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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被监管人员的健康水平,有利于维护他们的身心健康,促使他们积极接受改造,促进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被监管人员健康水平差有一定的主客观因素,可以从把好健康检查关、加强健康知识教育、抓好疾病预防、开展思想疏导等七个方面入手提高被监管人员的健康水平,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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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监所检察部门在认真履行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职能,促进监管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维护监管场所的改造秩序,保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有关法律在监管场所的统一正确实施,以及办理又犯罪案件、积极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等方面均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基层院的监所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的问题,致使监所检察工作难以达到理想的监督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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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监管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确保监狱场所安全稳定,是实现监狱惩罚改造罪犯功能的前提和基础。在全党全国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作为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安宁与稳定职能的监狱来讲,构建监管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显得尤为重要。一、为什么要构建监管安全稳定长效机制(一)构建监管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是更好地实现监狱自身惩罚改造功能的坚实基础。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其本质意义上的功能是惩罚与改造罪犯,维护社会公平与稳定。监狱要实现好自身的本质功能,需要有安全稳定的监管改造秩序。构建监管安全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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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论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方面内容时,将民主法治明确列为和谐社会的首要因素。当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监狱作为国家刑罚的执行机关,就要在服务和谐社会、促进法治建设进程中,做出自己的贡献。因此对肩负改造罪犯任务的监狱人民警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着力维护监狱的安全与稳定,又要使刑满释放人员能够在社会生活中与他人和谐相处,以营建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因为监管安全是监狱履行刑罚职能的基础、前提和保证,贯穿于监管改造工作和罪犯改造工的始终,所以,要保证监狱的长治久安,实现“以改造人为中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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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杂志》2015,(5)
目的分析被监管人员死亡案件的特点,探讨被监管人员死亡发生的主要原因,为此类案件的法医学鉴定提供借鉴。方法收集2005—2013年山西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受理的105例被监管人员死亡案例,对死者的性别、年龄、死亡原因、死亡方式、生前疾病等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105例被监管人员中男性100名,女性5名;年龄分布为16~65岁。死亡原因以自然死亡为主,主要集中于心血管系统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非自然死亡中以自杀死亡者最多,占非自然死亡人员总数的54.5%。结论目前被监管人员死亡多由于疾病所致,司法部门应改善被监管人员的生活、劳动及卫生保健条件,并应加强其执法监督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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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改造人员是指在劳动教养过程中,不认罪错,具有消极改造或反改造思想和行为,一贯以极端的行为方式拒绝、抵制劳教场所教育改造的劳教人员。难改造人员是劳教人员中改造秩序、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的破坏者,是妨碍他人改造的害群之马,他们人数虽少,但危害极大。为有效地维护劳教场所的监管秩序和促进大多数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与劳教人员中的难改造人员作斗争的问题,应放在教育改造工作的重要位置上,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开展各项工作。下面从难改造人员的产生及我们干警应采取的对策和教育方法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一、少数劳教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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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监管持续安全长效机制,确保监狱场所安全稳定,是实现监狱惩罚改造罪犯功能的前提和基础。在全党全国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作为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安宁与稳定职能的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监狱来讲,建立监管持续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当前,建立监管持续安全长效机制,不仅是全面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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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监所检察部门是检察机关重要业务职能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责是对监狱(包括未成年犯管教所)、看守所、拘役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监管场所的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监所检察部门基于派驻监管场所的优势,可以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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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检察是国家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刑事诉讼监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打击在押人员犯罪活动,维护监管场所的稳定,保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是监所检察工作的任务.而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必然监所检察工作产生了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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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社会形势下刑释人员再社会化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刑释人员再社会化对我国重新犯罪率的高低有着很大的影响,对传统的罪犯监管改造手段方法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加大了犯罪防控的难度。应当看到当前的罪犯改造从形式到内容都存在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情况。应当考虑怎样做实罪犯教育改造的每一个环节,在狱内完成对他们的再社会化思想改造,从而使他们在重新回归社会后,能尽快适应社会,融入社会,成为一名合格的守法公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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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假释作为刑罚变更执行的重要措施,是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法律规定的重要制度,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对于稳定监管秩序、激励罪犯积极改造、促进罪犯回归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减刑、假释办理情况是罪犯及其家属最为关心的问题,是社会最为关注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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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减刑、假释在罪犯改造中的作用减刑、假释作为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主要手段,在激励促进罪犯改造、维护监管安全、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给罪犯以早日回归社会的机会,激励罪犯在希望中改造。实践证明,减刑、假释是激励促进罪犯改造的重要杠杆,可以有效调动绝大部分罪犯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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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释人员重新犯罪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把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的要求符合我国刑罚的目的,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贯彻落实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应统一并完善此衡量标准,加强科学研究,加强对短刑犯等重点类型的监管改造工作,以求在监管改造工作中有所突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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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监管改造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要搞好监所检察工作,就要对监所检察工作所面对的监管改造工作情况,有个清醒的认识。这样,才能使监所检察工作有的放矢。 (一)当前监管改造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我国对罪犯、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成绩是显著的。但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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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是中央领导提出的一个具有时代意义的实践命题。坚持“首要标准”,有助于提升监狱工作的社会地位和职能作用。理解“首要标准”,应重点把握三个关键点: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改造质量是一个首要环节;把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狱工作的首要标准,是法律赋予监狱的职责;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是衡量监狱工作的首要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落实“首要标准”,要切实把改造人放在监狱工作的第一位,不断提高改造质量,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其中要尤为重视“改造人”和罪犯改造质量评估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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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提高金融包容促进人类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未来金融法改革,无论是立法还是监管实践应充分考虑金融包容.从银行法改革来看,提高金融包容应与维护银行体系稳定和保护存款人利益共同作为监管机构的监管目标.作为法定的权利,公众获得生命线性的银行服务,可以通过银行社会责任的法定化来实现,并通过私法和公法强制实施.从激励相容和成本效益监管原则出发,对提供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必须实施差异化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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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司法研究所课题组 《中国司法》2014,(6):34-37
正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教育、引导、扶持、管理,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其实质是对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的一种保护措施。作为社会综合治理系统的一项重要内容,安置帮教工作在巩固监狱部门对服刑人员的改造成果、预防和减少回归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维护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刑释人员的安置和帮教作为一项法律性很强的社会工作,必须要有完备的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