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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唐世齐  焦俊峰 《求索》2012,(1):143-145
目前我国对证据概念问题采用了在立法中予以定义的方式,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对法定证据概念采用了事实说。2011年全国人大法工委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证据概念进行了修正,如果相关条款最终得到通过,我国法定证据概念将由事实说转变为材料说。但无论事实说还是材料说,均忽视了证据使用的程序背景,没有从诉讼是一种论辩程序的角度来分析证据问题。有鉴于此,本文借鉴似真证据理论思想,承认证据的似真性,将证据概念问题置于诉讼的对话框架之下进行研究,提出证据是"通过似真推理推出,被用于说服诉讼主体理性的接受诉讼结论的命题"这一新的证据概念。  相似文献   

2.
人类社会已跨入电子(数字)时代,电子数据证据成为一种新的法定证据.电子数据证据是指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设备形成的一切证据材料,或者以电子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证据材料,包括以模拟技术和数字技术生成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证据。电子数据证据具有可恢复性、海量性、虚拟性、多媒体性、国际性等基本特征,可以说它是这个时代的"证据之王"。  相似文献   

3.
案件是有关诉讼和违法的事件。事实指事情的真实情况。本体论的事实是客观现实的,认识论的事实是观察经验的。在不同认识领域,有各自的待证事实。案件领域的待证事实有法律规范性。证据事实是用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手段,它寄寓在载体材料中,通过信息传递与待证事实建立联系。在证明活动中,需用证据材料去拼接完整的待证事实。案件事实是被法律定义了的规范性事实。在事实圈内,待证事实、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形成交叉关系。通过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由待证事实和证据事实构成事实体系。在这个体系中,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具有映射关系。  相似文献   

4.
论证据的基本特征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证据的基本特征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三性说”,也有客观性、关联性的“两性说”,还有仅持关联性的“一性说”。合法性是法律制度层面的规范,不属证据本身固有的特征。客观性和关联性都是客观事物固有的属性,具有事实特征的普遍性,它们都不应该简单地归结为证据的基本特征。证据的真实性要求,体现了主体对证据的认识性。未知事实不是证据,事实要与人的认识相关联才成为证据。关联性分为客观关联性和主观关联性。客观性包含于证据的客观关联性中,合法性包含于法律证据的主观关联性里。证据的关联性应该是一种被人已知的关联性。“已知事实的关联性”,才是证据的基本特征。  相似文献   

5.
刑事证据为何能证明罪案事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错综复杂,但可以通过证据材料的有效收集及信息解读以反映证据事实。证据事实是案件事实的一部分,唯其如此,才能成为证明案件事实的具体手段。证据材料的收集、解读和对证据事实的认定,与案件情节的明晰,既是相互推进的互动过程,也是组织证据体系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证明过程。这一过程中,证据的取舍不完全是事实标准,而可能是公平正义所要求的一些司法理念。  相似文献   

6.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是案件的生命,是案件的灵魂,证据是办案永恒的主题,证据的收集与运用才是司法机关在打击犯罪活动中的核心任务.毒品案件的特点是没有特定的报案人,没有明确的犯罪现场,无特定的侵害人和被害人,侦查方式具有特殊性.毒品案件证据的特点包括证据的相对单一性,证据的即时性,证据的易毁坏性,证据推定力的虚弱性.  相似文献   

7.
毒品案件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侦查的特点,用事实推定原则来认定持有毒品人"明知".在证据尚不能证明行为人是为运输、贩卖时,才能按非法持有毒品罪论处;随时把证据固定下来用以证实犯罪,对技侦手段获取的证据,通过审批程序,步入法制化;对"特情"卧底取得的证据以变更方式处理.  相似文献   

8.
证据是调查和了解案件的基石。用于定案的证据应当经过侦查人员全面细致地审查。用于证明案件的证据应当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本文从证据三性的角度提出证据的审查判断方法。  相似文献   

9.
手机图像具有拍摄的方便性和隐蔽性等特性。手机图像若能证实案件真实情况,并满足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就能当作证据使用。而由于手机图像以影像信息反映事实并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符合视听资料的本质特征,应当归类为视听资料。手机图像的提取、处理与储存必须符合一定的规范才具有证明能力。手机图像当作证据使用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  相似文献   

