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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3,(6)
银发[2002]394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经贸委(经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起草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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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与保障》200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上述条款对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关劳动保障工作做了明确规定。近年来,随着我省沿海地区制鞋、箱包、工艺品等企业不断增加,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参与职业病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在加强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劳动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从最近省政府组织开展的全省职业病防治和劳动保护大检查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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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7,(6):35-36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逐步建立和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长效机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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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15)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沈阳、上海、南京、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重庆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地、州、市中心支行,各县(县级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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