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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证明要求是指证明主体认定案情、评定证据所要达到的标准或程度。长期以来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只注重对刑事证明要求的研究而忽视了对民事诉讼证明要求的研究,一直将刑事诉讼证明要求客观真实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明要求,要求证据确实、充分:1.据以定案的证据均查清属实;2.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之间的矛盾得到合理排除;4.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对此,法官在民事诉讼中一味地追求案情的绝对真实,一味地要求对案情的认识达到逻辑必然性程度。结果使法官不受当事人举证范围的限制,…  相似文献   

2.
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再思考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1.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笔者在《民事举证责任研究》一书及后来发表的《差别证明要求与优势证据证明要求》一文中,曾对三大诉讼实行一元的证明标准提出过质疑,并主张民事诉讼应当实行有别于刑事诉讼且低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应当把盖然性占优势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笔者提出的这一观点,得到了一些学者和法官的赞同。①然而,简单地说民事诉讼应实行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是不够的,也是不准确的。因为它还未涉及优势的大小和程度问题。如果某一案件中本证与反证的证明力之比为51%:49%,能否仅凭微弱的证据优势就认…  相似文献   

3.
在诉讼活动中,盖然性是一个体现证明过程基本规律、为证明推理提供解释框架的特殊范畴。盖然性判断不仅涉及证明标准问题,而且贯穿于诉讼证明过程的诸多环节。作为诉讼认识或然性程度的量度指标,盖然性范畴具有多方面功能,尤其是在构建证明度体系以及促进案件事实司法认定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但基于诉讼认识的特殊性,这一功能存在着限度。  相似文献   

4.
毕玉谦 《证据科学》2011,19(2):133-143
在审判实务上,无论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还是选择适用法律,均离不开经验法则.经验法则在盖然性上的强弱直接影响着法官对待证事实形成心证的状态,也影响着法官对于证据的自由评价.在认定案件事实上,经验法则与相关证据在功能作用上既相互关联,又互为区别.法官自应有一个对经验法则进行发现、认知、选择、判断和采纳的过程,并应密切关注其妥...  相似文献   

5.
法庭调查是在法庭上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核实的活动,是开庭审理诉讼案件的核心部分,是案件进入实体审理的重要阶段。法官在法庭调查中起主导作用,主要包括: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在举证、质证的基础上进行认证,确定证据的效力;根据确认的证据,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行政诉讼的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也是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而不是对案件事实的调查)是对证据事实的主观反映(包括由表及里、去伪存真的认识)。因此,法庭调查的直接对象是证据事实而不是案件事实。通过法庭审查、核实证据,…  相似文献   

6.
试论民事诉讼证明上的盖然性规则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在民事诉讼中 ,法官对事实的认定 ,常常不能回避对盖然性规则的适用。盖然性规则是指构成内心确信的一种证明规则。相比较而言 ,英美法系热衷于一种“盖然性占优势”的标准 ,而大陆法系在诉讼证明上则主张“高度盖然性”的标准。但这二种标准并无本质上的差别 ,其差异主要来于文化传统和法律习惯。笔者认为 ,在我国应设定一种“高度盖然性”(或称法律真实 )的证明标准 ,这种标准的实质内涵就在于 ,它在形式上是主观的 ,即存在于法官的内心和主观之上 ,但它在内容上则是客观的 ,即是主观对客观的能动反映、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统一。在价值取向上 ,这一标准正体现了只有通过正当程序才能发现实体真实的理念。  相似文献   

7.
刘俊 《法律科学》2009,27(6):21-25
法官作出判决的过程中总是存在着价值判断,法官价值判断的前提是对所审理案件的有关价值主体关于该案件判决的价值需要的认识,法官只有对案件判决可能有那些价值需要存在比较清楚的认识,才能在此基础上作出最好的价值选择,从而才能作出最好的判决。对判决价值需要的认识取决于法官的价值发现,法官审理具体案件的价值发现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法官对讼争各方需求价值的发现;二是法官对社会主导公正价值观念的发现;三是法官对适用该判决的法律中的价值发现;四是法官对自身需求的价值发现。  相似文献   

