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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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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晨 《法制与社会》2010,(14):253-254
为了遏制我国日益严重的家族腐败现象,《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本文以该罪名为切入点,根据其罪名表述来分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并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参与受贿行为的不同方式逐一进行剖析、定性。本文通过与我国目前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罪名设置方式进行比较,以期对我国目前的立法思维模式和该罪的立法方式进行重新审视。  相似文献   

2.
浅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刑法确定的新罪名,也是刑法罪名体系针对性、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对推进我国刑事立法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本文尝试从该罪的立法背景与意义探究该罪名确立的理论基础,从该罪的立法原则与依据阐明该罪的现实必要,从该罪法律适用的三个难点来解释适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以期实现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确当领会。  相似文献   

3.
王永城 《法制与社会》2012,(10):285-286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增设,无疑扩大了贿赂犯罪规制范围,从应然法的角度出发,系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完善.然而从实然法的角度出发,该罪的增设却使得贿赂犯罪原有的定罪体系复杂化,该罪在实务侦查方面亦面临相当困境.因此,在本文中,笔者对该条规定将先从其理论价值之所在对利用影响力受贿适当阐述,再从司法实践出发,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适用的情况做相关分析.  相似文献   

4.
作为一个新创设的罪名,"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在近年不断涌现出来的司法案例中,呈现了不少疑难问题,本文认为,学界急需对其罪状及司法适用问题进行更深的探讨。拟从本罪的主体、客观方面出发,具体解析其中的若干疑难问题,以求为解决该罪在司法适用上出现的难题略尽绵力,并抛砖引玉,引得更多学者对该问题展开更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5.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刑法修正案(七)》规定的新罪名,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这一罪名存在分歧。本文从该罪名的出台背景入手,分析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期望对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该罪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6.
根据修正案立法背景及共犯理论,当关系密切的人既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又符合受贿罪(共犯)时,应以受贿罪(共犯)定罪处罚。当国家工作人员片面帮助时,或者当关系密切的人斡旋受贿时,分别定性处罚。  相似文献   

7.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刑修七》),其中第13条对之前的《刑法》第388条进行了补充,增设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一罪名.该罪名的设立,无疑在立法上严密了我国打击腐败的刑事法网.但对于此罪名的解读,学界一直存在争论,而体系性的司法解释亦未出台.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罪名的适用依旧十分谨慎.欲使此罪名在实践中得到充分适用,学界与实务共同接受的成熟理论至为重要.  相似文献   

8.
高志玲 《法制与社会》2011,(18):290-292
在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法中,由于对犯罪主体的表述使用了“近亲属”、“关系密切人”等模糊性词语,所以理论研究部门及司法实践部门对该罪主体的范围的理解差异较大。“近亲属”的范围采用《刑事诉讼法》划定的范围比较妥当,“关系密切人”的判定必须考虑现实生活中关系密切的事实,且在实质上这种关系可以对国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力。  相似文献   

9.
赵煜 《法治研究》2015,(2):37-49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设置比较复杂。当前,对该罪主体即关系密切人的范围如何确定,主观方面是否需对谋取不正当利益明知,客观方面有哪些行为方式以及利用影响力受贿与共同受贿、斡旋受贿、行贿、介绍贿赂如何区分,如何准确判断利用影响力受贿既遂未遂等问题,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较大争议,亟需予以研究解决。  相似文献   

10.
曹娟 《江淮法治》2012,(1):58-58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腐败现象涉及多领域、多层次、多人员。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权钱交易由“直接”变为“间接”、由“显性”变为“隐性”。这些隐性权势的影响力和寻租空间成为当前受贿犯罪的突出特点,在司法实践中给司法工作人员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相似文献   

11.
《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罪名"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作为刑法第388条之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相对传统的贪污贿赂犯罪而言,是一种新型贿赂犯罪。结合司法实践,需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法律适用问题中的主体认定、影响力的认定、"不正当利益"的认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受贿罪相关共犯的认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应行贿行为的处理,以及利用影响力受贿的定罪量刑标准等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对司法实务和立法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刑法》修正案(七)的新增罪名之一。其中,关系密切人主体身份的认定,应当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以及世界立法趋势、司法实践,结合行为的主客观方面各种因素,科学、综合予以考量和把握。  相似文献   

13.
杨俊 《法学论坛》2012,(4):85-94
《刑法》第388条之一是关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规定,该法条来源于《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之增设性规定,旨在从严预防和惩治贿赂犯罪。尤其是针对以往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身边人"以及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和他们的"身边人"等)索取或收受贿赂后因惩处缺位而借以逃脱法律制裁的状况,立法上作出了相应的改进。然而,在增设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一罪名后,必须考虑其与原有的贿赂犯罪罪刑体系如何衔接与协调,特别是有必要对该罪的罪名确定、主体范围、行为特征以及司法适用等问题进行深刻地解读。  相似文献   

14.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修正案(七)》)新增的一条罪名。以往行为人利用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亲友的身份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本人收受或者索取请托人财物,行为人未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行为人既不构成受贿罪,也不构成其他犯罪,能够逍遥于法网之外。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十三条规定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一新罪名,标志着我国反腐败力度的进一步加强。于此,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法背景和意义出发,着重分析该罪构成要件的相关问题,对把握新罪的适用是有意义的。  相似文献   

16.
慈健 《法制与社会》2010,(28):23-24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体应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公正性而非廉洁性。本罪中的“该国家工作人员”与被利用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无需限制为具有管理制约关系,只要其对被利用的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影响力即可。本文指出行为人的承诺是本罪的着手,而被利用的国家工作人员对于请托事项做出承诺的才构成本罪的既遂,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相似文献   

17.
受贿罪的手段,即主体通过何种方式、途径实施了受贿行为。在新型受贿罪即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未得到立法首肯之前,普通受贿犯罪都是主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向当事人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故学界关注的受贿罪的手段就是如何理解、认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相似文献   

18.
《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中增加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关系密切的人,离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的罪名即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该罪在犯罪主体即近亲属和关系密切人的范围、犯罪故意的内容、影响力以及不正当利益,以及立案侦查机关等方面值得讨论。本文从犯罪构成要件的主体、主观、客观方面与受贿罪相区别来进行粗浅的探讨,以有利于新增务款的法律适用,便于严惩腐败。  相似文献   

19.
<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中增加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关系密切的人,离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的罪名即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该罪在犯罪主体即近亲属和关系密切人的范围、犯罪故意的内容、影响力以及不正当利益,以及立案侦查机关等方面值得讨论.本文从犯罪构成要件的主体、主观、客观方面与受贿罪相区别来进行粗浅的探讨,以有利于新增条款的法律适用,便于严惩腐败.  相似文献   

20.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影响力交易犯罪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犯罪,两犯罪的性质、主体、影响力的本质、行为方式等存在重大区别。利用影响力交易罪是极具中国特色的一个规定,要注重中国刑法规定对之进行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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