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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法律监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学评论》2008,(3)
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的根本目标在于促进作为国家支农政策工具的农业保险实现其政策目标。因此,我国未来的农业保险法应该明确规定在农业部内建立相对高度独立、具有充分职权的农业风险管理局,并由它来监管农业保险。通过建立和实施科学的农业保险监管规则,从而实现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的内在目标———农业保险的可靠性、合理、公平和安全及外在目标———国家用公共财政支持农业和农村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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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年初召开的六安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宋明珠等16名市人大代表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议案"。议案指出,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以来,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基层干部群众对这项工作满意度不高,影响和制约了这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农业问题事关全局,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国家的一项强农惠农政策,如何解决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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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监管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监管体系、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等方面对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进行考察,并对其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建构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法律制度的相关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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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农业保险是2009年省政府承诺的二十八项民生工程之一,一年过去了,民生工程进行得如何?人大代表心里有本账。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拥护者参与者,省人大代表高亚飞最有发言权,因为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利辛县兴农良种猪场总经理。2006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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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近年来,六安市裕安区人大常委会多次采取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监督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农民认识不足、农业保险理赔机制不健全、索赔难等问题提出了3条建议:加大宣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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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地域广,造成损失大,严重制约着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而我国现有的农业保险规模却远远不能满足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针对我国农民风险意识淡薄,农业保险制度不完善,政策环境不乐观,经营农保的风险高以及农业保险缺乏立法支持等的现状及不足,对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完善提出了相关建设性的建议,如建立政策性保险制度,建立与WTO相适应的农业保险机构,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完善法律法规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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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优惠贷款主体资格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业保险优惠贷款的贷款人一般应同时具备法定贷款人身份条件、提供特定涉农直接贷款的职责或业务权限条件及提供优惠贷款利率条件。据此,有些国家的财政部门具有此类主体资格,在我国则不然;中央银行不具有此类主体资格;涉农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具有此类主体资格;有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此类主体资格;非正规金融部门不具有此类主体资格。农业保险优惠贷款的借款人一般应同时具备农业风险的承受者条件、农业保险合同法律关系的参与者身份条件和提供必要的担保条件等。故参保农户、参保生产型和产供加销联合型农业企业及农业保险人等具有此类主体资格;其他农户、农业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不具有此类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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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与完善《农业法》若干法律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基于现阶段国家保护、支持农业的理念及产业政策的确立和现行<农业法>指导思想、体例结构与重要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借鉴世界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与并结合我国国情,分别对现行<农业法>中的农业投入、农业补贴、农村金融、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法律制度的完善或重构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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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9,(1):26-36
倾斜性农业保险支持法律机制并不是一种政府主导的对农业保险利益进行机械输送的制度体系,而是将对农业的保险支持内化为政府、保险公司和农业生产者之间共同利益诉求的制度构造,这是一种农业支持的"造血机制"而不是"输血机制"。作为一种金融支持手段,倾斜性农业保险支持法律机制的构建需要以粮食安全为基本目标,在基本面上需要厘清几对关键的利益博弈关系,在节点把握方面需要建立基金、债券、再保险这种"三位一体"的农业巨灾风险应对机制。倾斜性农业保险支持法律机制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创新农业保险的方式等,也是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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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保险立法以政策性为主的倾向已非常明显,但在立法的一些基本问题上还存在重大分歧,比如运行机制、保障水平、政府补贴水平、参与方式、再保险等。正是这些分歧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农险立法的进程,本文主要就以上问题做简要的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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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立法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业保险作为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之一(农业科技、金融、保险),为世界各国所重视,成为农村经济的"稳定器"和"助推器".农业保险由于在保险标的、可保风险、保险利益、理赔等方面有其特殊性,决定了应建立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我国在农业保险的制度构建中应特别谨慎,首先应对农业保险进行准确定性;其次应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合理确定立法宗旨;再者应总结以往办理农业保险的经验与教训,对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功能作用准确定位:最后政府还有必要在现有的保险监管机构下面设置专门农业保险监管机构对农业保险进行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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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作为一个农业大省,自然灾害频繁,而农民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有限,因此,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国内目前几个重要的保险实验试点的改革成果对比分析,结合广西实际情况,对广西的农业保险改革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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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业目前处在初级阶段。怎样把现阶段的保险服务做好,使其符合农业发展需要,是我们需要探究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虽然在一些地方进行了一些试点,但是对于一些问题依然模糊和争议,鉴于此,本文对我国农业保险法律体系建设中需要关注的几点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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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农业保险立法及其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域外农业保险立法始于20世纪初,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些立法在理念与制度设计等方面既有许多共同点,又各具鲜明特色。域外农业保险立法的共同特征是政府在农业保险立法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强调立法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明确规定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作用、明确规定农业保险组织制度。其个性特征是立法模式不一、价值取向不同、内容有别。域外农业保险立法对我国农业保险立法具有诸多启示意义,主要表现为:应合理取舍农业保险立法价值取向、应准确定位农业保险政策目标、应恰当选择农业保险模式、应科学构建农业保险法律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