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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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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蓝婷婷 《法制与社会》2013,(22):129-130
2012年3月通过的新《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的规定作了大幅度的修改与完善,顺应了历史潮流,符合我国司法发展规律,在有利于检察职能发挥的同时,也给公诉工作带来一定的挑战,如何正确理解与适用简易程序,在挑战中创新改进工作机制,积极看待新法带来的改变将有利于化解实践中的困难。  相似文献   

2.
所谓刑事简易程序,是相对于刑事普通程序而言的,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在一审程序中,审理简单轻微刑事案件的,依法独立适用的一种简便程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中,增设了简易程序的规定。设置简易程序,是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和司法制度的重要步骤之一,是对原刑事诉讼法所作的又一重大修改。-。为什么要增设简易程序。1.设立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是刑事诉讼立法与司法实践的概括,是研究刑事诉讼法以及与刑事诉讼法…  相似文献   

3.
1996年3月17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时,增设了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简化和省略了普通程序中的某些环节,以求节省时间,加快速度,提高诉讼效率。经过几年的审判实践证明,增设简易程序的目的已经达到。但从审判实践中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可以解决审判力量不足和案件年年递增的矛盾,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角度分析,简易程序还有扩大适用范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4.
冯丹 《法制与社会》2013,(7):116-117
公正与效率是现代刑事诉讼的两大价值目标。适用简易程序审判可以提高庭审的效率,大大缩减庭审时间,为刑事审判节约更多的资源。简易程序是司法实践从案件自身特点出发,对庭审方式作出的一种必然选择。在我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中,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刑事简易程序审判程序。狭义上的简易程序是相对于一审普通程序而言的,仅指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较普通审判程序简便、快捷的刑事一审程序。  相似文献   

5.
《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颁布和施行,使得对被告人认罪案件能够适用较普通程序更简化的程序审理。从各级人民法院适用该意见审理被告人认罪的重罪案件的现状来看,该意见中的一些条文还是存在诸多缺陷的。为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和节省司法资源,我国有必要在此基础上设立重罪简易程序,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的补充。  相似文献   

6.
戴志坚 《中国律师》2009,(10):64-66
我国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简易程序,用6个条文对简易程序的审判组织形式、适用案件、庭审程序、审理期限和变更程序等作出了规定。可以说此简易程序在中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出现,是中国刑事诉讼法上一次历史性的突破。但由于法律条文简略,缺乏可操作性,其立法目的——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分流案件等并没有能够得到充分的实现。为解决这一问题,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   

7.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吸收司法解释中“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的原则和精神,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确立了统一的简易程序,重新界定了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审判组织、审判程序,有助于促进我国司法机关以正当的程序高效地处理刑事案件。但是,统一的简易程序在被告人自愿性的保障、审判组织的设置、审理方式和量刑程序的规定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有待立法和司法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相似文献   

8.
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审判制度作了重大改革,在修改和完善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同时,新设了简易程序。其目的是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部分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采取简便方式进行审理,这样可使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有利于及时惩罚犯罪分子,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可缓解人民法院办案力量不足的压力,使法院能集中主要精力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同时也适应现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法发展的趋势。笔者拟结合司法实践,对简易程序的规定作一初步探讨。一、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指简易程序适用的法院、审级和…  相似文献   

9.
张文秀 《中国司法》2012,(12):100-102
《新刑事诉讼法》在"简易程序"一节中从六个条文扩充为八个条文;适用范围扩大到基层法院管辖的所有符合相关条件的案件;从公诉人可以出庭改为公诉人应当出庭;增加赋予被告人对简易程序的自主选择权。这些变化标志着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简易程序在立法上有了长足进步。但是法律具有原则性、概括性特点,欠缺可操作性,因此,司法实践中,简易程序运行中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证据问题亟需解决。一、简易程序运行中证据问题透视(一)控辩双方庭前证据知悉权保障问题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只有在控辩双方对于控方所指控的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法院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简易程序。那么,证据作为诉讼的核心和基础,控辩双方只  相似文献   

10.
正刑事简易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实现程序分流、提高审判效率、减少案件积压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1]但由于我国的简易程序制度发展较晚,1996年《刑事诉讼法》中简易程序的制度设置很不完善。随着近年来刑事案件发生率不断增长,完善简易程序成了当务之急。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相似文献   

