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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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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潍河 《法治与社会》2008,(10):34-36
作为国家农业部学者型高官,农业部农垦局副局长兼农业部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丁力的受贿特点与众不同。虽然他受贿数额只有区区50万元,但他受贿却带有政府中层官员“有权受贿无权办事”的普遍特点。  相似文献   

2.
闫颖  一鹤 《法庭内外》2008,(8):9-13
作为国家农业部学者型高官,农业部农垦局副局长兼农业部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丁力的受贿特点与众不同。虽然他受贿数额只有50万元,但他受贿却带有“有权受贿无权办事”的特点,而他对“拿企业钱”的观点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算受贿,拿钱先不办事,等别人把事办成之后自己落个顺水人情,事情不成就把钱退给人家,反正自己不出头,拿钱不算受贿。  相似文献   

3.
“我认罪,但我有自首情节,请求法院从轻判决。”昨日,涉嫌受贿50万元的农业部农垦局原副局长兼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丁力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丁力当庭认罪,并哭着请求法官从轻判决。  相似文献   

4.
过去的他,曾误入歧途,从北京市汽车减震器厂厂长,到因盗窃、受贿被判死缓。如今的他,虽然仍在狱中,却成了北京市第二监狱里的“技术总监”,是技术攻关小组的副组长,还有两名服刑人员做“助手”,拥有自己的实验室和研究室,并获缓刑。  相似文献   

5.
阿红 《政府法制》2010,(11):33-35
2010年3月11日下午4时,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海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王海风因受贿1700万元,创造了安徽省近年来土地领域受贿额的最高纪录。庭审中爆出的一条“奇闻”颇令人玩味:王海风虽然受贿1700万元,却拼着命在家人面前“装穷”,“穷”得甚至舍不得给孩子买一件玩具,舍不得给新婚的侄女随礼,舍不得给自己买件新西服……  相似文献   

6.
贪官捞钱的手段多是大同小异的,而对待犯罪的态度却不同;贪官当庭翻供的理由多是大同小异的,却没见过自称精神有病的。安徽省国土厅原厅长陈良纲是个特例。他在接受纪委和检察机关调查时,主动供认了受贿90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出庭受审时却推翻自己的全部供述,说当初自己认罪时“精神不正常”,过去作的有罪供述都是“虚构的”。  相似文献   

7.
据报道,因大肆卖官受贿而落马的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在职时也并未公开否认制度的重要性,但在执行制度时,他却把自己划在“圈外”,结果是相关制度大都没能落到实处,成了“摆设”。由此笔者想到,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过程中,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对号入座”,把自己真正摆进去,用《廉政准则》来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努力做廉洁从政的典范。  相似文献   

8.
2001年8月29日,曾被称为中国“四大烟王”之一的张家口卷烟厂原厂长李国庭涉嫌重大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站在被告席上的李国庭,早已没有了昔日“烟草大王”的神气,显得格外苍老。在法庭审理中,他没有给自己做什么辩护,只是说了说犯罪的根源。此时的他,也许更多的是在反思,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自己从辉煌走向罪恶,在人生的黄昏之际走向毁灭呢?居功自傲起贪欲“太阳”、“迎宾”、“钻石”、“山海关”等香烟品牌虽然在全国名气不是十分响亮,但是它们每年所创的6个多亿的利税却使其生产厂…  相似文献   

9.
贪官都是一些无耻之徒。湖南省临湘市原副市长余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共计22.5万元。但余斌向法院出示11份票据和数十份证言,证实他所收受的钱财中有15.47万元已被用于扶贫、社会赞助和公务活动,以此“证明”自己“不构成受贿罪”,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行为开脱。河南省郑州市南曹乡原乡长樊淑玲受贿索贿85万元,为了给自己开脱罪责,竟然在法庭上哭喊“我受贿是为了准备扶贫”云云。本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更多的时候是用于税收宣传中,而在这两个贪官的口中,却成了自己受贿的遮羞布。湖北省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原副主任王毛弟,在单…  相似文献   

