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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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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法学刊》2017,(1):5-12
在诉诸于感官的"无形财产"、关注创造过程的"智力成果",以及关注创造结果的"知识产品"、"信息"、"符号"等统合知识产权客体的术语中,"知识产品"一词不仅体现了权利客体与权利本身在术语上的对应性,还强调了这类财产的非物质性和经济属性。作为一种在法律上有财产价值、有"构"无"质"的精神产品,知识产品既区别于包括自然力在内的有体物,又不同于作为客体的权利这类无体物。由于知识产权客体的特殊性,在民法典中规定知识产权时,宜采用有保留的纳入式:即将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共性规定于民法典总则之中,将知识产权与其他财产权的共性规定于财产法总则的一般规定中,并且在财产法总则中设定"知识产权的一般规定",重点在于描述知识产权制度与其他财产权制度不同之处。  相似文献   

2.
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时代最重要的财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这个时代最重要的特征之一。美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归功于对知识产权的关注和重视。利益的驱动使创新者们关注新知识的制造,而知识产权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使他们不得不借助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利益。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激励创新的同时,也促进了经济的增长,而经济的增长也确保了知识产权法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3.
经济实力是城市竞争力的核心部分,经济增长是城市竞争力提升的标志。创新促进经济增长,从而成为影响城市竞争力的重要因素。知识产权制度通过对知识产品的产权界定和保护,激励创新并影响经济增长,从而作用于城市竞争力的提升。本文从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激励机制角度,论述知识产权作用于城市竞争力的内在机理,构建知识产权制度评价指标体系,并以上海市为例,进行相关的实证分析。  相似文献   

4.
简述仲裁制度及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勇 《知识产权》2001,11(4):31-35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国际贸易当中的交易对象与知识产权有着越来越多的关系,在许多跨国界交易中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主要的客体。在国际经济贸易领域中,服装、纺织品、钢铁等低技术含量的产品及其他初级产品贸易所占的比例持续下降;工业制品贸易中知识密集型、附加值高的产品和新技术产品的比重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等知识密集型的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远高于其他要素服务项目。我国虽然不是一个高新技术进出口大国,但是近年来高新技术进出口发展的很快。据我国海关统计,2000年我国高新技术产  相似文献   

5.
新经济时代我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教育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郑胜利 《知识产权》2008,18(2):33-37
在以知识为基础的新经济时代,知识创新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原动力,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是保障新经济模式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因素.知识产权学科是一种交叉学科,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需要走复合教育的道路.对我国现阶段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教育的状况及对未来的需求进行分析,结合我国现有的教育体制,探讨相关的培养式,为我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教育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变革与发展   总被引:35,自引:0,他引:35       下载免费PDF全文
吴汉东 《法学研究》2005,27(3):126-140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是当代国际经济、文化、科技贸易领域中的一种法律秩序。国际保护标准在缔约方之间的一体化、国际保护规则从实体到程序的一体化、国际保护体系与国际贸易体制的一体化,反映了当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知识产权协定》作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主要法律制度,在其推行过程中显见不足,其主要表现是知识产权与其他基本人权(包括精神权利、表现自由、隐私权、健康权、发展权等)的冲突;此外,在知识产权国际论坛上,诸如传统知识、遗传资源、地理标志保护问题的争议,导致了国际知识产权领域中新的利益格局的形成,从而引发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变革与发展。  相似文献   

7.
作品概念的科学建构及其在著作权法上的意义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作品概念之科学建构需要借助其他学科理论的支持,需要考虑作品与商标、发明等其他知识产权对象之间的关系.从符号学、信息学和系统论的视角上看,作品是一种具有精神功能的符号组合,也是各种存量知识要素和增量知识要素有机构成的系统.科学建构作品概念有助于分析著作权法上的其他概念和制度,推动知识产权法体系化进程.  相似文献   

8.
郑春玉 《知识产权》2003,13(5):14-18
知识产权投资比其他创业投资面临更多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产权的保护难度大和知识投资风险较高这两个问题。因此知识产权投资就更需要有效的法律制度、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以及企业自身的良好管理。我国目前应当在知识产权保护和企业组织的法律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以适应知识产权投资孵化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1994年5月20日至21日,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中国版权研究会和中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主办的“’94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会上,中外知识产权法律界人士和有关企业界人士就知识产权的保护及中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及其发展动向作了广泛的介绍与交流。会议分以下议题。一、知识产权保护─—世界关注的焦点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刘激扬介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展望。他说,在短短在十四年中,中国不但制定了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执法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由于在向市场经济转变中,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知识…  相似文献   

10.
知识产权案件中的专家证人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汪彤  胡震远 《知识产权》2003,13(2):42-43
尽管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一个部门法,但是相对于其他民商事案件而言,知识产权案件体现出技术性强和证据庞杂的个性特点。法官(即使具有理工科背景)不可能掌握案件中涉及到的各门类的专业技术知识,而技术鉴定或咨询有时又有其不可克服的弱点,故专家证人制度的引进将是我国加入WTO后,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中,提高诉讼效率、透明度并降  相似文献   

