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受制于一系列主客观条件,重要证据缺失的案件仍然无法完全避免。在此类案件的审查中,一方面要审慎审查口供,不能仅凭共犯的口供轻易定案;另一方面要避免陷入形式化和机械化的思维误区,简单将重要证据缺失等同于案件缺少必要证据,进而轻易得出案件存疑的结论。首先应当立足于全面、深入地审查在案证据,认真审查共犯口供的相互补强作用,充分发掘间接证据的证据价值,在此基础上,客观分析重要证据缺失对证据体系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毒品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口供的鉴别与认定杨耀武,杨荣刚,杨明朗在毒品犯罪案件中通常使用的证据是:现行查获的毒品、对毒品的技术鉴定结论、被告人的口供以及少部分的证人证言。对于其他几种证据,其审查认定比较简单,唯有对被告人口供的审查判断较为复杂,而其在审理毒...  相似文献   

3.
在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对案件审查结果的准确性把握,都建立在对全案证据认真审查的基础之上,对证据的真伪进行甄别,在各证据间相互对照和比较,其所反应的事实能否相互印证,以追求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诸多的案卷材料中,以言词证据居多,而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狭义上的口供)又因其身份和地位的特殊性,对其真实性与稳定性的审查较为困难,所以在积极找寻有效的口供真实性审查方法的同时,我们又要减少对口供的依赖,削弱口供在刑事案件定罪量刑中的地位和重要性,积极转变审查证据模式,取得审查起诉阶段的主动性.  相似文献   

4.
刑事被告人的口供(以下简称口供)是法定的六种证据之一,它是刑事诉讼中使用最普遍、最多的一种证据。怎样看待口供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审查判断口供的真伪,是办案人员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实际问题。  相似文献   

5.
毒品犯罪近年来愈演愈烈,严重危害着人们的身心健康、家庭幸福及社会安定。为了逃避打击,毒品犯罪分子挖空心思,花样百出,采用各种手段进行毒品犯罪活动,给司法机关的查处造成种种困难。公诉人在进行证据审查时,应针对毒品犯罪证据种类少、言词证据易产生变化的特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对犯罪嫌疑人口供的审查由于犯罪嫌疑人和案件诉讼结果利害相关,其口供虚假的可能性较大。在审查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时应  相似文献   

6.
要想突破口供是证据之王的传统法律思维,在我国建立起审查口供的原则势在必行。本文立足于本国的实际,大胆地构建了在刑事诉讼中审查判断证据是否具有证据价值的法律真实性原则:解释了法律真实性原则的内涵,分析了客观真实论的弊端,确立了排除合理怀疑的口供采信标准,最后从三个方面论证了确立法律真实性原则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7.
应以“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原则指导证据运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口供,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证据之一。由于其具有非稳定性的特点,可信度较低,因此笔者认为,在证据运用实践中, 应坚持以“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原则”为指导。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运用的一项基本指导性原则,也是收集、审查和判断证据,  相似文献   

8.
一、审核证据 审查起诉部门受案后的第一项工作就是阅卷并审核证据。这是出庭准备工作最重要的环节。审核证据就是要审查、甄别、核实反映整个案件的事实真实情况的证据,审查指控犯罪的证据是否充分确实。这就要求我们注意审查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对案犯的来往书信、亲笔供词及讯问笔录,要适时地进行对质和辨认,以保证证据的法律效力。要作好阅卷笔录,重点弄清受贿案中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的口供材料是否相印证,行、受贿人之间的口供是否有漏洞,是否有旁证材料,旁证材料与该受贿案是否有直接的印证关系,从而确立犯罪指控能否成立。  相似文献   

9.
首先,在批捕实际工作中,要认真审查证据,将有证据证明应理解为有直接证据证明,以及形成链条的间接证据。即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被害人对自己受害经过的陈述、目击犯罪活动的证人证言,如果只有个别间接证据批捕,错捕率就会上升。在审查批捕环节,对证据的审查要着重做到以下几点:一要严格审查证据的客观真实性。也就是说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想象是真是假,而必须经得住事实和科学查证的检验。二要严格审查证据的关联性。即证据与犯罪  相似文献   

10.
张少林 《法学杂志》2001,22(2):46-47
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和核心 ,在某种意义上 ,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就是一个发现、收集、固定保全、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然而 ,在这个“证据流程”中存在许多认识误区需予澄清 ,否则将会影响到案件的正确处理。以下是几种具体的错误认识 :(一 )被告人口供是“证据之王”所谓被告人口供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就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口头或书面陈述。由于受封建意识的影响 ,有人认为被告人口供是“证据之王” ,是最有价值和证明力最强的证据 ,因而在办案中千方百计地获…  相似文献   

11.
司法实践中,受贿案件"零口供"的现象日益增多。相比较而言,对于被告人翻供还可以通过对比审查原口供与翻供之言词真伪或者查证原口供所提供的线索以回证原口供,但对于被告人零口供却不具有这一有利情势。因而面对被告人"零口供"导致受贿案件定性看似证据不足的表象,如何审查和认定证据以逾越被告人"零口供"这一人为设置的障碍,则是证据审查中的一大难题,笔者以武某受贿案为例,尝试对该题的探微。  相似文献   

