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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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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闫艳  杨惠新  李炜 《法制与社会》2010,(12):157-157
本文认为对于通关走私而言,应以是否已经侵害海关监管制度、逃避通关税款作为既未遂的认定标准。侵害海关监管制度、逃避通关税款的具体表现就是行为人是否完成货物的申报行为。  相似文献   

2.
寄售代销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方式中的一种。在该贸易方式下,海关对报关价格和国内增值部分进行监管,行为人须进行两次申报才能完成正常的进口贸易。实践中,寄售代销贸易方式下的行为人为偷逃国家税款、贪图报关便利,采用低报报关价格以及国内增值价额等方式或者采用将寄售代销方式伪报成一般贸易的方式实施走私行为。寄售代销贸易走私犯罪分为真正寄售代销贸易走私犯罪和不真正寄售代销贸易走私犯罪。寄售代销贸易方式的特殊性,加大了对该贸易方式下走私犯罪的认定难度,故需结合司法实践中的问题,研究寄售代销贸易方式下走私犯罪的司法认定。  相似文献   

3.
胡春健 《法学》2007,(3):154-157
股东发生变更、关联公司走私、分支机构和内设部门走私、一人公司走私、挂靠企业走私等问题在单位走私主体的司法认定中争议较大。在认定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犯罪时,对携带兼具文物性质的珍贵动物制品行为入境的行为能否犯罪化,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的定罪与量刑,以及如何理解国家禁止进出口珍贵动物的含义等问题有必要从理论上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4.
分析229份涉走私未遂案件的裁判文书发现,走私犯罪既未遂的认定标准很不统一,判决难点问题集中,相互矛盾明显。犯罪的本质在于侵害法益,大多数故意犯罪都存在一定的行为过程,犯罪的本质也应贯彻于犯罪认定的整个过程之中。作为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态,既未遂的判断,也可通过法益侵害程度来考察。走私类犯罪侵犯的主要法益是国家外贸管制和海关监管制度,根据走私的形式不同,法益侵害程度的标准可以区分和细化,进而区别认定它们的既未遂形态。  相似文献   

5.
曹坚 《法学》2007,(3):158-160
股东发生变更、关联公司走私、分支机构和内设部门走私、一人公司走私、挂靠企业走私等问题在单位走私主体的司法认定中争议较大。在认定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犯罪时,对携带兼具文物性质的珍贵动物制品行为入境的行为能否犯罪化,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的定罪与量刑,以及如何理解国家禁止进出口珍贵动物的含义等问题有必要从理论上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6.
伪报贸易性质走私犯罪是指将实际贸易方式伪报成其他贸易方式,利用国家的保税等优惠制度,达到偷逃应缴税额的目的,应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定罪处罚.伪报贸易性质走私入罪的关键是:走私行为已经对国家贸易管制和海关监管制度造成了现实的危害,客观地造成了国家关税和增值税等的流失且数额较大,否则只是违反海关行政法规,属行政违法行为.认定国家关税和增值税等的损失额应当考察危害结果发生的整个过程.  相似文献   

7.
[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蔡某偷得一辆摩托车供自己使用,经估价,该摩托车价值约人民币7000元。一日,蔡某骑着偷来的摩托车去玩,因摩托车发生故障,便将该车丢在路上,被人发现后,失主李某便将车弄回家中。过了几天,李某骑着摩托车去镇里办事,蔡某乘李某不注意又将该车偷走,案发后,蔡  相似文献   

8.
犯罪数额规定方式的科学与否是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数目型的犯罪数额规定方式有其历史合理性,但在当下存在诸多弊端,以致司法适用严重偏离法定标准.司法的偏差应于立法上矫正.以社会危害性的时间、空间、文化相对性为设定根据,借鉴饿罗斯联邦刑法典和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经验,将犯罪数额规定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比,以省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单位(民族自治地方独立适用),每年的1月1日由国家和各省统计局公布具体的数据.  相似文献   

9.
在走私犯罪案件侦办实践中,主观要件的认定与把握一直是个难点,也一直困扰着缉私警察,下面结合一起具体案例谈一些体会和想法。 案情主要经过如下:1999年9月犯罪嫌疑人上海某公司经理史某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北京某外贸公司的柯某和赵某。又通过柯某与赵某的牵线搭桥,史某从一河北人王某处非法购买进口免税证明,并利用这些免税证明进口了三台挖掘机,实施了走私犯罪行为。本案告破后,对史某走私犯罪行为的定性没有  相似文献   