8.
在审判实务上,无论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还是选择适用法律,均离不开经验法则。经验法则在盖然性上的强弱直接影响着法官对待证事实形成心证的状态,也影响着法官对于证据的自由评价。在认定案件事实上,经验法则与相关证据在功能作用上既相互关联,又互为区别。法官自应有一个对经验法则进行发现、认知、选择、判断和采纳的过程,并应密切关注其妥适性,以维护司法的公信度。  相似文献   

9.
2006年的彭宇案作为一起嗵德官司”一度引起社会各界轰轰烈烈的争议和讨论。按照法理学家德沃金的理论,该案件的争议应当是关于事实的争议,并不是政治道德和忠实的双重争论。依据我国民事诉讼规则,在证明标准方面,法官判决依据的“社会情理”不符合“优势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在证明责任方面,在双方当事人都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的事实的真实性之时,原告方作为引起诉讼的一方,有责任证明自己主张的真实性,否则就会承担的败诉的后果。  相似文献   

10.
美国侵权法中的事实自证原则是一种特殊的过失证明方式,多被用于原告无法明确证明被告过失、但有关案情足以使法官或陪审团认定,被告无论是以作为还是不作为的形式都存在过失的案件,从而使原告在这些案件中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本文简要介绍了事实自证原则的起源与现状,论述了事实自证原则的适用条件,在文章最后介绍了事实自证原则在医疗过失侵权案件中的应用。  相似文献   

11.
法院裁判案件所依据的事实,是法律事实并非客观真实。法律事实的认定,只要程序合法,适用举证责任正确,即使与客观真实不一致甚至完全相背,法官也不承担错案责任,否则就应受到追究制裁。然而,举证责任制度由于学术理论研究脱离审判实践,有的淡化或误导了审判实力中举证责任的适用。可以说,法院裁判认定事实的错误,都是由于法官不能正确适用举证责任造成的。笔者认为,注意区别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承担的举证责任与法官裁判案件所适用的举证责任的不同性质,正确运用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严格掌握举证责任转换的条件,科学理解举证责任的倒置,是法官正确认定法律事实和公正裁判的四个关键环节。  相似文献   

12.
嵇焕飞 《山东审判》2005,21(5):107-109
在任何一个诉讼活动中,法官都面临着揭露事实真相,从而作出适当裁判的任务。然而,实践表明,要完成这一任务,并非易事。究其原因,在于案件事实毕竟是过去发生的,由于时间的不可逆转性,这一事实不可能重现,法官只能依据现有的证据对事实真相作出判断。当证据是显明、直接时,法官作出明晰的判断并不困难;但当证据不显明、不直接,从而使争议案件经多方举证时仍置悬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法官又不能以未获得确切证据为由拒绝裁判,诉讼也不可能无限期地拖延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运用某种规则来认定案件事实,这一规则就是推定。  相似文献   

13.
逻辑学中的盖然判断,亦称“或然判断”、“可能判断”。反映对象可能有或者可能没有某种属性的判断。如:“这个地区可能有石油”;“明天可能不下雨”。其形式是:“S可能是(可能不是)P”。盖然性即指有可能又不是必然的性质。对于盖然性,我国法学界极少予以认可。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宣扬和推行盖然性理论,其作用是“给人们造成一种误解”,“借以欺骗群众”,“为资产阶级法官的主观臆断提供了理论根据”。盖然性其实是合理存在的,比如用已知的证据对未知的待证案件事实进行证实活动时:“证明的结果总是与案件的事实真相存在一定的差距,即证明…  相似文献   

14.
证据标准,在公诉案件中,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罪轻、罪重所需要提供的证据程度。证据标准包含了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每份证据作为单一的个体,要具有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另一方面,就具体案件事实而言,司法人员掌握的所有证据作为一个整体,所具有的证明能力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即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基于人的证明能力的局限性和诉讼效率的要求,会采用一些盖然性的标准。一是在案件的非主要事实上可以适用优势证明力的盖然性标准。所谓非主要事实是指…  相似文献   

