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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其犯罪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刑法学界普遍认为,我国刑事立法对牵连犯的概念及其处罚原则从未作过明确规定,只是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承认牵连犯,并对其从一重罪处罚而不适用于数罪并罚的处罚原则。实际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早在1988  相似文献   

2.
试论牵连犯     
牵连犯是刑法理论上非数罪并罚的情况之一,也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一种犯罪形态;但怎样才能成立牵连犯,却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为此,本文试运用刑法理论,结合司法实践,对牵连犯问题加以探讨,希望得到专家、读者的指正。牵连犯的概念、特点牵连犯是指犯一罪,其犯罪的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换句话说,牵连犯是行为人犯罪之目的为犯某一罪,而实施犯罪的方法(又可称手段,下同),或实施  相似文献   

3.
牵连犯是刑法学理论概括这样一种客观存在的犯罪现象的概念,即犯罪行为实施者在实施具有一个特定犯罪目的的犯罪过程中,其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牵连犯的构成要件除行为人必须具有两个以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两个行为都触犯了不同罪名,构成犯罪之外;还有一关键就是数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牵连关系的本质是什么,如何认定牵连关系?在刑法学理论上历来是众说纷纭,未有定论.在我国刑法理论界有的说:“有无牵连关系应依客观事实来考察,如果所实施的犯罪方法或结果触犯的同其他罪名具有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只规定了犯罪未遂的概念及处罚原则,对哪些罪存在未遂并未明确列举。关于贪污罪是否存在未遂问题,法学界和司法实务部门存有不同看法。我们认为,贪污罪也有未遂。理由如下:一、贪污罪是结果犯从刑法学理论来看,犯罪既送的形态包括行为犯(或称举动犯)、危险犯、结果加重犯、状态犯和结果犯。行为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危害行为,不论犯罪结果是否发生,都构成犯罪既遵。例如,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等。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规定的足以造成某种严重后果的危险状态的行为,即使尚未造成严…  相似文献   

5.
牵连犯是罪数形态中的一个难点问题。我国刑法总则对此无明文规定,而在刑法分则中,对一些具有牵连关系的犯罪又规定了各种不同的处罚原则,并且对有些牵连犯又未规定如何处理,因此对于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在理论界和实务部门中均出现了较大的争议。所以进一步研究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具有深远意义。  相似文献   

6.
试论牵连犯     
牵连犯是刑法理论上非数罪并罚的犯罪的一种,也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对怎样才能成立牵连犯,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为此,本文试运用刑法理论,结合司法实践,对牵连犯问题加以探讨。牵连犯是指犯一罪,其犯罪的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也就是说,为了实现犯一罪的目的,有牵连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关系。所谓相互作用,是指方法行为、结果行为,由“犯某一罪”的目的行为而发生,  相似文献   

7.
论多次犯     
我国刑法中的多次犯,是指刑法规定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因实施两次以上性质相同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该种性质的违法行为,从而构成既遂的犯罪。多次犯的每次行为不能单独成罪,实施多次违法行为反映出行为人明知故犯的主观恶性。多次犯是有别于传统犯罪既遂形态的一种新类型。多次犯是入罪的一种标准,刑法规定的一种行为方式,是解释论中"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多次犯不同于加重处罚的多次犯罪。本文在对相关司法解释文本进行实证考察的基础上,依据理论原理,提出了规范多次犯规定的立法、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裁判要旨】商检徇私舞弊同时受贿的,二者之间具有牵连关系,除刑法有明文规定以外,对牵连犯的处断一般应当采取数罪并罚的原则,而非从一重处断,行为人实施商检徇私舞弊等渎职犯罪行为,同时索取或收受贿赂,充足渎职罪和受贿罪两个犯罪的构成要件的,只有实行数罪并罚才能充分评价两个危害行为,而从一重处将导致同类案件量刑不平衡,轻纵犯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四款属于刑法理论上的注意规定,不具有普遍适用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再论牵连犯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高铭暄  叶良芳 《现代法学》2005,27(2):103-114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出于一个最终的犯罪目的实施了数个犯罪行为(目的行为、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 )而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牵连犯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犯罪形态,因此,对其宜存不宜废。判断牵连关系,应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并由法官结合具体案情判定。对牵连犯的处罚,应坚持从一重重处断原则。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法》颁布以后,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成立数个犯罪构成的牵连犯,在“牵连犯罪从一重罪处罚”的刑罚理论支配下,是不适用数罪并罚的。这种理论认为:牵连犯从犯罪表现形式上看是属于数罪,但这种数罪不是各自独立和彼此无关的犯罪,而是彼此联系着的,具有内在的牵连关系;犯罪人所追求的犯罪目的只有一个,此罪的犯罪行为是为彼罪服务的,故不应按数罪并罚处罚,而是按  相似文献   

11.
牵连犯是刑法罪数理论中倍感困惑和司法实践中经常运用的一个重要概念。我国刑法总则对于牵连犯并无明确规定,但刑法分则及有关刑事司法解释对一些情形的牵连犯如何定罪处罚作出了规定。司法实践中,对于法律或者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的牵连犯情形(我们可以称之为法内牵连犯),应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或数罪并罚,或从一重处断。但对于法律或者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的牵连犯,即法外牵连犯,如何定罪处罚,理论界众说纷纭,司法实务部门做法不一。笔者拟就法外牵连犯的处断原则问题做些思考。一、法外牵连犯处断原则的困惑由于1979年…  相似文献   

