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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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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独立原则作为一项重要法治原则,已为世界各国宪法所确立,但表述不一,或仅规定司法权属于法院而不作明确规定;或明确规定法院、法官独立;或强调法院、法官独立的同时,也涉及其他司法主体的独立。司法独立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首要保障,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必要条件,也是法官职业化的题中之义。中国特色司法独立原则在司法独立主体、司法机关的上下级关系以及独立的程度上有别于西方国家。要确保中国特色司法独立原则的有效实施,必须理顺司法机关与党的领导、司法机关与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上下级法院之间、法院内部合议庭与院长、庭长以及司法独立与法官职业稳定性等几个方面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刘哲 《法制与社会》2011,(6):123-124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来论述我国的司法独立进程,从司法独立的历史发展过程切入主题,探讨了我国的司法独立框架下具体制度的不足和有待解决的问题,并从理论上提出了在我国实现司法独立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3.
朱茜 《行政与法》2006,(5):69-70
司法独立是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对保证司法裁判的公正,维护社会秩序,满足社会成员对效益的需求,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分析了目前阻碍司法独立的内部和外部因素,指出了司法独立的意义,并提出了笔者对于实现司法独立的设想。  相似文献   

4.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腐败案和"三鹿集团对索赔不立案"事件促使我们对司法独立和司法权制约的关系问题进行思考,其核心就是司法独立和司法权制约的问题。司法要独立,司法权也要受到有效的制约,二者的关系具有一体性、不可分性和同时性的特征。  相似文献   

5.
于波 《法制与社会》2013,(17):108-109
司法独立不是司法制度的最终价值追求,但它却是司法公正的基石。司法独立的口号先由西方国家提出,英国作为近现代西方法制的代表,本文从历史的角度对英国司法独立制度的生存和发展的过程进行研究和解读,通过分析英国司法独的历史发展过程和条件,在我国特定国情和司法环境之下,对我国当前的司法体制予以相关建议和意见,以期待实现司法独立,最终达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6.
对于中国检察制度与"权力制衡原则"的内在关联,"撤检派"基于检察制度与"权力分立"和"权力制衡原则"不兼容的理由而主张撤销中国检察机关的建制,而"挺检派"虽拒斥"三权分立"的理念,但同时又笃信"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权力制衡原则",并以此作为主张维护和完善中国检察机关的"理论根据"或"原理"。如果从另一个角度,即通过对"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原则"的前世今生以及是是非非的深入考察,以及对中国政权建构的原理和制度特色的精细解读,从中国政权建构的理念和政制上排除了中国检察制度与"权力制衡原则"的内在关联,则认为应当另辟蹊径,为中国的检察制度建构更科学的"理论基础"或"原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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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司法制度,是近现代国家宪政政制架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自近代以来的成文宪法一般都有司法制度方面的规范条款,我国百年宪政历程中所制定、颁布的诸多宪法亦不例外。司法制度的核心是司法权问题,而司法权问题之核心在于司法如何独立。立宪主义意义上的规范宪法是怎样规范司法权和司法独立,而我国现行宪法对此等问题又是怎样规定的,此乃本文论述之重点。同时,  相似文献   

9.
梁丽 《经济与法》2002,(10):19-20
法官是行使司法权的主体,但凡采取司法独立的国家,都把保障法官的独立作为其制度的核心和基石。法官独立作为司法独立的本质要求,为许多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所确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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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论中国特色行政法院制度的具体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智敏 《时代法学》2010,8(3):56-60
深化行政审判体制改革,引入行政法院制度,摆脱行政审判困境,已成为我国行政诉讼研讨的热点问题。在行政法院制度的具体建构上,我们必须结合基本国情,遵循司法独立、司法统一和审判专业化原则,建立隶属于司法系统且独立于普通法院的行政法院。同时设计好组织体系、人事、经费、行政法官等具体制度。  相似文献   

1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中国共产党立足中国国情和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实践,揭示新特点新规律,提炼和总结经济发展实践规律性成果;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发展和创新做出的伟大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五个重大原则,即以人民为中心、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公有制为主体和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对外开放,从研究立场、制度特性、发展路径等不同层面,体现其理论原理的内在特性和根本精神,呈现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运行规律和发展道路的理论逻辑,是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崭新创造。  相似文献   