15.
法律的价值在于公正,司法裁判中认定事实的标准关系到法律公正的实现。当前,法学界和司法界对法官裁判案件认定事实的标准应当是客观真实还是法律真实存在两种不同观点。本期“百家争鸣”发表的这两篇文章正是如此:一种观点认为,作为法律裁判者的法官应当处于中立地位,查明案件事实以法律规定的标准为依据,只要符合法律形式的事实都是真实的;另一种观点认为,法官裁判案件不仅要遵守法律规定,也应当追求客现事物的真实性,法律真实的标准是以客观真实为基础的,而追求客观真实是法律精神的体现。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有利于促进法学界和司法界深化对裁判过程中案件事实认定问题的认识,更好地促进公正司法,实现法律的价值。  相似文献   

16.
一、设置合议庭的内在机理及其功能 (一)追求裁判事实基础客观化 司法审判的公正性无疑应当以裁判基础的真实性为基本前提,裁判基础(对事实的认定)的真实程度越高,裁判的公正性也就越高。尽可能地克服法官在认定事实中的“意志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的接近案件的客观真实,使法院裁判客观化,是设置合议庭制度的内在根据之一。因为在合议庭共同认定事实的情况下,每一个法官在认定案件事实的逻辑思维过程中,既包括有客观的、合理的成分,同时也必然含有法官的“意志性”和“创造性”。在许多情况下,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识中所包含的主观  相似文献   

17.
盖然性理论在我国的立法与司法中并未得到普遍的承认,但为了适应高科技发展及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之准确、及时、合法、公正的要求,本文尝试通过对视听资料、电子证据及盖然性理论的分析,希望得出在当今电子证据广泛运用以证明案情的民事诉讼中,高度盖然性理论适用的科学性与必然性。  相似文献   

18.
左卫民 《法学研究》2023,(3):188-204
实证研究发现,“不证”或者“少证”似乎是中国刑事法官认定事实的主流态势,特别是在无证据争议的案件;只有在极少数存在证据争议的案件中,法官才会进行“细证”。总体上看,中国刑事法官运用证据认定事实的模式并非单一模式,而是多种模式并存。具体而言,在没有证据争议的案件中,普遍采用的是“拼图模式”;在有证据争议的案件中,一部分采用“拼图模式”对在案事实进行论证,而另一部分采用“印证+拼图”的综合性证据使用模式,即通过印证来解决争议证据信息指向的一致性问题,通过“拼图模式”来确保在案证据能够涵盖案件的全部要件事实。从长远看,需要持续打造更具中国特色的科学化刑事案件事实认定(证明)模式,并进行相关的理论构建。  相似文献   

19.
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我们有时遇到一些重大、疑难或与乡镇党委、部门领导认识不一致的案件,于是就会向县纪委监察局机关领导请示,以求案件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这无疑是完全必要的。但据我了解,有些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对此类案件的请示,往往是只听案情汇报,不阅卷就提出处理意见。这种做法我认为是不妥当的。上级领导只听汇报,了解的情况可能会不全面,所提出的处理意见也只是建立在基层办案人员汇报材料的基础上。而这一基础的可靠程度,又必然或可能要受到两方面的影响:一是办案人员水平的影响。如案卷中应该认定的事实、证据…  相似文献   

20.
论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产品侵权案件中,产品缺陷的认定是一个焦点问题,因为产品存在缺陷是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所谓产品缺陷指的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性。这里的“不合理”是一个模糊性概念,在适用于具体案件时,需要由法官进行解释,作价值补充,这样就自然要涉及认定标准或者说评判标准问题。 一、夫于产品缺陷认定标准的两种理论 关于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问题,美国法学界在存在着两种对立的理论。一种效率出发理论,另一种是权利出发理论。效率出发理论由经济分析法学派主张,该理论源于著名的汉德公式。1947年美国联邦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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