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就法律性质而言,商标侵权行为是一项民事侵权行为,因为它是对他人民事权利——商标专用权的一项不法行为。因此,商标侵权行为的后果之一就是民事责任问题,即由侵权人依法向商标权人承担因其商标侵权行为而引起的民事责任。由于商标侵权行为是一项特殊的侵权行为,在其民事责任问题上,我国商标立法作出了一些特殊的规定,现对此作一分析和研讨。 (一)商标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商标侵权行为归责原则是指我国商标立法中确认的追究商标侵权行为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根据我国商标立法中的一般规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这一归  相似文献   

2.
我国商标侵权民事责任归责规则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归责是指责任的归属、确定。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规则是指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的依据和标准。学者对侵权民事责任归责规则有不同的观点,对商标侵权民事责任适用何种归责规则尚有争论。商标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规则关系到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和侵权民事责任的确定,我国商标侵权民事责任不适用过错推定归责规则,在法律规定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的情况下适用无过错归责规则,在法律规定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的情况下适用过错归责规则。  相似文献   

3.
陈英 《政法学刊》2010,27(4):23-26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婚内侵权的规定,司法实践中产生歧义:一是认为我国不认可婚内侵权行为需民事责任承担,理由是"法不入家门",且执行存在困难;二是认为婚内侵权行为理应如其他主体之间的侵权行为一样承担相同的民事责任,受害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要求侵权的配偶承担民事责任。在第二种意见占据主流后,《婚姻法》及配套司法解释的修改就是顺理成章的事,而在执行环节制定可具操作性的措施是立法修改成功与否的关键。  相似文献   

4.
《政治与法律》1987年第1期刊载了孙林同志《民事责任构成要件辩析》一文(下称孙文),它论述了民事责任构成“四要件”之说存在着严重的局限性和片面性,这个观点笔者是赞同的。这是因为,并不是所有民事责任都必须具备四要件的。比如,在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时,就不一定非要损害结果和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两个要件。又比如,在承担侵权行为的无过错责任时,也不是以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构成要件的。因此,民事责任构成“四要件”之说  相似文献   

5.
名噪全国的“两面针”商标侵权纠纷案,终以被告河南洁美日用化工厂赔偿经济损失5516600元、厂长王世良及该厂受罚31000元的制裁画上圆满句号。这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侵权行为持续三年之久的商标侵权纠纷案已历时一年多。其间,国家行政机关、司法部门多次依法制止侵权行为未能奏效。究其原因是地方保护主义作祟。近年来,法院执法常常受到地  相似文献   

6.
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民事责任的确定坚持过错原则。但对特殊侵权行为的责任,《民法通则》另有规定。不过,特殊侵权损宫赔偿纠纷往往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司法实践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一、坚持无过错责任、推定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原则。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行为则适用无过错责任、推定过错责任、公平责任三种不同原则。特殊侵权责任案件,无过错责任是主要的,推定过错责任是少数,公平责任原则是个别的,但他们同时并存,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了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7.
归责原则是民事侵权行为理论中的核心问题,是确定行为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是侵权法功能的集中体现,也是贯彻于整个侵权行为法之中,并对各个侵权法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方针。在本文中,我们所要讨论的是商标侵权归责原则,通过对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的论述,思考在商标侵权领域内,应建立怎样的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职务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9.
曹波 《山东审判》2003,19(5):19-22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我国商标法第52条对商标侵权行为采取了列举式的规定,《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标解释》)也都对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作出了详尽解释,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商  相似文献   

10.
一、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以侵权行为的发生为前提的海上人身伤亡之损害赔偿,以侵权入主观上有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没有过错,就不负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人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规定》)第二条也规定:“损害的发生完全是因一方的过错造成的,由  相似文献   

11.
损害赔偿是一种民事责任,这种民事责任由侵权行为而产生。侵权行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侵权行为出于责任者本人,即责任者就是行为人,如甲损坏了别人的自行车,甲既是责任者,又是行为人,这种侵权行为,民法理论上称为“一般的侵权行为”;另一种侵权行为不是出于责任者本人,而是出于与责任者有一定关系的人或物,如甲的未成年儿子损坏了别人的自行车,或者甲所豢养的  相似文献   

12.
李霞 《江淮法治》2009,(3):34-35
商标是生产者创立信誉和开拓市场的重要工具,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保护商标的专用权也受到国家、企业和消费者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在利益的驱动下,地方保护主义、不健康的消费心理及商标法制不健全等多种因素使商标侵权行为不但没有得到有效制止,反而呈愈演愈烈之势。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商标侵权的形式也越来越隐蔽、复杂,“傍名牌”的新手法层出不穷。  相似文献   