10.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贿赂犯罪中的受贿手段不断翻新,呈现出多样化和隐蔽化的特点。司法实践中,一些犯罪嫌疑人在受贿犯罪时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实施犯罪,对“借用型”受贿犯罪进行准确界定,是打击该类犯罪的首要问题。文章从“借用型”受贿犯罪的特点、审查方式进行分析,进而为司法实践中“借用型”受贿的认定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李泉 《天津检察》2008,(2):41-41
行为人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的问题,在理论上就是我们常说的“离职后受贿”,即事后受贿。国家工作人员事先实施某种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时,没有受贿的故意,离职后明知他人交付的财物是对自己职务行为的不正当报酬而予以收受的(离职后受财),是否成立受贿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给予了肯定回答,这样的规定增强了实践中对事后受贿行为的认定。在此,笔者对于《意见》中涉及的“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的事后受贿问题提出自己的几点见解。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贿赂犯罪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旅游受贿更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新课题。从现实看,这种接受免费旅游等服务的受贿形式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且难以认定的特点。虽然“两高”在2007年7月8日下发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但其中对“免费旅游”等非财产性利益的贿赂问题鲜有规定。本人就当前旅游受贿出现的争议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3.
张志华 《内蒙古检察》2004,(5):21-24,11
所谓“一对一”贿赂案件,是指贿赂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只有行贿人、受贿人在场,没有第三人现场目击,也没有其它直接证据的案件。此类案件的特点在于:1、直接证据只有行、受贿双方当事人供词;2、一般情况下直接证据中的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的比例易出现相持态势,即:行贿人承认行贿但受贿人不承认受贿或受贿人承认受贿但行贿人不承认行贿;3、行、受贿双方当事人的供述不稳定,容易出现反复,  相似文献   

14.
所谓“行受贿代理人”犯罪新模式,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不直接接受贿赂,而是通过自己信任的人间接接受,再转由自己支配;而行贿人也心照不宣地将贿赂送到“代理人”或“中间人”手中。在这种模式下,受贿人与行贿人没有直接接触,而受贿人在法律上也常常不具有所贿赂财物的“所有权”,只是拥有“使用权”。  相似文献   

15.
据悉,某县一位副局长以“廉洁”而出名。他会抽烟,但包工头敬上一支好烟他不接,捎上一点家乡的土特产他不要。有一次,他还把别人送他的一只“金华火腿”挂在单位传达室门口“示廉”一周。此效仿古人“悬鹅示廉”之举自然赢得一片赞扬声。然而时隔不久,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却查出此人是个利用职权索赂受贿近万元的“蛀虫”。平心而论,“悬鹅示廉”如果是真的,在当今仍不失为拒贿的一种好形式。但这位副局长悬腿是假,掩盖其更大的受贿是真。其用心不可谓狡猾也!这种人在当今毕竟是少数,但类似悬腿以表廉政,搞花架的事还是不少的。例如…  相似文献   

16.
贪官哭穷     
吴之如 《政府法制》2008,(11):19-19
《广州日报》报道,郴州市纪委原书记、巨贪曾锦春涉嫌受贿3152万元,在法庭上却不断哭穷,称受贿是因为“当时确实没有钱”,“是真的要借钱”。  相似文献   

17.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委原副书记虞军明受贿案的主要特点是,他爱向老板“借钱”。他受贿总额的近一半是以借为名向老板索要的。借钱本是一种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出借人将一定数量的货币借给借用人支配使用,借用人依约定归还相同数量的货币的行为。借用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归还的时间可以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随时归还。  相似文献   

18.
先看近期的三则新闻:去年12月18日,央视《焦点访谈》对河北省肃宁县国土局“瞒天过海建别墅”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说的是该局在没有获得县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征地几十亩为本单位领导和职工兴建别墅和住宅楼;天津原检察长李宝金因涉嫌受贿和挪用公款被依法审判,天津检察系统内部对他的评价是:李宝金有“霸气”,讲“义气”;  相似文献   

19.
某地一官员东窗事发,在狱中忏悔并写信给自己的亲戚朋友:“要吃一生的饭,莫吃一时饭。”这位“大人”莫吃“一时饭”的忏言对他来说虽然来得太晚,但对我们却很有警示意义。  相似文献   

20.
《法人》2010,(12):10-10
“怕上火”才喝的”王老吉,最近自己却很上火。 进入11月份以来,有关红、绿“王老吉”之争的消息逐渐增多。大多数消费者才慢慢了解,市场上同时销售的红罐“王老吉”和绿色纸包装的“王老吉”,虽然名称,主要成分甚至口味均如出一辙,但却是分属两家不同企业的产品。除了商标一样之外,两者没有任何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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