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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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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引入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该制度起源于英国,在国外已经实施了百余年。我国初步引入该制度,如何形成中国特色的开放许可模式,从而促进专利转移转化、降低专利交易风险、提高知识产权运营水平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专利作为重要的市场元素,只有在市场交易中才能够产生经济收益,市场化运营模式能够进一步提升专利开放许可的达成效率,也契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专利开放许可市场化运营应坚持信息公开与安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便捷高效原则,同时辅之以监管审核机制、配套服务机制与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2.
为了促进专利转化和专利经济价值的实现,2021年6月1日实施的新《专利法》引入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从制度理论和国外实践考察可知,该制度具有促进专利转化的优势,在盘活存量专利、优化增量专利方面发挥着较大的效能。但作为一项新的法律规定,在实施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开放许可费标准的确定,开放许可成立机制的合理性,开放许可纠纷调解机制的设定等。为促进该制度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我国需要构建三大配套机制,即活跃的参与机制、合理的许可费标准形成机制、有效的纠纷处理机制。  相似文献   

3.
刘强 《北方法学》2023,(2):78-88
通过专利开放许可激励机制,可以鼓励当事人积极参与专利开放许可,使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效益能够得到充分实现。专利开放许可激励机制从不同角度可以分为内在型激励和外在型激励、市场导向型激励和政府导向型激励,以及便利型激励和经济型激励。专利开放许可激励机制的功能目标包括体现专利制度对专利开放许可的重视、减轻专利权人经济负担、促进专利权人参与专利开放许可,以及实现专利权维持经济负担方面的利益平衡。专利开放许可激励机制实施过程中,要注意防止过度激励的问题,促进激励措施价值目标的合理定位。在专利开放许可年费减免规则方面,将专利年费减免期间与补缴年费问题相衔接,可以保障专利权人对专利年费减免的合理预期。在专利开放许可中,可以体现专利年费减免标准的衔接性,并对专利年费减免标准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4.
专利行政部门在开放许可制度中应有的职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罗莉 《法学评论》2019,(2):61-71
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在国外已实施百年,专利行政部门的服务职能有逐步强化的趋势。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看,我国应坚持专利许可制度的自愿性,专利行政部门的职能宜以服务为主,并可在适当范围内就争议进行裁决。专利法修改方案中应规定开放许可合同必须备案,强化专利行政部门的登记职能;限定专利行政部门的裁决内容并明确其裁决程序;要求专利行政部门发布《专利开放许可指南》,丰富和细化其服务内容。  相似文献   

5.
技术标准是技术开放与技术专有融汇的产物,随着物联网发展,越来越多企业使用信息通信技术标准,需要为企业参与标准必要许可谈判提供细致指引。技术标准化活动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产生,FRAND机制具有降低交易成本作用。不过,FRAND机制在“再议价格”方面给出的具体指引不足够,这诱使权利人或实施者不当利用谈判优势,实施“专利劫持”“专利反劫持”。消解这些风险,需要为企业界定妥当的许可谈判流程,通过支持或不支持停止侵权禁令,约束交易双方显著破坏许可谈判的行为。许可谈判流程可采取“主指引+辅强制”规则:它要求程序合FRAND,交易双方应在谈判开始阶段交换基本信息,在谈判进行阶段交换关键信息、先成共识再议争议,在谈判僵局阶段尽快引入第三方解决争议。它要求实体合FRAND,在计费基础、计费方法、许可层级等问题上,既存在一些值得肯定的妥当做法,但也有一些做法未形成普遍共识,关键要协调标准的开放性与技术的专有性,促使“创新-利用-付费-再创新”加速循环。  相似文献   