13.
魏丽丽 《政法论丛》2020,(1):113-124
商标恶意抢注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予规制。适用我国现行《商标法》规制恶意抢注在注册确权、侵权救济和法律责任承担方面存在局限性;基于《侵权责任法》保护民事权益的范围所限,商标恶意抢注并非均为民事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责任法》难以对恶意抢注实施全面规制;以《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恶意抢注,可对其启用行政调查措施,并通过法律责任承担规定使得恶意抢注人为此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但须以竞争关系的存在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适用要件,因此存在边界限制。为有效规制恶意抢注,应当结合前述立法的功能定位选择多元化法律规制路径,并从明确恶意抢注商标不予注册、规定未经实际使用的注册商标不得转让、限制恶意抢注商标的请求权方面对我国商标立法以制度完善。  相似文献   

14.
商标的售前混淆和售后混淆是近年来在我国《商标法》研究中新引进的两个概念。从售前混淆行为的本质出发,对将该行为放入《商标法》并作为一种商标侵权行为来加以规范的科学性进行了质疑,认为该行为不符合商标侵权行为的一般样态,不宜作为商标侵权看待,留给反不正当竞争法管辖较好。同时文章对售后混淆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展开了探讨,认为该制度对“潜在消费者”的发现,看到了商标权垄断顾客的未来性,有助于为商标权人提供完整的激励。在此基础上,最后对我国未来《商标法》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5.
我国《民法通则》仅规定了共同侵权行为及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但对准共同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未作明确规定。而现实生活中准共同侵权行为屡见不鲜,由此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亦呈不断上升之势,因法无明文规定,实践中对由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之诉多置之不理,从而影响了受害人利益的保护。笔者试就准共同侵权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作些探讨。一、准共同侵权行为的含义及其法律特征所谓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实施的行为均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危险性,其中一人或部分人的行为致人损害而又无法判明谁为加害人的侵权行为。从这一定义分析,笔者认…  相似文献   

16.
王乐 《法制与社会》2010,(35):108-109
在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要求下,民事实体法依据行为人主观过错状态将侵权行为归责原则分为过错归责原则、无过错归责原则和过错推定归责原则。适用举证责任分配“倒置”规则的仅包含属于无过错归责原则和过错推定归责原则的特殊侵权诉讼。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并未将商标侵权行为界定为特殊的侵权行为,但事实上商标侵权行为所采用的却是无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17.
张文亮 《山东审判》2006,22(5):62-67
数人侵权①是侵权行为中比较常见的现象,其类型也比较复杂,但相对于其他法律制度来说,数人侵权法律体系和制度的建立都比较晚。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在总结近20年司法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的基础上,明确了数人侵权行为的几种类型和民事责任的承担,弥补了我国数人侵权行为及其民事责任立法上的不足。同时,也使法律上侵权责任形态变得更为复杂,更为多样化,对侵权行为法中数人致害的侵权行为及其民事责任理论框架的重新调整和构建提出了新的课题。在…  相似文献   

18.
一、证券侵权行为的种类及其特征 证券侵权行为是指在证券活动中当事人违反法定义务,侵害他人财产权益而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后果的行为。证券侵权行为具有一般侵权行为的共性,即证券侵权行为是违反证券法律规定的义务而非违反当事人的协议的行为;证券侵权行为是基于过错或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行为;证券侵权行为应对受害人承担责任。就一般而言,其承担责任的范围与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相适应。在我国《证券法》主要规定的侵权行为有:  相似文献   

19.
商标反向混淆是一种特殊的商标侵权行为.在反向混淆案件中,法院通常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通过对现有知识产权侵权不停止裁判情况的分析,商标反向混淆案件的裁判规则突破传统侵权救济模式,以判令"侵权不停止+替代措施"的方式替代传统侵权救济模式中的"停止侵权",将更有利于实现商标权人与侵权人之间的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20.
环境侵权中共同侵权行为责任研究——以日本法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民法通则》第130条虽然规定共同侵权行为人应承担连带责任,但由于《民法通则》未明确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和类型,因而给审判实践正确处理共同侵权行为民事责任,造成了不便。特别是在因复数污染源引起的环境侵权事件纠纷中,由于因果关系判明极为复杂,加上法律规定得不明确,更使得对有关行为人的共同侵权民事责任的确定难上加难。这一问题,直到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26日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