纷发生规律,有效地做好民间纠纷预防调处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一、调处民间纠纷工作的重要作用在我国,用调解的方式平息民间纠纷有着悠久的历史,古代官制中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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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一年多来的积极探索和努力实践表明,乡镇司法调解中心无论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还是在服务经济建设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成功做法确实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但要推广好这项工作,必须正确把握好五个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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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陵县在全县各乡镇普遍建立了乡镇司法调解中心,综合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和思想教育的手段,化解农村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农村各类纠纷,取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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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燕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9,24(5):169-173
目前民间纠纷层出不穷,呈现出多元性、利益性、复杂性和调解难度大等特点,传统的公安调解方式已经无法完全化解纠纷。为适应时代要求,公安机关及时推出了“公调对接”调解模式,即将公安110接处警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接,整合社会纠纷调解资源,主动发现,积极化解,超前预防社会矛盾纠纷,促进治安平稳、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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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仪征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专题视察大调解机制建设工作。视察组实地察看了部分乡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和村调解室,市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室和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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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接处警与矛盾纠纷社会化调处对接机制,是将党政、综治、镇村、公安等多个部门在矛盾纠纷调解中的职责及调解程序、考核要求以制度形式进行有机结合和规范。它推动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公安机关为主承担向党委政府职能部门齐抓共管转变,达到了既及时有效调处矛盾纠纷、维护区域平安,又较好解放基层警力的预期效果。在推行110接处警与矛盾纠纷社会化调处对接机制过程中,必须树立和谐为民的理念。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必须积极依靠地方党委政府,最大可能地增强工作合力;必须在关键环节上出实招,确保对接机制规范运作;必须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必须准确定位调解队伍作用。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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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见模式评析
当下,公安机关调解民间纠纷已经成了中国社会不可或缺的纠纷解决形式。对于民众而言,“有纠纷找警察”已经成了“有困难找警察”的核心内容。对于公安机关而言,尤其是对于公安派出所,调解民间纠纷已经成了主要的工作之一。然而,由于法律对公安机关调解民间纠纷规定的抽象性及模糊性,在公安机关内部,人们对这种现象的态度分歧很大,认为公安机关应该调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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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种利益冲突和磨擦不断出现、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各种纠纷也大量增加的宏观背景下;在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果不能及时疏导化解,有可能发展成群体事件,甚至激化为刑事犯罪案件的微观背景下,公安机关必须有效地承担起行政调解的职责,加大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的调解力度,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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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在健全和完善乡镇人大工作制度上下功夫,使乡镇人大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升了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建立联系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制度。为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了联系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对全县十五个乡镇划成五个联系片,成立以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为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联系指导组,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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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政协》2006,(4)
2004年,泰兴市根据省和泰州市的部署,按照"高起点布局、高标准建设、高要求规范"的要求,健全组织网络,规范运作程序,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大调解机制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从运行一年多来的实践看,大调解机制的作用已初步显现,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全市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从调查的情况看,泰兴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市乡两级调解中心关系欠顺。市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由信访局牵头负责,而各乡镇设立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以乡镇司法所为主,与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市乡两级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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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岑溪市近年来积极创新社会管理,从源头上管控和化解社会矛盾,先后建立了人民群众诉求调处中心、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医疗纠纷调处中心,确保正常运行,并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成效显著。岑溪市人民群众诉求调处中心成立于2007年6月,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对人民群众的诉求进行收集、梳理、分发,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该中心成立以来,接待了大批群众来访,调解处理了一批纠纷和诉求。仅今年1-11月,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347批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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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2,(4):43-50
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关系着社会的安全与发展,公安派出所是承担治安调解、民事调解职能的重要主体。成渝地区基层突出矛盾纠纷呈现特殊性,为了给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针对当前成渝市域社会治理联动机制急需建立、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待健全、城乡典型矛盾纠纷辩证应对机制尚不完善等问题,应加快构建成渝市域调解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城乡典型矛盾纠纷辩证应对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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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把农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认真组织实施,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统筹协调,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镇乡(街道)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确定了专人负责具体抓落实。村党组织精心组织、科学施工,确保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顺利推进;二是精心组织,确保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决定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重大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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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法制处 《城市管理与科技》2015,(6):58-60
一、立法背景
行政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的要求.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对于构建服务型政府、减轻司法压力、缓解社会矛盾有着重要意义.当前,随着首都现代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行政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更加需要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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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治安调解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点,是公安民警实现"三懂四会",即"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的工作目标。了解群众治安调解工作现状、懂得群众治安调解工作方法、深刻理解群众治安调解工作意义.对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社会秩序.为人民群众构建一个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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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组"是浙江农村中一种特殊的基层工作机制,其主要职能就是调解乡民纠纷.不过,作为对乡镇一级司法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或司法所建制的法律模糊性的反应,"政法组"在乡土农村中往往扮演着"和事佬"的角色,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法律在这一熟人社会中的渗入.因此,通过对"政法组"性质和价值的定位,探讨调解过程中法律介入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以及由此分析法律运作的场景组织安排,有助于认清实践中的法律困惑,加深对调解的理性取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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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介绍了民间纠纷的主要特点、发展过程、类型等基本情况;指出公安机关在调处民间纠纷时存在着情况渐趋复杂、事实较难认定、工作范围扩大、重视程度不够、有关部门职能弱化等情况和问题,提出了七个方面的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