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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历史进程中 ,各种腐败分子与犯罪集团的洗钱活动日益猖獗。经济全球化、金融电子化也给跨国洗钱犯罪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2 0 0 2年 4月 2 6日 ,中国银行在北京召开了反洗钱及法规工作会议 ,探讨在国际背景下 ,如何应对日渐猖獗的洗钱活动。 7月 5日 ,央行宣布成立支持交易监测处和反洗钱工作处 ,并成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这标志着中国正式吹响了反洗钱大战的号角。本文将结合中国国情 ,深入分析新形势下洗钱犯罪的方式与特点 ,并对相关的立法工作与国际合作机制进行初步的探讨。一、什么是洗钱犯罪“洗钱”(M…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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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反洗钱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俞光远透露,《反洗钱法》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考虑将贪污、贿赂、腐败犯罪和其他严重犯罪规定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俞光远说,从近几年的司法实践看,贪污、贿赂、腐败犯罪有不断上升的势头,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对这类犯罪所得的洗钱活动打击不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逐步与全球经济体系融合,走私、贩毒、偷税逃税、贪污受贿、金融诈骗等活动也大量产生,洗钱活动在海内外日益猖獗。因此,应考虑将贪污、贿赂、腐败犯罪和其他严重犯罪规定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在此之前,构成中国反“洗钱”防线的是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如果有一部《反洗钱法》,将反洗钱的规定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反洗钱的工作显然会更有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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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名昭著的黑手党,一个多世纪以来,虽然被反复扫荡围剿,不仅未能从根本上彻底消亡,反而将黑手伸向了世界各地。今日的欧洲、美洲乃至亚洲的许多国家发生的绑架暗杀、敲诈勒索、爆炸抢劫、贩毒走私等罪恶活动,其中许多案件的背后都渗透着黑手党的影响。犯罪活动不仅牵涉警察、司法部门,而且同实业界和政府要人密切相关。腐败保护洗钱,洗钱滋养腐败,两者形成一个螺旋体,从而进一步助长了经济犯罪。彻底铲除黑手党及其毒品犯罪与政治、经济、金融的关系,已成为国际社会反腐败面临的新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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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入和国内经济的迅速发展,世界范围内的洗钱活动越来越成为全世界的一大公害,世界各国在不断完善其立法以适应这一形势需要.我国关于洗钱犯罪的立法与国际要求还有进一步差距,完善我国洗钱犯罪的立法也是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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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远飞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学报》2005,(2):48-51
洗钱犯罪是将违法所得资产加以隐瞒掩饰,通过中介机构使之变为合法财产的特殊犯罪形式,自20世纪中期以来,迅猛发展,并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专门的、复杂的犯罪领域,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危及全球经济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关于洗钱犯罪的立法存在缺陷,使打击洗钱犯罪活动遇到了诸多障碍。本文从我国在洗钱犯罪存在的不足入手,提出我国相应地进行刑事立法的补充和修改,今后仍要随着洗钱犯罪现象的新变化而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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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11月10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依法、有效惩治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资助恐怖活动等犯罪活动。《解释》在刑法规定的四种洗钱行为之外,明确规定对以下6种洗钱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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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是资金流动的载体和媒介,利用金融系统进行洗钱,已成为现代洗钱活动的突出特征。因此,打击洗钱犯罪,已成为金融系统一项新的和重要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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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香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00,(6):51-53
集体腐败是腐败的一种表现形式,其产生的现实原因是腐败成本与“收益”的比较,当收益大于成本时集体腐败的成员便会不择手段搞腐败。因此,必须强化对集体腐败的约束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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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成本收益的经济学分析与反腐败的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腐败的产生与遏制,主要取决于腐败的成本收益与反腐败的成本收益之间的博奕。当腐败收益远远大于腐败成本时,寻租活动就猖獗,腐败就会滋生蔓延;当政府加大反腐力度,致使腐败收益等于或小于腐败成本时,腐败活动就会收敛,腐败现象就会得到遏制。因此,要进一步健全政府和社会的反腐败机制,使“漏网之鱼”越来越少,让腐败者在经济上得不偿失,声誉上身败名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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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是运用公共权利谋取私利的行为。腐败并不一定就是犯罪,只有腐败行为达到一定的程度即达到刑法规定犯罪要件时,腐败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规定的与腐败有关的犯罪种类主要有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根据我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几年审理的腐败犯罪案看,腐败犯罪呈现案件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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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陈水扁海外洗钱案一直是海峡两岸共同关注的焦点。近年来,我国内地公职人员向海外洗钱的案例也是举不胜举。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解释,公职人员“可以指依照缔约国本国法律的定义和在该缔约国相关法律领域中的适用情况,履行公共职能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的任何人员。”而公职人员可能会为个人或相关的个体谋取利益而滥用公共权力,这种行为就是腐败。腐败过程中往往产生收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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