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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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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公众寄希望于通过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完善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我国目前食品监管部门各机构职能交叉、监管混乱,食品安全法律标准滞后,法律制度不完善。为了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需要明确食品安全的目标,以食品安全委员会为中心整合相关监管部门,完善食品安全相关立法,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完善食品安全法律责任体系,加大处罚力度。  相似文献   

2.
“食”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根本,在人们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的同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设置和监管机构职能的设定也成为了讨论的焦点,它是整个监管体系的运行载体,直接影响着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发挥与完善.在这些众多的监管部门中,卫生行政部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是一个问题重重的部门.本文以一份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调研报告为基础,主要对卫生行政部门在食品安全领域所存在的诸多弊端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3.
周亮 《法制与社会》2013,(17):209-210
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与农业、商务、质检、工商、食药、畜牧、公安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调合作,有力打击食品犯罪,保障食品安全。  相似文献   

4.
我国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缺乏规范有效的协调机制,监管部门的职能定位模糊不清,中央与地方关系有待进一步厘清。应借鉴美国、日本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结合新近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和即将成立的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5.
汪全胜 《法治研究》2016,(3):132-139
食品安全的多元主体的管理与治理是基于食品安全信息的共享。我国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理念,并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共享的机制。但是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与缺陷:食品安全信息的分类标准不明确;多元监管主体的职能不清,发布信息范围难以界定;监管部门之间的通报与报告机制不协调;食品安全管理的协调机构信息协调缺乏法律依据等。为建立有效的、通畅的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我国应修订《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明确食品安全信息的范围;明确统一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的范围;建立统一的信息安全发布平台;完善监管部门的信息通报与报告机制;各监管部门应建立专门的信息交流平台以及强化信息沟通的法律责任设置等。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善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充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翻开了新的篇章。笔者于2008年8月受托主持起草并参研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委托起草项目《重庆市食品安全条例》,课题组历时1年,通过深入考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经过8次修改,终于完成该《条例》起草工作。该项目已于2009年9月通过立法评审并结题。根据在《条例》起草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在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方面,建议在坚持现有的多部门分段监管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加大机构之间的协调力度;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方面,建议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作出明确、清晰的细化规定;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作出了突出监管重点的制度设计,规定风险评估的情形及安全隐患的处理机制;此外应明确各监管部门对"五小"食品的监管职责,构建食品检验结果信息共享机制。  相似文献   

7.
《中国卫生法制》2011,(1):34-35
关键词: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 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公布行为,卫生部会同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食品安全信息,是指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监管部门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知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以及进出口等环节的有关信息。  相似文献   

8.
2015年4月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确认了2013年机构改革的成果,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相对集中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但食品安全领域多部门监管的格局仍未改变,如何走出多部门监管的困境依然是中国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绩效不可回避的挑战。基于合并成本、国情因素以及食品安全问题复杂性的考虑,单一机构体系不一定能够有效解决中国多部门监管的所有问题。相比之下,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合作更加现实可行。鉴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要促进和完善监管部门阃的协调合作,必须确保立法授权的明确性,增强综合协调机构的权威性,提高平行部门间协调合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相似文献   

9.
孙瑞灼 《江淮法治》2011,(15):53-53
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作报告时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重视不够.对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监管不到位。少数地方政府和部门出于对维护稳定的错误认识.以及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指标等原因.对食品安全事件不能及时严肃查处.对违法犯罪行为不能有力打击.个别监管部门和人员甚至玩忽职守.致使有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机可乘并铤而走险。肆意制售不安全食品并流向市场。  相似文献   

10.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的转型,行政监管在矿产行业存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不仅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严重影响,而且影响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甚至社会的稳定。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过于模糊、部门职能存在交叉以及对监管部门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制等。因此,从我国行政监管的现状出发,结合襄汾溃坝事件所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着力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科学界定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强化行政监管权力的制约机制,以期解决行政监管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消费者是食品链中最大的群体。《食品安全法》的立法之本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安全,但是《食品安全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却存在很多问题,比如,食品安全概念的狭隘,某些法条难以实施,与其它法律之间互相矛盾等。本文分析了《食品安全法》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欠缺之处,并提出了修改建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成立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能的调整改变了以前分段管理的模式,《食品安全法》要做相应的修改。希望在《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过程中可以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加该法的实用性。  相似文献   

12.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负有确保人民用药安全及医药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职责。而其职能的发挥,主要体现在查处医药经济领域内违法违规行为。为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好这一职责,国家法律法规赋予了较多的自由裁量权,因此药品监管部门更应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监管和控制,遵循合理性原则,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发挥其有效的行政职能,保障用药安全。  相似文献   

13.
为了解决食品安全监管缺位与越位并存的问题,真正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无缝监管.我囝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协调各监管部门监管缺位与越位问题。  相似文献   

14.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加工生产企业的监管,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行政机关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将食品安全事故防范于未然。行政机关在食品安全监管中采用的行政处罚手段应在合法的前提下,充分体现行政处罚的合理性、适当性,以维护健康良性的食品加工生产环境。  相似文献   

15.
行政处罚管辖,是解决各处罚主体之间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和分工的问题.行政处罚管辖主要分为部门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移送管辖四种.本文从理论和法律规定对行政处罚的四种管辖进行论述.一、部门管辖这里所说的“部门”是指组织成某一类纵向行政管理系统的整体行政机关.划分各部门行政机关之间实施行政处罚的分工和权限的,称之为部门管辖.我国各部门行政机关的职权是根据各部门的职能来确定的.因此,部门管辖又称为职能管辖.  相似文献   

16.
赵先  周文 《法律与生活》2012,(14):61-61
前不久,辽宁省食品安全办举办了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座谈会暨首批辽宁省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聘任仪式。这是继辽宁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民生、公信”法制宣传新闻通报会后,辽宁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又一次重大活动,也是全省食品安全周活动的收官项目。  相似文献   

17.
案讯点击     
严惩重处正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重拳出击、重典治乱,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2011年,各级公安机  相似文献   

18.
深挖犯罪是公安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近几年,广东公安监所部门在深挖犯罪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深挖犯罪成绩卓著的省份相比较,在深挖犯罪的意识、机构的专门化以及奖励、运行机制等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应当引起关注并着力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9.
监管场所尤其是看守所,因其监管对象的特殊性而被称为违法犯罪的"信息源"和"资料库",但这座信息库长期以来都未被真正开启。近年来,"侦审合一"、"监所归口管理"等公安职能的调整,使得各地公安监管部门开始思考、探索深挖犯罪等职能,监所深挖工作在全国监管系统迅速开展。监所深挖是新时期公安监所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侦查措施和基础性业务工作,应根据其特点和优势,总结监所深挖的一般方法和机制建设。  相似文献   

20.
崔静 《天津检察》2007,(4):27-28
职能管辖在诉讼理论上又称立案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在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划分职能管辖的主要根据是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责分工和刑事案件的性质及其严重、复杂程度。职能管辖既是追究犯罪的司法权力在司法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分配,又是司法机关各部门承担的追究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定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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