11.
李强 《政法学刊》2010,27(3):65-69
从理论上说,知识产权的对象可以凭借其自身具有的一定程度的创造性或区别性,来实现其独立化及与其他知识产权对象的区分,但问题是创造性和区别性等概念本身也具有不确定性和模糊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划定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知识产权权利界限的模糊性,但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立法者有必要基于政策上的考量,践行知识产权法定主义,尽可能地缓和知识的公共性与知识产权的私权性之间的紧张和对立。  相似文献   

12.
在知识产权的时代背景下,知识在经济增长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但随之而来的是知识产权滥用问题,许多学者将问题的症结归结为我国反垄断立法的落后。形成这样的结论的前提就是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垄断,只有反垄断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本文以为这种前提是错误的,垄断有其特有的定义和构成要件,不能用等号将知识产权与垄断简单的连接起来。文中在反思两者关系的基础上,寻求了解决知识产权滥用问题的途径。  相似文献   

13.
《现代法学》2019,(3):127-137
知识产权制度之正当性在于其能够有效地促进知识的学习和传播,激励创新,从而增加社会福利。知识产权劳动价值论、激励论、对价论等均蕴含着公共领域保留的理念。公共领域保留能够促进知识的创造、传播与学习,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有益循环。过高保护水平的知识产权制度对公共领域是一种侵蚀,不仅不利于知识产品的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反而会增加知识传播的成本,不利于可持续创新的实现。知识产权公共领域保留需要在立法中明确表明,以结合知识产权私权保护规范共同实现知识产权立法目的。公共领域保留也是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14.
于志强 《政法论坛》2012,(3):164-170
软件的可替代性和在产品市场中的被支配性,是软件在创作方式和结果上与其他应受知识产品保护作品的主要区别。随着软件开放性源代码的出现以及开放性源社区的形成,复制源代码以及"逆向工程"成了侵犯软件知识产权新的行为方式,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在这种情况下面临着各方面的挑战。在这个前提下,对软件产品知识产权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保护应该具有优先选择性。  相似文献   

15.
创造是人类产生、发展与进步的唯一源泉,所以法规赋予了知识产品以有限的专有性,即垄断性来阻止可能的侵害,以期达到保护权利人权利的目的。然而,正是知识产权权利中含有垄断的成分,滥用知识产权有可能成为享有技术优势的国家、地区和企业实施垄断行为的合法外衣。为此,中国不但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而且要借鉴国际经验,综合运用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其他法律规制手段,对知识产权本身无法克服的局限性加以弥补和纠正。  相似文献   

16.
利益平衡是构建知识产权限制制度的基本法律观。各类主体的相互利益关系,在知识产权法律中的权利配置方面,表现为本权与他权、私权与公益的关系;知识产权虽为一种独占性权利,但往往受到一定的限制,包括公共领域保留、权利行使限制、禁止权利滥用等;知识产权立法应秉持二元价值目标,即保护创造者合法权益和促进知识广泛传播。  相似文献   

1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或者向海关总署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境内知识  相似文献   

18.
论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以“垄断”为视角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冯晓青 《知识产权》2006,16(5):26-31
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品特别是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由知识产权的私权性质所决定的.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直接来自于法律的规定或国家的授予,这是知识产权人利用知识产品的法律前提.在知识产权环境中,也可以将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作为垄断的一种表现,将专利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视为垄断的一种类型.但是,这种在专有意义上的垄断和反垄断法中的垄断不能相提并论,也不能被反垄断法所调整.  相似文献   

19.
传统知识是整个人类的宝贵财富。传统知识的基本特征使其难以获得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在权利客体上,基于传统知识的基本特征,对知识产权客体进行发展、扩充,承认传统知识为知识产权保护的特殊客体;在权利主体的界定上,根据传统知识其本身的主体群体性、社区传统根本性特点,结合社区发展权理论,明确以社区作为传统知识在知识产权上的权利主体。对传统知识进行知识产权上的保护具有正当性,是法律公平原则的体现,是尊重人格权的需要,是维护和发展文化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的资源基础,是知识产权平衡激励机制的本质体现。  相似文献   

20.
传统知识保护立法取向刍议——以中药国际化问题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何在知识产权中确立传统知识的法律地位,释解以中药为代表的传统优势产业的国际化保护问题,关系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问题。研究发现,传统知识是对知识产权外延的扩张性补充,其面对立法困惑,可以将传统知识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特别专有权,以合理实现中药产业国际化进程中公权与私权的互利共融,突出本土文化整体优势,强化传统知识在知识产权立法中的独特取向。诚然,中药的国际化不是西药化,除专利等一般知识产权的保护之外,我国传统知识的立法保护将成为必要补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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