10.
胡晓霞 《前沿》2010,(18):11-14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有着不同的证据理论,其原因在于是否存在“审前证据筛选程序”。我国学者因受不同证据理论的影响,对证据能力内涵的理解也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观点,即证据能力是指“能否进入庭审”还是“能否作为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同时,对证据能力内涵的研究与证据本质之间的研究具有不可分割性。唯有确定的证据概念,证据能力问题才能获得圆满的解决;而证据能力的研究如果离开了与证据本质的衔接,也难以真正系统地解决该问题。因此,应当坚持证据概念及其属性与证据能力确定上的一致性,证据的属性也就成为判断证据能力的标准。  相似文献   

11.
历史决定论的理解模式、历史主体本身的不成熟以及历史主体与实践主体的混同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主体被遮蔽的根本原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的主体性和马克思主义主体的历史性之间是一种逻辑互动的关系,前者是实现后者的力量源泉,而后者则是彰显前者的基础和保障;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主体有三种存在样态.即知性存在样态、意义存在样态和实残存在样态.  相似文献   

12.
所有人抵押是指所有人于自己所有物上存在的抵押权 ,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确立所有人抵押制度可以防止后次序抵押权人获取不当得利 ,保护抵押物所有人的利益 ,有利于所有人进行融资 ,节省交易手续和费用 ,促进商品流通。我国《担保法》没有规定所有人抵押 ,可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做法 ,从所有人抵押的思路选择、成立、变动等方面入手对此制度作出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13.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行政三分制”这一新型行政管理模式的付诸实践。行政三分制在彰显其制度创新优势的同时,也面临着行政法治契舍的难题,而这则关系到行政体制改革的成败。  相似文献   

14.
贪污犯罪数额的大小,是惩治贪污犯罪的主要依据。在共同犯罪中,犯罪行为人贪污数额的认定相当复杂,既有共同贪污的数额,又有各人分赃所得的数额,还有因贪污的停止形态而未实际获取财产等情形。关于共同贪污犯罪行为人数额的认定,理论界存在着“分赃数额说”、“参与数额说”和“犯罪总额说”等不同的学说。笔者更倾向于“犯罪总额说”。  相似文献   

15.
论业主委员会的制度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业主委员会是城市住房私有化的必然产物,也是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制度支撑.由于政府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之间利益关系复杂,现行法律法规对有关规定的不完善,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失当,业主普遍缺乏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业主委员会在筹备设立和实际运行方面都存在诸多的问题.我国应尽快出台<业主委员会法>,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规范业主委员会各项基本制度;并且进一步调整完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与业主自治的关系,在物权法中明确居民的房屋物权;健全行政程序的有关制度.  相似文献   

16.
论环境公益权--兼论环境公益诉讼建立之实体权利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力  颜运秋 《桂海论丛》2006,22(3):86-88
由于环境法上之权利(权力)的性质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澄清,环境法上的权利(权力)不明晰及其司法实现手段的不足相互作用,使得环境治理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因此,应当明确环境公益权的概念,通过环境立法,合理地配置权力和权利,并由此建立起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实现环境法权的可司法化。  相似文献   

17.
论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事实”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鉴于法条和司法解释内容规定的不明确性和不完整性,需要对虚假诉讼罪中"捏造事实"的含义进行进一步解释。虚假诉讼罪是单一行为犯,利用他人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的,也构成虚假诉讼罪。篡改部分民事法律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也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成立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的行为方式不包括不作为,隐瞒他人已经偿还债务的事实依然进行民事诉讼的,是积极地虚构事实,理应认定为"捏造事实"。若捏造的事实不会影响法院的公正裁决,不能定性为虚假诉讼罪。  相似文献   

18.
传统规律观的立论基础是以牛顿力学为代表的近代经典科学,其理论内涵不可避免地具有时代的局限性和滞后性,所面临的理论困境日益凸显;传统规律概念的界定,偏重事物的内部联系,一定程度地忽视了事物的外部联系,使之走向绝对和机械;由此产生了传统规律范畴的先验性、宿命性悖论,并且衍生出人类真理认识上的悖论。  相似文献   

19.
数据库法律保护的若干争议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信息资料汇集的数据库对经济、科技、文化的发展起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引起了是否应对数据库予以法律保护的严重分歧。关于保护方式也众说纷纭,有版权法保护、邻接权保护、特殊权利保护、专有权保护、不当得利理论等意见,通过深入分析可以看出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最能维持数据库制作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是最佳的保护方式。  相似文献   

20.
实践中,诬告陷害罪的定罪常以考察被告发人行为定性为前提,但是诬告陷害罪的基础是告发人而非被告发人的行为,被告发人行为定性并非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只要告发人诬告行为至少侵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告发人明知其告发的内容存伪,但为使被告发人受到刑事追究仍进行告发,达到情节严重的,告发人即构成诬告陷害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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