13.
长期以来,诉讼一直被视为解决纠纷的主要手段,相应地,依法裁决案件也就成为法院和法官解决法律纠纷的主要手段。然而,上世纪70年代以来,法院裁判之外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DR)在美国取得了惊人的发展,它由于成本低廉、效率高,解决问题快,被美国前总检察长称之为"适宜的纠纷解决方式"。今天,  相似文献   

14.
《中外法学》1991,(3):78-80
<正> 一、印度法官制度的渊源印度于1947年独立前,被英国统治150多年.因此,印度的司法制度,主要是沿袭了英国的司法制度.印度独立后,其司法制度又吸收了澳大利亚、美国等国的某些有用的东西,还反映了印地族、穆斯林等多民族的特点.因此,有人认为,印度的司法制度是以英国司法制度为主线的混合体. 印度法制的基本思想是三权分立.1949年颁布、1950年生效的印度宪法体现了这一思想,规定议会立法,政府执法,法院司法.为了保证司法独立,印度宪法在第4章、第5章  相似文献   

15.
张勇 《行政与法》2006,(11):91-94
宪法之本,即宪法的基本规定性决定着宪法解释的原则,宪法是社会力量相妥协的产物、渗透着各种主体的利益诉求、蕴含着一定基本价值、同时又具有不断发展变迁的本质规定性。这决定了在宪法解释的过程中,特别是在中国目前特殊的政治和法律运行的环境下,要充分考虑到宪法解释的政治性和利益性原则、正义性和情理性原则、发展性和边界性原则,就此才能实现中国宪政实践过程中宪法解释的正确合理。  相似文献   

16.
<正> 联邦德国基本法第1条和第20条规定,联邦德国是一个以尊重人权为基础的、民主的、社会的、法治的联邦国家;在第79条中进而声明上述规定构成了宪法的基本原则,不容修改。比较而言,联邦德国属于较早以宪法规范为主、以权威或学术阐述为辅而确立宪法基本原则的国家之一,因而其原则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基本法自颁布以来,即使经历了两德统一的过程,也没有发生过任何重大的宪法危机,部分地应归功于基本法因其基本原则的稳定而获得  相似文献   

17.
社会和谐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要求,展现着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优势,蕴涵了社会主义实践的本质取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是和谐社会;同时,和谐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法治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基本的制度框架并为解决社会中不和谐的因素提供基本条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国家必然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始终坚持的治国方略,要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宏伟目标,还需解决理论和实践层面上的一系列问题。  相似文献   

18.
苏联东欧剧变后,由原9个社会主义国家变成的29个非社会主义性质国家先后颁布的29部新宪法既吸取了社会主义时期宪法的教训,又借鉴了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经验,它们是当代宪法典的重要类型和典型代表。这些宪法典的制定至少体现了当代宪法典制定的三大特点:强调公民的直接参与;注重世界人权公约的借鉴;重视宪法法院的设置。  相似文献   

19.
塞耶(James Bradley Thayer,1831-1902)在美国历史上深深影响了包括霍姆斯、布兰代斯、法兰克福特等一批大法官,影响了美国宪法学、法学乃至法治的进程。这种影响不在于他多年的律师执业经验,而更多地在于他在哈佛法学院从事科学教研时在法学教育以及法学研究上的卓越建树,  相似文献   

20.
(接上期)四、三权分立理论的再检讨——从法律的实效问题入手在我们介绍的三种司法权概念式样,即三权分立视角的司法权,市场自由主义视角之下的司法权以及法社会学视角下的司法权式样中可以看到,中国的三权分立视角之下的司法权概念和市场自由主义视角之下的司法权概念,虽然具体含义不同,但是其被接受的逻辑却是相同的。对这两种视角的接受背后都有一种民族主义,并且都属于广义的启蒙运动的一部分。法社会学视角的司法权概念,注重司法判决的实效性,对这两种视角的司法权概念提出了挑战。但是其完全忽略了对司法权和立法权之间复杂关系的梳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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