11.
吴杰  陈杰 《特区法坛》2004,(1):30-31
我国1996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为提高诉讼效率,增设了简易程序。但从目前司法实践来看,简易程序的适用在各地不是很平衡,大部分法院没能很好地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30%的不是很多,未能有效地发挥程序分流的功能,立法意图也没能得到很好的实现。以海南中院所在辖区的基层法院为例,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占基层法院刑事受案总数的60%,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却不足  相似文献   

12.
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于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在一审程序中增设了简易程序,从立法上为提高刑事诉讼效率提供了程序上的依据。如何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完善简易程序,是目前司法改革的重点之一。从审判实践看,简易程序对节省审判资源、提高审判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笔者试对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作些粗浅分析,以期对完善简易程序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3.
杨菁 《法制与社会》2013,(5):110-111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修改了简易程序制度,扩大了它的适用范围,这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但新法没有赋予适用简易程序的被告人获得减刑的权利,这不仅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人权,而且会阻碍简易程序的普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以它为指导,适用简易程序,将酌定量刑情节作为对被告人减轻刑罚的现有法律依据,以被告人良好的认罪态度为事实根据,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人权,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的优势。  相似文献   

14.
新《刑事诉讼法》扩大了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范围,完善了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并根据不同情况对审判组织、出庭公诉、审判期限作出了区别规定,同时规定了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事实及适用简易程序的意见。刑事简易程序的修改。充分考虑了我国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尊重被告人的选择权,兼顾了公正价值与效率价值,对于我国刑事诉讼在保证公正的前提下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5.
刑事诉讼中设立简易程序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缓解司法机关的办案压力,将宝贵的司法资源配置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上。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要求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检察机关应当派员出庭。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3月下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出庭工作的通知》,从组织领导、效率提升和经费支持等方面为简易程序全面实施作出了较为详细的安排,还明确要求在2012年底全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要做到全部有检察官出庭。  相似文献   

16.
简易程序修改:检察公诉工作如何应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3月14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刑事诉讼法在证据制度、强制措施等多方面都有创新,其中关于简易程序的修改更是一大亮点,修改后的简易程序在关注诉讼公正与效率的同时,对检察资源的科学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适用简易程序的工作方向,把握重点环节,切实做好适用简易程序公诉工作,本刊特邀请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对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新刑诉法中有关简易程序规定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一、检察机关适用简易程序的现状分析——以上海市P区检察院为样本 自2013年起,我国《刑事诉讼法》从修改到实施已经经历了两年多的时间,修改后刑诉法的适用工作已经基本从探索阶段逐步迈向完善阶段.本次修法对公诉案件的简易程序适用进行了修改,在适用范围、审判组织、公诉人出庭、被告人诉讼权利等多方面都做了大量的改动.其中,根据修改后刑诉法对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规定,以往实践中大量的两简案件都将适用修改后的简易程序加以处理,使得基层检察机关办理简易程序工作机制的调整涉及面广,影响大,相应困难较多.为适应新法带来的变化,各地检察机关都进行了一系列机制探索,目前已初见成效.下面笔者将以上海市P区检察院为样本,分析简易程序的适用现状.  相似文献   

18.
陆而启 《法治研究》2014,(6):110-118
公诉案件的当事人和解程序随着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而从游击队转化为正规军。这种刑事和解既具有惩罚与恢复的双重功能,又包含私了和公断的互动程序。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条件、适用范围、适用程序以及适用效果都是一种独具"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私了的社会文化、仇富仇官的社会心态、"宽严相济"政策、"先民后刑"的处理机制等都在新法之中有所体现,而既没有具体的和解程序,又没有明确处理后果,更没有监督控制程序的"当事人和解"程序最终可能成为一个需要附带民事诉讼制度、酌定不起诉制度、简易程序、社区矫正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以及自诉案件的和解等程序来填补的"空壳"。  相似文献   

19.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进行了重大的改革,使之更加科学、规范、有效。其中在第一审程序中增设了简易程序,使刑事案件合理分流,审判力量合理分配,简化了诉讼程序,提高了办案效率,既符合诉讼经济的原则,也达到了及时惩治犯罪的目的。为了解和掌握半年多来实施简易程序的实际情况,不断总结经验,研究和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故对我院辖区9个基层法院1997年上半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尽管反映的情况不很全面,但仍能从一个侧面看出刑诉法增设简易程序以来的实践情况。  相似文献   

20.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完善了刑事简易程序的相关内容,刑事简易程序的发展一方面符合刑事司法的发展潮流,另一方面也更加符合刑事司法规律。本文将对刑事诉讼法修改简易程序相关条文的背景以及检察机关如何应对新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的重大修改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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