12.
吴靖  孔祥雨 《山东审判》2008,24(2):68-71
口供是我国诉讼法规定的七种证据之一,对证明案件具有重要作用,在许多国家甚至被称为"证据之王",但在司法实践中,又以其获取方式极易损害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而倍受关注.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面临着口供证据规则立法与程序的缺失,如何实现保障人权与惩罚犯罪的平衡,建构我国的口供证据规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笔者通过对我国口供证据规则失范的反思,试图通过引入"零口供"、刑事司法豁免、司法审查等相关制度,对口供证据进行合理的司法规制,从而完成我国口供证据规则制度的重构.  相似文献   

13.
陈碧  蒋熙辉 《政治与法律》2005,1(2):138-142
认证是法官审查判断证据的司法过程,言词证据的认证一向是认证中的疑难问题.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是三种法定的言词证据.本文探讨了其各自认证规则、认证办法.基于法官在认证过程中的使命,提出言词证据认证中法官运用自由裁量权的原则.  相似文献   

14.
职务犯罪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相比,言词证据占有更重要的地位。职务犯罪案件的口供尽管充满变数,但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在进行口供审查时,要从多方面着手,进行真伪的鉴别。要从根本上研究解决职务犯罪案件口供变化的办法,从源头上研究固定口供的措施,确保其真实性,防止其反复。  相似文献   

15.
董坤 《法学家》2022,(1):114-127
补强规则中的口供是指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被告人供述,补强证据是口供外的其他法定证据,与口供没有同源性。借鉴域外的“罪体标准”和“可信性标准”,根据补强对象的不同可将口供补强模式划分为罪体印证补强模式、隐蔽性证据(细节)补强模式和口供事实补强模式。我国不宜采口供事实补强模式,但可结合罪体印证补强模式与隐蔽性证据补强模式,将补强对象范围限定在“结果、犯罪行为和主体同一”三个客观面。三个客观面的补强意味着案件事实认定上的两大效果:一是可判断“犯罪已发生,该人有参与”,以降低假案冤案出现的风险;二是口供的可信性得到补强,所涵盖的主要犯罪事实可推断为真。然而“部分为真则全部为真”的推断逻辑仍不免产生质疑,但口供补强规则是定罪规则,并不排斥仅有口供仍可认定案件的部分事实或情节。当然,为确保口供补强规则适用的可靠性,可从口供合法性以及供述动机等外部保障机制再行审查。  相似文献   

16.
刑讯逼供是封建社会剥削阶级司法活动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剥削阶级官吏对人民大众进行人身摧残、折磨和逼取口供、搜寻证据的一种野蛮的审讯方法。我国人民取得政权后,坚决地废除了这种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强调在办案过程中要依靠群众,实事求是、调查研究、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并在法律条款中加以固定。然而,我国严令禁止的刑讯逼供行为在现实中,却屡禁不止,时有发生。  相似文献   

17.
郝玉华 《天津检察》2006,(5):50-50,49
众所周知,强奸罪的主要特征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这似乎极容易分辨,只要被害人称不同意与犯罪嫌疑人发生性行为就是强奸罪。但在具体办理强奸犯罪案件时往往由于口供、证言一对一,且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各执一词,又无其他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如何审查、鉴别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及被害人的证词就至关重要。日前,本人承办了一起强奸犯罪案件,现就审结后的体会,浅谈一下如何审查强奸犯罪案件的证据。  相似文献   

18.
论客观性证据审查应用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沈立国 《行政与法》2014,(11):107-118
构建客观性证据审查应用模式,在证明事实的刑事司法证明活动中,以客观性证据为审查重心,凭借其可靠的稳定性和关联性的证据特性,确证案件基础事实,并优先运用客观性证据进而引导全案证据审查判断形成梯次递进的结构性事实的证明体系,通过逐次验证各项犯罪事实要素来确证整个犯罪事实。客观性证据审查应用模式避免了以口供为主导的审查模式缺陷,具有发现证据上的矛盾和事实疑点的能力,在防止错案发生上有滤错功能。在司法实践中,应建立起保证模式发挥作用的机制和办法,确立适用规则,从制度上落实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  相似文献   

19.
阅卷在查阅少年犯罪案卷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是审核和分析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少年罪犯的口供与成人犯的口供相比,最显著的特征就是缺乏稳定性,容易翻供。且其所做伪供总是前后矛盾,缺乏掩饰能力。所以辩护律师在审查这些材料时,应做到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横向比较就是要将少年罪犯的口供与被害人陈述、其他被告人供述及其他证据材料对照印证,尤其要认真审核同案其他少年罪犯的供述,因为少年罪犯之间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较明显;纵向比较  相似文献   

20.
樊崇义 《法学杂志》2008,29(2):42-49
(接上期) 六、口供本位转向物证本位 根据刑事诉讼主要通过何种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可以分为口供本位和物证本位两种证明方式.口供本位证明方式也就足在诉讼证明过程中注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虽然也注意收集除口供以外的各种证据,但口供被认为是证据之王,因此全部证明活动的核心是获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而不重视搜集其他证据,并主要根据口供认定案件事实.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