12.
柳忠卫 《河北法学》2007,25(8):70-75
在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中,行为人明知其持有、运输的是"伪造的信用卡"或"伪造的空白信用卡"是一种对行为对象的明知,行为人虽然对"伪造的信用卡"和"伪造的空白信用卡"施加了影响,因为其不具有合法性,与刑法所保护的信用卡管理秩序也就不存在必然的本质与现象的联系,也就不能反映和体现信用卡管理秩序,因而是行为对象而不是犯罪对象.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与以骗领信用卡方式实施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之间构成手段与目的牵连关系,但由于刑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定罪处罚,因而虽然是牵连犯,但不能适用从一重处断的原则,而应按刑法的有关规定处罚,这是牵连犯处断原则的例外.  相似文献   

13.
论牵连犯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正> 牵连犯是一罪与数罪区分中涉及的一个比较重要也比较复杂的犯罪形态。如何对待这个犯罪形态问题,在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上观点和做法先后不尽一致,刑法理论界也有分歧意见,加之从有的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动态来看,也有些新情况需要研究。因此,本文拟就这个问题进行一些分析和探讨。 (一)什么是牵连犯? 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犯罪的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  相似文献   

14.
<正> 实施的犯罪与其方法或结果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这既是认定该行为构成牵连犯的关键所在,也是该行为只当一罪处断的重要理论依据,对于我们区别一罪与数罪及其它非数罪并罚的情况,都具有重要意义。什么是牵连关系?我国法学界主要有二种学说:一种是客观说,即主张“有无牵连关系应依客观的事实来考察,如果所实施的犯罪同其方法或结果触犯的罪名具有不可分离的关系,即属于有牵连关系”(《刑法学》第281页)。这种主张脱离行为人的主观意志单以客观事实来考察“不可分离的关系”,难以准确地解释牵连关系。另一种是内在必然联系说,认为“牵连犯的目的行为,与成为  相似文献   

15.
牵连犯理论是我国刑法理论和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重要课题之一,虽然我国刑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牵连犯这一概念,但是在刑法分则中却有许多条文对实践中存在的具体牵连关系的数个犯罪如何处罚做出了规定.虽说如此,但是在对牵连犯的理论研究中依然存在很多争论,而其中争论最多的就是关于牵连犯处断原则的选择.目前理论界主要有以下几种意见:一是从一重处罚;二是从一重从重或加重处罚;三是数罪处罚;四是折衷论或综合论,即视不同情况来决定牵连犯的处断原则.造成这种对牵连犯处断原则理论上的争论,本文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对牵连犯的罪数认定有分歧;二是对牵连犯处决时的罪数选择有分歧;三是我国刑法分则中对牵连犯的规定引起了理论上的分歧;四是对于牵连犯在整个刑法体系中与其他刑法理论的关系的认识不够充分.事实上,如果不考虑我国刑法分则中对于牵连犯的规定,同时将牵连犯理论与罪数论,并罚论和罪责型相适应原则结合起来考虑,那么对牵连犯采取数罪并罚的原则将是最合适的.  相似文献   

16.
有身份者与无身份者共同实施纯正身份犯行为定性,由于同时涉及犯罪主体和共同犯罪两大传统刑法理论难题,一直以来都是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的焦点。对此问题的正确分析和认识,不但会帮助我们厘清一些存在模糊认识的刑法基本理论问题,而且也会促使研究的深入,为司法实践提供引导。一、身份犯概述及其共同犯罪问题的提出所谓身份犯,也即是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实施的犯罪。根据身份在具体罪名的定罪和量刑中所起到的作  相似文献   

17.
<正> “不能犯”应否受刑罚惩罚?为了回答这一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又需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就不能犯与刑事责任有关的几个问题作如下探讨。一、不能犯的基本特征所谓不能犯,是指行为人已经预备或着手实行犯罪,但其行为之性质是不能达犯罪目的的行为。影响行为性质的因素,通常有犯罪对象、犯罪方法,因而依“不能”之原因划分,有对象不能犯和方法不能犯两种。其特征是: 1.已经预备或着手实行犯罪。即行为人故意地实施了我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或  相似文献   

18.
所谓牵连犯,是指犯罪的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目的行为或者原因行为分别触犯了不同罪名情况。牵连犯应当具备以下几个特征:一、有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二、触犯了两个以上的罪名;三、所触犯的两个以上犯罪之间有牵连关系,即一罪或数罪是他罪的手段或结果行为。一、牵连犯“数罪并罚”原则的确立我国刑法理论是关于牵连犯处断原则的观点,主要有三种:一是从一重处断说。此种观点认为,对于牵连犯应按数罪中最重的一个罪定罪,并在其法定刑之内酌情从重判处刑罚。二是数罪并罚说。这种主张强调,对于所有牵连犯均应实行数罪并罚。三是双重处断原则…  相似文献   

19.
牵连犯探微     
牵连犯是刑法中罪数论部分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刑法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复杂问题。国内外刑法理论对牵连犯争论颇多。本文拟对牵连犯的若干问题略抒管见,以期能加深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对司法实践中正确处理牵连犯有所稗益。  相似文献   

20.
论牵连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构成牵连犯,行为人必须实施两个以上独立的并具有牵关系的犯罪行为。本文论述了牵连关系的主客观特征,客观上存在一个犯罪为另一个犯罪服务的关系,同时,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一个犯罪为另一个犯罪服务的牵连意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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