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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捍卫自己的尊严和权利刘仁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新旧体制交替的时期,一些企业尤其是外资、乡镇企业,屡屡发生侵害、剥夺职工的合法权利的行为,甚至体罚、侮辱、殴打、摧残职工。据报载:深圳一家独资企业一员工走路不小心撞了工头一下,便被工头飞起一脚踢在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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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武汉经过长途旅行,笔者来到来凤县城———一座典型的深山城镇。来凤县总工会是去年10月被全总命名的“全国先进县工会”。县总工会共有8名干部。在这个普普通通的县级工会里,笔者听到了一个又一个工会维权的生动故事……工会主席对厂长不民主提了意见,厂长通知工会主席“停薪下岗”,工会主席召开职代会罢免了厂长。1996年,有120多名职工的来凤县汽修厂职工普遍反映该厂刘厂长“经济上不民主”。工会主席吴祖德代表职工向交通局反映了意见,一时间,刘厂长与吴主席之间关系显得很“紧张”。县总工会认为,应该把问题摆到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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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给职工选择厂长的更大权力 文贤今年以来,我省出现多起职工罢免厂长事件。有人认为这是个别和偶然现象。然而我们能否透过偶然现象看到必然要求。前些年,职工没有提出过选择或罢免厂长的要求;他们认为这是上面的事,与己无关。改革的浪潮把企业推向市场竞争的海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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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牵职工的好厂长──记连云港化肥厂厂长赵祥海陈国兴,黄毅,玉波赵祥海,一位四十刚出头的年轻企业家,四年前,在连云港化肥厂亏损355万元而陷于困境时,受党的委托和职工的信赖,当上了这个厂的厂长。四年来,他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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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祥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1991,(1)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不仅需要提高思想认识,而且应该根据当前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以便在政治上、组织上和制度上得到体现,并落实到具体政策和实际工作中去。当前,应注意解决几个问题: 1.要全面贯彻《企业法》,正确处理好厂长(经理)的中心地位与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的关系。《企业法》规定在企业中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处于中心地位,并依法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负有全面责任。明确厂长的权利和义务,完善企业管理机制,是为了建立起一个统一的、高效率的管理体制,但《企业法》在规定厂长的中心地位的同时,也明确规定“国家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这是由我们国家的性质和工人阶级的地位决定的。但是,有的厂长错误地认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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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洪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9,33(1):65-73
通过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发现,职工权利受损偶有发生。它不仅表现在物质层面(如薪酬),还
有精神层面。无论是权利知识的传播,还是权利意识的启蒙,以及通过信息传播赋权职工,都彰显了大众媒体的
不可替代性。另一方面,职工对大众媒体职工权利议题的报道并不特别满意,不只是数量方面,还有报道质量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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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琼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1992,(3)
一、通过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实现劳动者择业权和企业用人的自主权,推动人才流动我们认为,当前进行的用工制度改革的关键是解决两权问题,即劳动者的择业权和企业用工的自主权。长期以来,我们实行的是国家统一分配的用工制度,企业招多少工人,招什么工人完全由国家决定。这种国家包办的方式剥夺了企业选择职工的权利,也忽视了劳动者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实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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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吉凤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1988,(2)
京伦饭店座落在北京建国门外,它是北京与香港合资经营的企业,现有职工800多人,1984年8月成立工会筹备组,1988年3月正式成立工会组织。三年多来,工会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确定工会在企业中的地位依据我国宪法和工会法的规定,凡在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都有参加工会、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不能剥夺这个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合营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并且规定,合营企业的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工会在合营企业的公开的合法地位,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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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9年起,吉林省在部分企业推行全员资产承包的试点工作。这种新的承包方式分两步走,即:先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全员资产承包工作委员会代表全体职工同国家主管机关签订合同。承包企业资产;尔后由全员资产承包工作委员会同通过职代会民主选聘的厂长签订经营承包合同,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交给厂长,故又称“两段式承包”, 新的承包方式要求厂长既对国家负责,又对全体职工及职工代表大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在承包经营方面的权力,日常又委托给全员资产承包工作委员会执行,厂长在经营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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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1987,(1)
我厂是一个有9万枚纱绽,1400台宽幅织机,7500名职工的纺织企业。 1985年2月实行厂长负责制后,工会遇到一个突出的课题,就是如何充分发扬民主,加强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保证厂长负责制的顺利推行。针对这一新课题,我们召开了专题理论研讨会,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论证了实行厂长负责制必须同步加强民主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研讨中,厂长认为:实行厂长负责制后,厂长权力越大,越要相信和依靠职工群众,没有主人的支持,就象坐着无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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郦卓均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15,34(2):48-51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将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辅助性岗位认定的权授予用工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是"放松管制,增大自治"的体现。但是,在现实中,该条款在程序上很难操作。同时,不论在法律法规上还是现实中,被派遣劳动者的民主管理权利基本处于被剥夺状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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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话说《中国工运》张作光最近,东平县经贸委工会组织召开了一个《中国工运》读用情况座谈会。会上,大家像打开了话匣子。建材厂的李厂长抢着说:“《中国工运》厂长、工人都爱看,刊物上政策介绍的及时又具体,我大伯就是拿着《中国工运》在原单位找回了补发的退休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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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企"民有",职工的地位作用有保障共产党成立之初就提出: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新中国,"没收帝国主义在中国所有的企业及与社会经济有重大关系的大企业"建立国有企业,工人阶级的责任之一就是"要求参加管理国有企业"。上世纪30年代共产党领导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苏维埃共和国确立的宪法精神就是: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国有企业属于全国人民所有。苏维埃共和国还颁发了《国有企业工厂管理条例》,建立了厂长、党支部书记和工会委员会长"三人团"管理体制,保障职工参加管理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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