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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法律问题找‘148’!”这是时下全国许多地方流行的一句口头禅。“148”是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号码,其谐音为“要司法”,寓意为“寻求法律帮助要找司法行政部门”。自山东省菏泽地区东明县等在全国申先设立法律服务专用电话以来,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和良好的舆论反响。为在全国积极推广这一经验,中央综治办、信息产业部、司法部于1998年12月6日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推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司法部部长高昌礼、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中央精神文明办副主任胡振民、信息产业部副部长杨贤足、司法部副部长肖建章、刘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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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岁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两次制作特别节目,推出、介绍了一个法律服务专线电话“148”以及由它引发的种种故事。 10月28日,国务委员罗干同志在《政法要情信息》刊登的“110公安司法联合行动——新时期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积极探索”一文上批示:“110公安司法联合行动对于化解矛盾起到很好的作用,请公安部、司法部及时总结这项工作试点的经验,使更多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11月4日,司法部长高昌礼同志亦就此批示:“请(司法部)基层司发现总结这方面的典型,经验成熟的印发全国”。并称赞“148”专线是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积极探索,是密切群众与政府联系的连心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守护神、传播普及法律的开心锁。 12月7日,中央综治办、信息产业部、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部署推广法律服务专用电话。认为这项工作是实施党的十五大确立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略的积极举措,是司法行政系统和电信系统落实国务院要求开展“社会服务联合行动”的具体实践,同时也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时间,广播、电视、各路报刊纷纷宣传介绍,“148”由此形成了一股强大的新闻“冲击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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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初,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党委提出的“3项重点、5个突破”的总体要求,根据省厅转发的司法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在各地开设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通知》文件精神,在芗城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大力支持下,于1999年2月12日,在漳州市首批开通了“148”法律服务专线。他们把“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内部工作机制和强化司法行政职能的突破口,积极探索,完善提高,采取“148”协调指挥中心与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中心“三值一体”合署办公,从而形成了“148”法律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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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7日,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张茅,司法部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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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之际,我谨代表司法部向全国广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工作者致以新春的祝福。也借这个机会,与大家一道回顾2005年法律服务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工作面临的形势,并结合学习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的体会,谈谈对2006年工作的思考,与大家一同交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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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8日,司法部在北京召开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对在全国法律服务(包括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系统中集中开展一次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司法部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