10.
案情 2006年8月21日,梓山真空机砖厂老板庄平将该砖厂转让给刘文付经营,砖厂债务21.087万元,债权4.47万元、资产5.2万元一并转让,被告人刘文付应付承包金9万元,相抵后,庄平尚欠被告人刘文付2.41万元。刘文付借款4万元用于经营。被告人刘文付在经营期间,沿袭以往的销售模式,即购砖人先交货款,  相似文献   

11.
在计算侵犯注册商标类犯罪数额时,应首先明确单次行为既未遂的标准。假冒商品是否因该行为进入新的流通环节,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既未遂的核心判断标准。通过假冒他人注册服务商标,成功招揽客户预付款或接受服务,假冒服务商标犯罪行为已既遂。违法所得是行为人已经获得的利益,销售金额和非法经营数额可以是预期的,在同一案件里会出现违法所得与销售金额、非法经营数额认定不同步情况。  相似文献   

12.
[裁判要旨]在通关走私犯罪案件当中,实施申报行为与海关监管现场被查获的时间不具有同步性和必然的先后顺序,申报行为实施完毕标准与海关监管现场被查获标准并行不悖。也就是说,申报行为实施完毕只是认定走私既遂的一个方面,申报行为尚未实施完毕即在海关监管现场被查获。  相似文献   

13.
犯罪数额规定方式的科学与否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我国刑法数目型的犯罪数额规定方式存在诸多弊端,以致司法适用严重偏离法定标准。司法的偏差应于立法上矫正。以社会危害性的时间、空间、文化相对性为设定根据,借鉴俄罗斯联邦刑法典和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经验,将犯罪数额规定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比,以省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单位(民族自治地方独立适用),每年的1月1日由国家和各省统计局公布具体的数据。  相似文献   

14.
当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享受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但这一政策却被不法分子所利用,以实施走私逃税行为。从行为类型来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走私行为主要有刷单型、低报价格型、伪报贸易性质型三种模式。实践中,对于低报价格型和伪报贸易性质型两种模式在定性上并无疑难,但对于刷单型模式的行为定性则存在较大的争议。对此,可以从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两个层面证成其构成走私犯罪:从客观要件考察,二次刷单实质上是将一般贸易伪装成跨境电商贸易;从主观要件考察,行为人是意图享受不应当享受的跨境电商的税收减免优惠。跨境电商零售业务中的参与主体都有可能成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正犯或共犯。在共同犯罪形态中,应基于具体案情和各参与主体的作用准确认定其责任。  相似文献   

15.
网络赌球运作方式及犯罪认定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普及,网络赌球成为一种新兴的赌博方式在社会上风行起来。由于通过互联网赌博影响范围广、投注总额大,较之一般的赌博方式,其对社会公共秩序所构成的威胁更甚。2005年上半年杨浦区检察院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赌博案件19件21人,均系网络赌球。  相似文献   

16.
《刑法》第219条规定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技术商业秘密所能获得的平均利润率远高于行业平均利润率,能给权利人带来极大的经济利益,应给予其准确的认定与完善的保护。  相似文献   

17.
犯罪与被害重叠是西方犯罪学近年来的重要发现,尽管已经有众多研究分别讨论了我国的犯罪与被害情况,但对于被害与犯罪重叠的研究人们知之甚少,本研究以J市某看守所591名在押人员为样本,分析犯罪与被害重叠现象,用社会资本与风险生活方式为主要理论视角,解释犯罪行为与被害经历的联系,研究结果表明犯罪与被害确实存在重叠现象,社会资本弱以及高风险的生活方式会使人更容易同时成为犯罪人与被害人.  相似文献   

18.
周浩 《中国检察官》2014,(10):25-27
本文案例启示:占有的认定须具备占有意思和实际的控制力,买卖双方在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时,虽然第三方支付机构对沉淀资金有物理上的控制,但由于其不具备形成占有意思的主体资格而无占有意思,因此,行为人在第三方支付环境下利用被害人不知情转移货款的,是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产,应当认定为盗窃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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