6.
在专利许可实务中,许可人利用诸多交易条件对专利许可活动进行调节,这种行为一方面受到意思自治原则的保护,通过有差别的交易条件能够刺激市场竞争,为许可人带来丰厚的回报;另一方面,在许可价格上的过度差别待遇会严重影响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因此,有必要从专利许可人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专利许可中差异化许可价格的识别与判断、差异化许可价格反竞争效应的评估等方面对专利许可中的差别待遇进行反垄断法规制。我国在完善和实施关于差异化许可价格的反垄断法规则时,应当在细化相关市场的界定方法、完善反垄断法域外适用规则、明确反价格垄断的诸项抗辩事由等方面出台相应措施。  相似文献   

7.
在全面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的背景下,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落地对改善我国专利实施转化率低的现状具有重要作用。专利开放许可应以实现“效益、公平、秩序”为价值目标,这需要通过细化其适用程序得以实现。目前我国《专利法》仅对该制度作出了原则性规定,适用中仍存在申请条件门槛较低、许可使用费机制有待细化、年费优惠政策不明晰、官方交易平台缺位、专利行政调解缺乏强制性等问题,通过借鉴英国、德国、西班牙等国的经验,提出我国有必要从建立开放专利审查前置程序、完善许可费确立和变价机制、细化年费优惠规则、构建国家统一的智能化交易平台、引入专利行政裁决五个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8.
标准必要专利作为技术标准与专利相结合的产物,与一般专利相比有其明显的特点.这不仅表现为标准必要专利与社会公共利益有着更为紧密的联系,而且由于必要专利对标准实施人或者潜在被许可人具有不可替代性,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可能凭借其在专利许可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专利劫持,比如收取过高的专利许可费,或者滥用禁令请求权.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易于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从而较一般专利权人会更多地卷入反垄断私人诉讼,或者遭遇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调查.  相似文献   

9.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于2019年底在我国爆发并迅速扩散,引发了全国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危机。为实现特效专利药品的充分供给,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是最为高效的选择,不仅可以消解药品专利市场运营中所固有的“反公有地”悲剧,同时也可以有效规避药品专利国际合作中技术劫持与贸易倾轧。对于以人为本的主体性原则和与人为善的有益性原则两项伦理准则的遵循,保证了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实施的伦理正义;而对于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申请主体扩展和药品专利强制许可补偿标准细化两项法律完善举措的采取,则使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机制克服了自身缺陷,能够在实践中有序运行,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危机的化解提供制度支撑。  相似文献   

10.
专利池许可模式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它不仅可以减少“专利丛林”带来的麻烦,减少专利纠纷和诉讼,也可以降低交易成本.然而由于专利池内部关系的保密性,外界很少了解专利池许可过程中的具体专利许可政策,对专利池许可政策进行专门探讨无论对于学术研究,还是对于企业了解专利池的许可方式,都有着重要的研究价值.专利池许可政策主要包括专利许可原则、许可方式、专利费收取以及分配方式等.  相似文献   

11.
《专利法》在第四次修订的草案中引入了当然许可制度,允许专利权人不受限制地提出当然许可声明.该规则理想地假设所有申请当然许可的专利权不存在权利负担,忽视了对已经给他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的专利权在事后又申请当然许可的违法行为的规制.在比较法上,英、法、德各国均严格限制了专利权人申请当然许可的条件.从经济分析的角度出发,为专利权人申请当然许可作出合理限制也更突出效率.从立法论出发,赋予在先的被许可人对当然许可提出异议的权利更能够合理地解决该问题.从司法论出发,认定在后成立的专利许可无效,不仅符合立法原意,也契合专利法此次修改中所强调的诚实信用原则.  相似文献   

12.
专利许可合同是专利实施的主要方式之一,其所涉及的问题较多。理清其中的部分问题,如专利许可合同的标的、专利权无效导致《合同法》与《专利法》的冲突、专利许可使用费的确定、许可合同的有效期及专利许可合同的转让等,有助于专利的许可实施。  相似文献   

