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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41 毫秒
1.
纽黑文学派:冷战时期国际法学的一次理论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二战结束随之而来的冷战紧张对峙局面,对于国际法乃至国际法学的发展极端不利。同时,这个时期占据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主导地位的现实主义学说,不仅否定了国际法的独立性,也对国际法的作用极端贬低,从而对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造成很大的冲击。面对这种困境,国际法学试图在理论上寻求突破,"纽黑文学派"(the New Haven School)即是典型。不过,虽然"纽黑文学派"的理论变通使得国际法在冷战时期权力斗争之背景下取得更大的作用空间,但这种变通的消极意义也不能被忽视。  相似文献   

2.
万霞 《外交评论》2011,28(5):131-139
软法是晚近国际法发展进程中较为引人注目的一种现象。作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件,软法在国际法上的勃兴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全球性问题的大量集中出现、国际组织的保障和软法所具有的独特优势。软法在国际环境合作、世界卫生合作、北极地区治理等国际法的多个领域得到了实践和运用。软法不仅宣示了国际社会的普遍价值和道德理念,也推动了国际立法的形成和发展,是国际关系诸领域解决问题的一种现实途径。  相似文献   

3.
国际非政府组织与国际法之“跨国立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非政府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体的兴起,国际法的立法模式也将发生变化。国际法立法模式正在由传统的“国家间立法”转向“国家间立法”与“跨国立法”并存的多元化立法模式。从全球治理的视角来看,作为国际秩序中与国家、国际政府组织并存的第三种力量,国际非政府组织是全球治理中的重要行为体,并在跨国立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所从事的主要是事务性的立法和法律的编纂,制定的主要为国际软法,但却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和遵守。同时国际非政府组织还进一步推动和影响了国家间立法。  相似文献   

4.
长期以来,"引渡"被视为国际法和国际刑法的一个范畴。法学界也通常认为引渡法的性质应确定为刑事特别法,是从属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子法"。引渡法与国际法、国际刑法以及国内刑事诉讼法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引渡法地位和体系具有相对独立性:法渊、立法模式和调整的对象不同,在规范体系的建构上,明显反映在"引渡诉讼"程序上。而且,引渡法的这种相对独立性正随着国际犯罪、跨国犯罪以及国际交流便利所致的罪犯外逃现象的增多而得到加强。  相似文献   

5.
在国际法渊源体系中,国际习惯法是最古老、最主要的渊源之一。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学说最早于英国出现。英国作为普通法(判例法)国家,判例是英国法的重要渊源。文章以英国法院的实践为线索,通过评析相关重要案例,阐述国际习惯法如何在英国适用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国际法的效力根据问题,是国际法学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应该从应然和实然两个层面去解释,国际法的效力根据与国际政治格局发展之间密切相关,历史上大致有理想主义的观点、传统现实主义的观点和新现实主义的观点三类。当前伊拉克战争所导致的国际法的效力危机,是现行国际法与当代国际社会之间的矛盾的集中反映,它将孕育国际法效力根据学说一个新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无论是在立法政策还是在条文设计上,均吸收和借鉴了晚近西方国际私法立法实践和理论学说中的有益成分,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社会背景和法律环境加以发展和创新,展现出了鲜明的中国特色和相当的科学性、先进性.  相似文献   

8.
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是国际法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有一元论和二元论两种不同的理论观点,而且各国立法实践中对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看法也有很大区别。尊重国际法,忠实履行国际义务,是中国对待国际法的基本立场,它充分反映了国际法与国内法互相联系、互相渗透、互相补充的特点  相似文献   

9.
境外追赃是一项系统性、专业性和敏感性都很强的工作,需要加强国际司法合作。相互承认和执行外国刑事司法裁决是跨境追赃国际合作的一项重要手段,但在我国尚属空缺。这项制度从国际法角度,是以国家主权理论作为根基的,且有国际礼让说、互惠说等学说加以支撑。文中介绍了目前世界相关国家比较主流的有关承认和执行外国刑事裁决的立法模式,并从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协调国内立法和跨境追赃实践需要等三方面探讨了我国建立该项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最后,就目前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存在的立法缺失、刑事没收制度亟待改革等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0.
美国内战期间,联邦政府为维护联邦的统一,进行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国际法实践从海上封锁的一系列国际法斗争到"亚拉巴马"号案对英国变相干涉内战的对抗.美国联邦政府敢于和善于运用国际法原则,与英、法等外部干涉势力作针锋相对的斗争,并根据需要,依据国际法解决内政问题,其国际法成功实践的背后是以军事实力和战役胜利作为强大后盾.我在对台斗争中,一旦外部势力实施干涉,须坚决运用国际法原则和国际社会对国际法实行的强制力、牵制力,加大法律威慑,与干涉势力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  相似文献   

11.
经济全球化使国际法的主体增加了 ,也使国际法的调整领域进一步扩大 ,从而推动了法律的全球化。欧洲联盟法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国际法律秩序对现代国际法的影响日趋突出。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秩序的法制化进一步充实了国家主权学说、国家主权原则的内容。  相似文献   

