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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2)
<正>本刊巳许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在中国知网及其系列数据库产品中,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相关稿酬不再另行支付。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我刊上述声明。 相似文献
2.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4)
正本刊已许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在中国知网及其系列数据库产品中,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相关稿酬不再另行支付。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我刊上述声明。 相似文献
3.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6)
<正>为遏制学术不端,维护学术诚信,净化学术环境,我刊已加入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简称AMLC)。如果来稿达不到学术不端文献检测标准,我刊将不予采用。请作者注意文章的原创性以及请勿一稿多投。 相似文献
4.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7,(6)
正河南警察学院学报编辑部编辑出版《河南警察学院学报》,凡向本编辑部投稿,均视为同意在本编辑部网站及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等数据库出版,所付稿酬包含网络出版稿酬。 相似文献
5.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4)
正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交流渠道,本刊现被《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及CNKI系列数据库收录,其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不再另付。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我刊上述声明。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相似文献
6.
《安徽中医药大学学报》2011,(3)
本刊恪守至精至诚,惟是惟新之校训,崇尚学术求真,致力于传播科学文明。目前已启动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本刊来稿均需上传至该检测系统进行检测。请广大作者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共同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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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7,(6)
正本刊已许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在中国知网及其系列数据库产品中,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相关稿酬不再另行支付。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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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4)
<正>河南警察学院学报编辑部编辑出版《河南警察学院学报》,凡向本编辑部投稿,均视为同意在本编辑部网站及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等数据库出版,所付稿酬包含网络出版稿酬。本刊文责自负,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 相似文献
11.
《安徽中医药大学学报》2011,(1)
本刊恪守至精至诚,惟是惟新之校训,崇尚学术求真,致力于传播科学文明。目前已启动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本刊来稿均需上传至该检测系统进行检测。请广大作者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共同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相似文献
12.
《安徽中医药大学学报》2011,(2)
本刊未设立任何投稿代理机构,作者投稿时谨防上当受骗,可打电话向本刊编辑部咨询(联系电话为0551-5169048)。电子稿请寄至ahxbbjb@163.com,纸质稿请寄至合肥市梅山路103号《安徽中医学院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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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6)
正为遏制学术不端,维护学术诚信,净化学术环境,我刊已加入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简称AMLC)。如果来稿达不到学术不端文献检测标准,我刊将不予采用。请作者注意文章的原创性以及请勿一稿多投。 相似文献
15.
本刊编辑部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1):130
<正>经编辑部查证,本刊2014年第4期所刊《协商民主视阈下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逻辑与策略》一文,是彭寓、王新近乎全文抄袭吉林大学陈亮同志尚未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本刊对这种肆无忌惮的恶劣剽窃行径表示愤怒并予以强烈谴责,特此严正声明撤销该文。本刊一贯高度重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坚决反对一切学术不端行为。希望广大作者以此为鉴,牢固树立自觉维护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及一切劳动成果的道德意识,养成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相似文献
16.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12,(6):104
本刊已许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在中国知网及其系列数据库产品中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该社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并支付。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我社上述声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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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13,(2):41
本刊已许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及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和重庆维普资讯全文数据库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相关著作权使用费 相似文献
19.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4,(2):3
凡在本刊发表作品者,视为遵守以下约定:作者同意将该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翻译权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给本刊编辑部,本刊编辑部可以将上述权利转授给第三方使用,上述权利使用费已包含在本刊所付一次性稿酬中。作者不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该作品,但作者本人可以在其后继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者将其汇编在作者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相似文献
20.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编辑部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1,(1):F0003-F0003
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本刊已许可合作单位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相关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视为同意我刊上述声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