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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5 毫秒
1.
人工智能(AI)作为类人类智能,无论我们是否赋予其主体资格,在解决其法律责任问题时,都必须对其行为进行解释,为此,探讨人工智能的法律责任问题,应该基于人工智能行为的可解释性的全新路径来推进,而不是纠缠于当下学界关于人工智能主体地位与法律责任的各种主体论与责任理论。人工智能的可解释性,亦即解释人工智能如何在大数据的基础上进行算法决策。然而,在AI领域,虽然以深度学习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如何确保以非技术性的方式向最终用户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解释算法决策以及任何驱动这些决策的数据,仍是一个无法得到解决的难题,人工智能"黑箱"释明难题决定了人工智能行为的不可解释性。法律责任的本质是答责,不具有可解释性的人工智能不能自我答责,因此其无法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目的是预防,不具有可解释性的人工智能无法实现法律责任的预防目的。人工智能法学研究的下一个前沿问题,是人工智能的可解释性问题。  相似文献   

2.
解正山 《现代法学》2020,(1):179-193
算法决策正成为经济与社会体系的一部分,一方面,它创造了显著的社会与经济价值,但另一方面,不公不义的预测或推断会损及个人自主与尊严从而使算法备受质疑。由于算法无法解决自身导致的妨害问题,且算法控制者与数据主体间存在明显的信息或权力不对称,因此,有必要赋予个人一项具体的数据权利——算法“解释权”,以强化其对于己不利的算法决策提出异议的权利,进而促进算法正义、保护个人自主与尊严。不过,利用“解释权”对抗算法妨害虽然必要但并不充分,其在技术上面临可解释性难题,且与商业秘密存在紧张关系。因此,算法决策需要统合规制,需要进一步增强算法决策的社会控制,优化算法应用监管。  相似文献   

3.
论司法的程序性与司法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程序与实体的关系在司法工作中,时常听到关于从“重实体轻程序”转变为“既重实体又重程序”的讨论,后来便是有的法院提出了“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的口号。一般说来,公正包括公平与正义两层含义,可以视为实体上的目标。程序是为实体而存在的。实体上的公正...  相似文献   

4.
加强对人工智能司法发展及风险的研究是时代课题,其中人工智能司法的可解释性困境尤为关键。人工智能司法可解释性指的是司法决策或行为的可理解与透明性,涉及基础数据、目标任务、算法模型以及人的认知这四类关键要素。不可解释困境主要是由数据失效、算法黑箱、智能技术局限、决策程序和价值缺失等因素所致。但是,人工智能司法的不可解释困境其实是一个伪命题,可解释性具备认知层面和制度层面两方面基础。纾解困境的具体策略包括:构建司法信息公开共享制度,提高有用数据的甄别与利用效率;从软硬法结合视角建构司法系统的运行标准与制度规则;从全过程视角强化主体之间的协同治理;通过指导性案例和司法解释赋权法官的司法解释空间,提高法律解释技术;强化交叉学科人才建设,提高对人工智能司法决策模型的引领;发挥法官的自律与能动性,实现司法智能决策的人机协同。未来,不仅需要把握司法价值与技术理性的平衡,还需考虑人工智能对司法的差异化介入,推动人工智能司法战略目标实现。  相似文献   

5.
由于行政机关与权力机关在组织形式、责任体制、权力来源等方面都具有质的不同,而且目前行政立法实践中存在立法主体层级过多、权界不清,立法内容重权力、轻责任、重实体、轻程序,立法程序有违民主与公正等问题,为贯彻和落实行政立法民主化基本原则,加强对行政立法权的规范与制约,增强和完善行政立法的民主保障,应当限制行政立法主体范围,统一行政立法程序规定,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行政立法参与权,健全和完善系统而有效的权力滥用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6.
商标权的程序保障刍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琛 《知识产权》2000,(5):26-28
商标权的程序保障问题很少被作为专门的理论问题引起关注。“重实体、轻程序”作为中国法律思想的痼疾,不仅影响着诉讼法学,也同样渗透了其他部门法学的研究与实践。近年来,民事诉讼法学界对程序的独立价值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但是,程序问题并不是诉讼法学独有的命题,诉讼法学界的反思不能也不应该成为孤独的呐喊。从立法程序中的部门立法之合理性,到民事纠纷的行政主管之界限,无一不是诉讼外的程序问题。在商标法中,有注册程序、异议程序及复审程序,这些程序一直被视为商标权取得的“客观”规程,相关著述大多从注释法的角度进行介绍,很少探  相似文献   

7.
随着中国社会转型期政治、经济的大力发展,社会各主体的法律意识也发生了巨大的变迁。其中行政机关法律意识的变迁可以概括为三个主要方面:在行政理念方面的变迁表现为从“行政法制”转变为“行政法治”;在官民地位方面的变迁表现为从“民告官”到“官告民”:在执法方式方面的变迁表现为从重实体、轻程序转变为实体与程序并重。  相似文献   

8.
长期以来,受“重定罪、轻量刑”、“重实体、轻程序”等传统刑事司法观念的影响,审判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对定罪问题较为重视,定罪要经过严格的审理程序并在控辩各方的参与下进行,而量刑问题则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往往是由法官或合议庭在办公室或合议室进行“后台处理”,由此导致量刑结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基于此,最高人民法院在“二五改革纲要”中提出要“健全和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以此为契机,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开始对量刑程序问题进行探索,并出台了量刑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9.
一、关于程序性违法相对于实体性违法,程序性违法是指程序参与主体违反某一法定诉讼程序的行为。这里的程序参与主体,既包括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双方、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刑事诉讼中的控辩双方,也包括程序的主持者——法官,还包括其他参与诉讼程序、在诉讼中负有一定义务的主体,如鉴定人员、翻译人员、证人等。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程序工具主义观念在司法界、理论界及社会公众中的深刻影响,程序性违法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甚至可以说至今也没有)。一般而言,程序性违法行为只要没有严重到影响实体判决的公正,该行为即不会…  相似文献   