13.
马一德 《法学研究》2022,(3):103-124
技术标准是全球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技术标准许可是国际技术服务贸易的重要内容。技术标准是经标准化组织批准、非强制执行、可重复使用的通用技术方案规则和指南。在技术标准许可定价规则尚未统一的情况下,“国家”试图强化对技术标准实施活动的控制,表现为不同国家的司法机关在裁决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时适用不同的定价规则,而这些规则为国家力量的介入创造了空间。可比许可法是一种“非国家化”的技术标准许可定价规则,能集中反映消费者愿为标准必要专利支付的信息,注重参考在市场作用下业已形成的许可费水平,从而克服分摊式专利价值评估方法的缺陷。可比许可协议的识别、可比许可协议中许可费信息的披露以及复杂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情形中隐性单向许可费率的解析,是可比许可法适用的关键。专利劫持和技术标准化价值等问题的澄清,有利于认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的范围,打破对部分可比许可协议参考价值的质疑,确保可比许可法适用的稳定性。作为一项由市场主导的技术标准许可定价规则,可比许可法有助于定价规则的“非国家化”,在不同国家的司法机关间形成“规则共识”。  相似文献   

14.
专利保护与强制许可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文希凯 《知识产权》2003,13(3):20-24
本文简要回顾了强制许可制度在巴黎公约中产生的历史过程和意义,介绍了TRIPS协议对有关强制许可的主要规定和国际上对有关药品专利问题和强制许可问题的关注。本文对中国专利法中的强制许可制度进行了扼要分析,指出强制许可的主要作用是威慑和劝阻,并未与专利的正常利用不合理地冲突,也并未不合理地损害专利所有人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15.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设置的目的在于防止专利垄断权的滥用和平衡专利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我们应当以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合理性为基础,转变专利强制许可的实施思维,对专利强制许可制度进行完善,从而使专利强制许可制度能够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相适应。  相似文献   

16.
专利权人将专利许可给被许可人实施后,再将专利权向他人转让时,应当注意保护被许可人的既得利益,即从经济的角度出发使其能够继续实施专利、维持事业的延续。专利实施权的对抗制度就是在此种条件下调整被许可人与受让人之间冲突的一项法律制度。独占实施权、普通实施权等不同的实施权基于其自身特点应该有不同的制度设计。在具有对抗效力的情况下,如何保护受到此种对抗的专利受让人的利益也应该得到重视。在特定情况下将许可合同的某些条款让其继受也是维护受让人利益的一种措施。在考虑专利许可的对抗与继受问题时,需要结合具体的合同条款来分析,以期达到三方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17.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利益平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专利强制许可不是专利制度中的新概念,但却是一个一直存有争议的规定。强制许可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国家在特定情形下批准专利权人之外的其他人使用该专利,而不需专利权人的同意。强制许可限制了专利权人自愿许可专利实施的权利,在没有专利权人同意甚至专利权人反对的情况下,许可其他人实施其专利,此时专利权人与公众间的利益平衡成为专利强制许可制度设计时需予以考虑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漆苏 《电子知识产权》2009,(9):23-27,31
对专利实施许可风险进行了界定,在此基础上详细阐述了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及其表现,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研究成果有利于全面、细致地识别专利实施许可中各类风险,为风险的量化管理和预防治理研究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19.
以谷歌与IBM公司开放其技术成果为引,分析技术发展、市场需求及避免侵权等开放创新的形成动因,并以此为基础分析交叉许可战略、专利联盟战略以及开放专利战略等开放创新下专利战略,对我国相关企业如何面对新的技术竞争形势做出展望。  相似文献   

20.
随着标准与专利技术结合趋势的增强,专利权人的私权保护与标准实施的目标追求之间矛盾凸显.依据相关法域立法目的、利益平衡原则的内在要求及实践理性,对技术标准中专利许可权保护进行合理的限制具有正当性根据.FRAND原则下,专利权人与标准实施者之间不当然成立合同关系.我国宜区分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之不同,实行不同的标准专利许可制度.标准专利许可费率的确定应考虑专利权人不能因专利纳入标准而获得额外收益等若干合理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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