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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试析《合同法》中合同义务的扩张及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的民法理论、民事立法实践中对合同义务和合同责任的规定过于狭窄 ,不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 ,也不利于提高交易效率和保障交易安全。新《合同法》中对合同的义务进行了拓展 ,表现为先合同义务 (缔约过失责任和保守商业秘密 ) ,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和后合同义务 ,这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性上均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通知义务一般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及交易习惯产生的义务,一般认为通知义务是一种附随义务,但是通知义务在合同的各阶段所形成的责任是不同的,有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后合同责任等。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通知义务,但是对违反通知义务的法律责任却未作规定,使其作用不能发挥,不利于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3.
按照我国《合同法》货运合同的有关规定,收货人不享有对承运人直接请求给付的权利,并非利他合同中的第三受益人,而仅仅是代托运人接受履行的第三人。这种制度设计在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三方权利义务的配置上有失公允,减轻了承运人的责任,加大了收货人的风险。尤其是第308条关于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规定,对正常货运秩序和交易秩序造成了冲击,不利于维护交易安全。起草民法典时应当依照利他合同的法理对有关规定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4.
合同相对性在合同的履行中有重要意义,但严守合同的相对性亦有一定的缺陷,合同相对性的突破形式上破坏了合同关系的稳定,却使使合同目的得以实现,弥补了合同相对性的缺陷。但在合同的履行中常有破坏合同关系的行为,这种行为同时破坏了合同的相对性,对合同责任承担提出了挑战。笔者就此问题做出了以下分析  相似文献   

5.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在损害救济、启动机制、适用范围、责任主体及制度性质等方面具有区别于合同违约责任与产品侵权责任的独特功能,成为独立的法律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突破了传统私法主要保护单个主体民事权利的模式,直接以消费者群体作为保护对象,以消费安全作为保护内容,其利益基点已经从保证交易利益转向市场安全,直接指向国家利益;已经从保护特定的人和产品转向不特定消费者的安全和利益,直接维护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6.
我国企业在合同管理上存在着诸多缺陷。在企业经营中明显存在签约主体不合格、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担保违反法律规定、不重视合同的权益保障或合同保障超过诉讼时效等问题。石油企业也不例外。加强合同管理 ,从源头上维护企业的交易安全 ;充分利用法律手段 ,应对合同纠纷的发生 ;遭遇合同欺诈时采取补救措施等都是加强石油企业防范合同风险能力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确立的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形式有二种:产品合同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产品合同责任指生产者提供的产品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性能、标准或质量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产品质量法》第28条规定的情形。其责任归责原则根据《民法通则》关于合同的理论、采用过错责任是显而易见的。产品侵权责任则是指因生产或售出的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消费者或使用者人身伤亡或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失,依法应由生产者或销售者负责赔偿的一种法律责任,这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对其…  相似文献   

8.
基于商事交易迅捷与安全的价值追求,商主体有区别于民事主体立法的制度需求.我国现行商主体法律制度过分强调交易安全,以牺牲交易效率为代价,客观上不利于财富的创造.面临全球化的商主体制度竞争,我国的商主体法律制度应从法的价值.立法技术、商事责任与商事诉讼等方面进行完善或重构.  相似文献   

9.
本文通过对“情事变更原则”进行组织的历史考察与横向的国际对比,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认为我国《合同法》取消了草案第77 条规定的情事变更原则,实为合同立法的一大缺陷。情事变更原则是现代合同法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它旨在消除合同履行中因出现情事变更而导致的显失公平现象,维护社会公平及经济流转秩序。《合同法》取消情事变更原则,对维护我国交易秩序的安定不利,也不利于与国际接轨。作者建议,应以司法解释确立《合同法》草案第77 条规定的情事变更原则,以弥补立法缺陷  相似文献   

10.
论公司股东的出资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股东的出资责任关系到公司资本的充实 ,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及社会交易安全等问题。与发达国家的公司立法相比较 ,我国现行的股东出资责任体系还存在缺陷 ,应完善相应立法  相似文献   

11.
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的提出不仅有利于维护商业交易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利益保护机制,还对于完善合同法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进作用.缔约过失理论的发展及其遭遇的挑战,反映了其与相关理论的复杂联系.缔约过失理论具有独立的请求权基础和理论价值,并且在很多方面不同于违约责任以及侵权责任等制度.伴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缔约过失责任在商业交易活动中的适用也日趋频繁,但是对于缔约过失责任的存在基础的认定却颇存争议.因此,明确缔约过失责任的独立性具有必要性.  相似文献   