10.
司法程序通过公开的方式,在法律适用、法律论证的过程中营造相对独立、平等的对话空间,为法官提供诉讼资料,并将抽象的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形成终局裁判,保障理性选择,克服恣意,保障价值决策的正当性、纠纷处理的终局性。一、实体形成与程序形成之界分"程序法并不是助法,而是具有实体内容形成作用的法的重要领域。"1我国重实体、轻程序的司法理念备受批判,重实体的理念在于将实体的司法结果作为整个司法程  相似文献   

11.
程序正义的理论基础——评马修的“尊严价值理论”   总被引:48,自引:0,他引:48  
在西方程序正义理论史上 ,马修的“尊严价值理论”具有重要的地位。本文分析了“尊严价值理论”产生的背景和基本要点 ,指出这一理论的最大价值在于论证了正当程序的直觉意义 ,并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中为程序正义价值寻找到理论上的根据。作者认为 ,在论证程序正义价值的独立性问题上 ,马修的尊严理论达到了前人所没有达到的高度 ,对程序正义价值的意义作出了全新的解释。作者还基于中国长期存在的“重实体 ,轻程序”甚至程序工具主义的现实 ,阐述了“尊严价值理论”对中国法学研究及法制建设方面的参考和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2.
法治政府建设的程序主义进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王万华 《法学研究》2013,(4):99-114
中国当前的法治政府建设进路存在重内部机制、轻外部机制,重实体权限设定机制、轻程序规范机制,重事后救济和追责机制、轻过程规范机制的结构性缺陷,难以对在国家权力结构、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结构中都过于强大的行政权形成有效的规范制约。行政程序作为来自外部的、规范行政权行使过程的规范机制,具有防止行政权滥用的消极控权功能和助推行政权积极行使的公共意志形成功能,中国未来的法治政府建设重心应当转向行政程序机制的完善。当前的分散单行行政程序立法模式存在诸多问题,难以满足法治政府建设进路转型的需要,应当在总结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程序主义进路探索经验的基础上,尽快从分散立法走向统一立法,尽早制定规范行政权的行政程序法典,确立并实现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的制度化,在利益多元化的社会条件下保障社会转型的顺利实现。  相似文献   

13.
我国危机处置法的立法模式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戚建刚 《法律科学》2006,24(1):90-96
我国危机处置法存在重特别的危机立法、轻统一的危机立法,重实体、轻程序,重分散型的应急机制、轻整合型的应急机制,重封闭性的应急机制、轻开放性的应急机制等缺陷。危机处置法的目标模式应兼顾效率和保障公民权利。法体模式应是统一立法与单行立法相结合。制度模式应以危机的发生与发展过程和应对危机的机制为设计主线,主要包括危机状态的决定和宣布制度,实施制度,变更、撤销和终止制度,以及危机状态的信息预警制度,应急储备制度,协调制度和社会支持制度等。  相似文献   

14.
偏重实体问题,忽视程序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是一种普遍现象,因忽视程序性问题造成判决错误的案例屡见不鲜。笔者认为,“轻程序、重实体”有主观认识偏差的因素,也有业务素质和审判经验方面的原因,但却不能完全归因于这两个因素。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有的条款直接就体现...  相似文献   

15.
唐静 《行政法制》2005,(4):45-47
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国务院明确提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要做到“程序正当”。由此可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对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传统观念和习惯做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就县级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些有益的研究,提出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想法,以供商榷。  相似文献   

16.
《中国司法》2014,(3):5-5
法律的强制力是法律的基本属性,此即法律自身的威权性。但应当承认,法律的威权虽为必要,但非主要。因为强权可以成为“信任”的保障,但并不能产生“信任”本身。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决定性因素在于司法在分割利益、裁决纠纷时,其运行程序和运行结果两方面均具备应有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17.
目前 ,司法实践中裁判不公的现象屡见不鲜 ,程序不公则更为突出 ,“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根深蒂固。本文试从程序不公的表现来找出裁判不公的原因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提出一些解决的办法 ,以期对改进司法工作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8.
重实体、轻程序一直是困扰我国审判体制的一大顽疾。一些审判员习惯按传统、按习惯办事,不能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审理案件,随意剥夺当事人诉讼权利,任意颠倒、超越程序阶段的事情时有发生。从某种意义上说,程序公正是法院的生命和灵魂,是实现实体公正的保障,程序的不公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的实体公正。近年来群众呼声反映强烈的司法腐败问题也多集中在程序不公上。本文作者以独特的视角,剖析了程序公正的价值内涵、司法实践及意义等问题,读来耳目一新,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现予以刊发,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9.
林少伟 《当代法学》2022,(1):125-135
无论是倡导从管制型公司法转向自治型公司法,还是借鉴合同正义形塑公司正义,抑或是着力于服务型公司法的打造,均需通过体系化、精细化与正当化的具体程序才能予以有力保障与充分实现.但我国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以及对公司法程序规范的定位偏失导致公司法文本存在程序规范简陋粗疏、有实体权利但无对应程序、应有但未有程序等诸多缺陷,并引...  相似文献   

20.
2008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至此,中国法治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然而我国在长久“重实体、轻程序”的诉讼传统影响下,对程序的信仰仍有待加强.本文从当前我国三大诉讼领域在程序方面显现的问题入手,阐释程序正义的重要价值及对我国当前法治状况的重要意义,以期增强相关主体对程序价值的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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