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日趋增多,有关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纠纷被诉诸法院的案件呈明显上升的趋势,这类案件已成为新类型的诉讼纠纷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处理也引起了不少争论。从民法角度看,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要指汽车交通事故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这种侵权责任由《民法通则》第123条以严格责任原则确定了责任的归属。实践中,这种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通常适用  相似文献   

2.
肖芷玥 《人民司法》2023,(20):62-64
<正>【裁判要旨】非机动车道上有遗留物,一机动车在该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时,与遗留物发生碰撞,造成机动车驾驶人受伤。由于该机动车违法通行,不属于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意义上的通行,并且该遗留物并非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因此不宜认定为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而应当认定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相似文献   

3.
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处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处理邹晓瑜《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以来,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财物损害赔偿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逐渐增多。正确审理好这类案件,对于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4.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各种高度危险作业(如高层建筑施工,管道、坑道和道路施工)增多;车辆流动量增大等等,使得各类安全事故明显增多。由此产生的人身伤亡赔偿纠纷也日益增多。本文把这类因违反安全操作规定或安全措施不落实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引起索赔的纠纷称谓安全事故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这类案件以往一般由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处理。现在随着《民法通则》的深入宣传和全面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5.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下称《办法》)施行以来,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而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逐渐增多,井随着经济的发展,还将呈上升趋势。正确审理好这类案件.对于切实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无疑是十分重要的。笔者拟就如何处理这类案件略述管见,以抛砖弓旧。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性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主要侵害的客体是人身健康权、生命权和财产权,是以《办法》作为调整依据的.因此,不同于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只有正确把握道…  相似文献   

6.
浅析交通肇事损害赔偿中车主的垫付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公路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居高不下 ,当列各类事故之首。因交通肇事而产生赔偿损害纠纷 ,在人民法院受理的损害赔偿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机动车作为一种高速交通工具 ,一旦发生事故 ,往往导致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 ,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灾难性的惨剧。这类事故一经成讼 ,因受害者赔偿请求数额巨大与肇事者赔付能力严重不足而形成强烈反差。司法实践中 ,在如何确认赔偿义务主体问题上也是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本文仅就交通肇事损害赔偿中车主的垫付责任自抒己见。一、车主承担垫付责任的依据交通肇事损害赔偿属于民…  相似文献   

7.
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司法实务□林桂如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日益增多,本文仅就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的起诉与受理、诉讼主体的确认与归责问题浅作探讨。起诉与受理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责任认...  相似文献   

8.
《法制与社会》2013,(35):73-74
长期以来,乐清市道路交通事故量居高不下。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损害赔偿诉讼纠纷也不断增加。如何处理好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成为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乐清市人民法院组成专门调研组,对2009年至2012年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以下简称道赔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并对如何化解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提出建议和时策。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的日益普及以及非机动车数量的大幅增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逐年增多。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简化诉讼程序,妥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宝应县人民法院驻县交警队交通巡回法庭积极探索运用"诉调对接"机制,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该机制正式实施以来,取得了提升工作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化解民间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效果,为确保辖区交通的畅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本文通过调研,谈谈应用"诉调对接"机制化解交通事故纠纷的经验总结及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0.
朱振安 《中国审判》2012,(3):98-101
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和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不断上升,法院受理的该类案件数量也日益增多。为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效能,绍兴市各基层法院自1999年以来做了大量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从设立"交通巡回法庭"到"常驻式交通事故法庭",走出了一条以调解结案为主要方式、法院法律服务前移为特征的快速  相似文献   

11.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立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人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所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由此对交强险赔偿范围予以界定,即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依最高人民法院《对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和适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请示的答复》,将财产损失作了扩大解释,即财产损失包括因人身伤亡而造成的损失,如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审判实务中对此不同的理解与适用,致使不同法院对同一类型的案件作出截然不同的裁判结果。  相似文献   

12.
随着城市化推进及"天价"宠物狗的不断出现,狗已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特殊侵权关系中倍受瞩目的一个法律构成要素,"车狗相撞"事故不断上演,"天价"狗损害赔偿纠纷问题日益普遍和突出。当前,"车狗相撞"赔偿问题存在法律盲区,"车狗相撞"事故性质难认定是其中一个比较突出的新问题,本文拟对"车狗相撞"事故性质问题作些探讨,希望对"车狗相撞"法律纠纷的解决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机动车所有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机动车工业的发展、社会购买力特别是个人购买力的增强,我国机动车呈现出较快的增长趋势。2001年,仅汽车产量便达到246.7万辆,跃入世界前10位。〔1〕据北京市有关方面的统计,北京市近10年来,机动车增长速度一直保持在10%以上。〔2〕与此同时,由于驾驶员素质、道路状况、交通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在逐年上升。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统计,2001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75.5万起,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6万人死亡、54.5万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  相似文献   

14.
机动车交通事故无论在我国还是在世界上都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由此带来的机动车肇事侵权纠纷也日渐增多。如何加强对受害人权益保护也成为当今司法实务中的重要课题。《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施行给此类事故的处理带来了新的思路。机动车肇事侵权应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以及重点引入精神损害赔偿,可以加强对受害人权益的救济,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15.
李传兴 《法制与社会》2011,(26):146-147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物质文明生活和精神生活不断提高,机动车被越来越广泛的使用于工作、生活等各种领域之中.的确,机动车给人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但利弊随行,随之而采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引发了大量维权案件,在中国,尤为突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将面临一系列的纠纷和责任,有民事的、行政的、乃至刑事的责任,重达死...  相似文献   

16.
陈龙业 《人民司法》2021,(7):52-58,6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是人民法院受理的具体侵权责任纠纷中数量最多的案件类型(2016年审结一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974286件,2017年为1006931件,2018年为936341件,2019年为864731件,2020年1至11月为611116件),其中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也较为复杂。  相似文献   

17.
知产故事 芬迪诉平行进口商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有关商标平行进口的纠纷日益增多.此类纠纷的根源在于知识产权保护与竞争保护之间的冲突.由于立法上的缺失,该类纠纷呈上升趋势,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实践中,各地法院因认识上的差异,导致裁判结果明显不同. 上海市浦东新区正全力推进高度开放的自贸区建设工作.在此背景下,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系列与自贸区贸易政策相关的知识产权案件.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数量呈上升趋势,因事故引发的民事损害赔偿纠纷也不断增多。由于交警部门受自身警力不足等客观条件限制,有时出现事故处理慢、办案效率低的现象,从  相似文献   

19.
王晴 《人民调解》2012,(12):11-12
近年来,四川省泸州市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公路网络的不断延伸,机动车数量急剧增加,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为有效解决因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引发的纠纷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相似文献   

20.
杨春治 《法制与社会》2011,(27):75-76,86
近年来,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明显增多。随着保险业的发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引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诸多法律争议,其中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是否属于交强险的赔付范围更是成为争议的焦点。本文从我国现有法律规定、社会公平正义及交强险设立的目的等进行论证,得出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不属于交强险的赔付范围的结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