12.
旅游合同立法初论   总被引:5,自引:1,他引:5  
旅游合同独特的本质内涵使其与传统的民商事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不同。本文通过对旅游合同的界定,初步探讨了该类合同的法律性质、特征、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以及安全保障立法等诸问题。同时指出,旅游合同适用统一合同法明显不妥,进行旅游合同立法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13.
设立中公司交易就是在设立公司过程中的交易行为,是设立中公司的行为。设立中公司交易主要有设立中公司合同和发起人协议。设立中公司在法律地位上属于一种合伙企业,第三人可向承担顺位连带责任的设立中公司与发起人行使双重优先权。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对此问题给予了充分关注。我国对于设立中公司交易责任承担的法律规定却很不完善,建议借鉴先进国家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14.
预约合同初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预约合同的本质是契约。预约合同最早存在于买卖、使用借贷、消费借贷等个别契约之中 ,后被有些国家扩及于所有契约。不同国家对预约合同的立法模式不同。预约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原则上适用一般合同的规定 ;违反预约合同侵害了一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 ,应承担违约责任。我国立法上应补充预约合同的规定 ,完善合同法。  相似文献   

15.
合同的证据效力对维护交易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电子合同在电子交易中订立,给传统的证据法规则带来挑战。实际上,电子合同虽然有着一般合同所不具备的电子化特征,但其证据力和证明力仍然符合证据要求,关键是从立法上确认其证据效力的合法性,以便维护电子商务的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16.
特许经营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法律问题,即纵向方面的反垄断规制和横向方面的对外责任的分担。前者表现在特许经营协议中的有关限制性条款,其必须经得起“合理性原则”的审查,否则,属于非法行为。后者表现在被特许人在经营中引起的对外责任,特许人是否需要承担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特许经营法律问题“两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特许经营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法律问题,即反垄断规制和对外责任的分担。前者表现在特许经营协议中的有关限制性条款,其必须经得起“合理性原则”的审查,否则,属于非法行为。后者表现在被特许人在经营中引起的对外责任,特许人是否需要承担问题。特许人与被特许人它们之间的对外责任分担应以“自己责任”为第一原则,同时又要考虑特许人的控制程度与过错程度,特许人应当承担对外责任,第三人可以基于雇佣人责任、关联企业组织责任、合伙人连带责任、工作物所有人责任以及产品制造人责任向特许人直接主张权利。  相似文献   

18.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以公司董事、经理竞业禁止义务为基础 ,该罪认定的核心问题 ,如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营业、非法利益等理论界定需要从公司法制的角度来廓清。但由于公司法上竞业禁止理论的缺陷而导致上述问题边界不清 ,所以很有探究的必要。涉及有身份者与无身份者共同犯罪、无非法获利而给权利人造成巨大损失的刑事责任问题也有待明确。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指控存在例外 ,诸如竞业禁止义务免除 ,经法定程序确立的董事经理兼任、因履行公司企业契约等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  相似文献   

19.
嫖宿幼女罪是从强奸罪中分离出来的一个新罪名,两者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当行为人嫖宿幼女具有一般情节时,应适用嫖宿幼女罪。当嫖宿行为具有符合强奸罪的加重情节时,虽然强奸罪的最高法定刑比嫖宿幼女罪为重,但综合考量强奸罪的法定刑排列顺序、嫖宿人的主观意图、幼女的过错等方面,以强奸罪论处的刑罚并不意味着比嫖宿幼女罪为重,因嫖宿幼女罪的特殊规定性,以嫖宿幼女罪论处更为合理。行为人以嫖宿的方式与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明知该幼女是被强迫卖淫的,只要自己未实施该强迫行为,都应以嫖宿幼女罪论处,同时也不构成强迫卖淫罪的共犯。  相似文献   

20.
合同解除制度主要是通过赋予守约一方的单方解除权来保障合同目的能够尽量快速地实现,从而保障整个市场经济的高效与活力,避免合同义务由于被违约方长期拖延履行导致设定的合同目的难以实现,进而导致整个经济活动运行受到消极影响。但合同解除制度存在有明显的逻辑缺陷,基于该缺陷的单方行为给合同相对方以及相关的司法实践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主要表现是部分合同主体滥用合同的解除制度,随意解除合同关系,从而导致合同相对方陷入损失困境并且由此形成一系列的程序对抗。所以,应当对合同解除制度进行必要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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