12.
秦治来 《外交评论》2005,47(5):50-56
以德.代元主编的《国际关系理论批判》作为分析文本,着重评述最近出现的英美学派“大辩论”所涵盖的3个基本问题。目前这场仍在继续的“学派大辩论”,为我们认识国际关系学界两种不同的理论发展取向提供了有益的视角。尤其是,这场“后学”视角下的“学派大辩论”清晰地勾勒出一幅“非线性拓展的国际关系理论未来图画”。  相似文献   

13.
由于历史、政治、效力、认识等原因,国际习惯法在我国宪法中缺失,但无论从法理因素还是从现实状况来探讨,国际习惯法都有在我国入宪的必要性。国际习惯法的效力问题非国际法问题而是国内法问题,这可以从一些典型国家的做法中看出。国际习惯法在我国入宪应采取并入与转化相结合的方法,同时对于其在国内法中的效力应看不同情形予以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14.
《外交评论》2017,(1):129-151
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产生于两个不同社会的不同法律体系,普通法理学关于法律一词的定义常不能用于国际法。国际法学者很少是法学理论家,而法理学家也很少熟悉国际法。对国际法学科而言,法理研究长期缺位。国际关系学是国际法学的基础,从国际关系的跨学科视角加以考察,国际法本质上是一种具有法律属性的国际规则,是一种特殊的国际制度,是将部分国际制度法律化的结果。这种法律属性是近代欧洲在摆脱中世纪宗教权威进入世俗社会后,通过引入罗马法的基本法律理念和技术,模仿国内法的应用体系,借用法律规则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优势以实现国家在无政府社会中对秩序需求的产物。国际法作为国际制度的特殊部分,在一般意义上适用于国际制度研究的理论成果。国际法存在的实证法和自然法两大传统与国际制度理论中的理性主义、建构主义两大路径存在基本的对应关系,"法之理在法之外",国际制度研究有助于理解和解释国际法的起源、形式、实施和变迁等法理问题。  相似文献   

15.
国际体系和国际社会分别是美国学派和英国学派国际政治理论中的核心概念.美国学派长期以来在国际关系理论界占主导地位,而英国学派长期处于边缘地带.当前随着建构主义理论的兴起,由于都强调社会规范、文化和认同等因素,英国学派又重回学术争论的中心地位.  相似文献   

16.
软法不同于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法等国际法正式渊源,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法被称为国际法中的硬法.软法不属于国际法正式渊源,它对任何国际法主体均不具有约束力.但是事实上它又在国际关系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基于此,有必要对国际法中软法的概念、特征和地位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在国际交往中能够更有效的利用软法.  相似文献   

17.
法律与道德的区分这个问题并非是哈特的创造.以<法律的概念>为蓝本叙述法律与道德分离的背景,在哈特的语境下阐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可以看到:法律与道德交叉是"形式和功能上的",而不是"内容上"的,从规则的内向角度出发,道德是不能成为评判法律效力的终极标准的,但通过研究和论证实证法学派的现点可以得出"恶法亦法"以澄清自然法学派...  相似文献   

18.
本文对有关个人国际法地位的学说进行比较分析,主要从国际人权法的角度对构成国际法主体各个因素进行分析,认为个人通过国际人权公约享有国际上权利,承担国际法的义务和责任。并根据国际人权保护机制拥有一定国际求偿能力,因此应该承认个人在国际法上具备了有限的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9.
自然法学说是西方一切法哲学流派的滥觞,是价值法学派,自然法学发展史是一部人类权利观念的发展史。自然法学派起初的权利观念更多带有“天赋”权利的色彩,人生于自然,人的权利也来自于自然。自然法学的权利观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并各有其特点:古代与中世纪自然法学的权利观是以正义为基础的,近代自然法学的权利观是以自由为核心的,现代自然法学的权利观是以平等为内涵的。在这里,我们以自然法学派主要代表人物的权利学说为基线, 简要解析洛克、卢梭、罗尔斯和德沃金的权利理论。  相似文献   

20.
目前,在国际法层面,没有任何一部专门的及全球性的国际公约对国际非政府组织进行规制,主要原因是国际社会对国际非政府组织能否具备国际法律人格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这种局面直接导致国际非政府组织参与国际立法及国际治理丧失国际合法性。对于国际非政府组织国际法主体地位的获得,国际社会一直在进行着不懈的努力,如主权国家在相关国际公约中赋予其权利,国际政府组织与国际非政府组织之间发展越来越密切的合作关系,国际非政府组织通过制定行为准则等自身努力及国内外专家学者提供理论支持,等等。从国际非政府组织参与制定与实施国际法及参加全球治理的实践并做出的重要贡献来看,国际非政府组织已经完全具备了作为国际法主体的资格,为国际非政府组织进行国际法规制具备了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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