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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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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虚假诉讼罪作为一项新的罪名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加以确立,这无疑将虚假诉讼、诉讼欺诈、诉讼诈骗、恶意诉讼进行了明确的界分。然而,从现有的刑法第307条之一的四个条款的描述来看,有关虚假诉讼罪的认定问题上依旧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虚假诉讼罪犯罪构成要件的认定、虚假诉讼罪与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民事枉法裁判罪以及诽谤罪之间的关系认定、虚假诉讼罪犯罪形态的认定等三个方面。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其势必会对虚假诉讼罪的司法实务认定带来巨大的困扰,进而也会影响法治社会终极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2.
《刑法修正案(九)》新设虚假诉讼罪,为进一步打击虚假诉讼行为提供了锐利武器。从司法实务看,追诉虚假诉讼罪,需要有相应技术指引。公安司法机关在证据运用时,既需要精细化的刑法解释,也受制于刑事诉讼程序结构,以及现行民事诉讼程序的具体运作。目前应当坚持在一般情况下,由公安机关对虚假诉讼罪行使立案侦查权;但其应进一步提升自身办案能力并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同时,在刑事立案条件的把握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刑事责任"的意义,以破解该罪追诉程序之困。  相似文献   

3.
虚假诉讼罪罪名的表述具有科学性,其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司法秩序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宜定为诉讼诈骗罪或诉讼欺诈罪。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行为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其诉讼的方式应当是广义的,且不要求特定的主观目的。本罪是结果犯,应当以严重妨害司法秩序和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既遂标准。在司法适用中要注意与民事诉讼法的衔接和其他罪名的竞合处理。  相似文献   

4.
虽然《刑法修正案(六)》对构成虚假破产罪主体的公司、企业没有任何限制性规定,但从立法精神上来看,虚假破产罪的主体应当只能是法人公司、企业。虚假破产罪的行为内容不仅包括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行为,至少还应当包括申请启动破产程序的行为。认定虚假破产罪要注意其与妨害清算罪以及非虚假破产的普通逃债行为的区别。  相似文献   

5.
本文针对窝藏毒品罪在刑法理论与实践上的若干问题展开探讨。笔者对窝藏毒品罪的主要及随机犯罪客体进行了区分,对犯罪客观方面中窝藏行为的含义、特征及其与非法持有行为的交叉关系进行了重点论述。就如何理解本罪罪状中的"犯罪分子"一语,以及司法实践中可能遇到的两个难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围绕虚假广告罪的犯罪圈问题、立案追诉标准适用问题、发挥社会治理作用问题,理论和实践形成了不同的观点和认识,应结合经济社会形势进一步解析上述热点难点问题,以消除理论分歧,厘清工作思路。  相似文献   

7.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广告日益渗透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之中,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广告非法牟利的现象日趋严重,针对这一情况,新《刑法》第222条啬了虚假广告罪这一新罪名,以打击此种犯罪。  相似文献   

8.
论虚假广告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在分析广告的含义的基础上,追溯广告犯罪的立法过程,确立了虚假广告罪的构成要件,进而提出认定虚假广告罪应注意的问题及处罚原则。  相似文献   

9.
虚假广告罪是 1997年刑法修改后的一个新增罪名。文章通过分析本罪的立法背景 ,阐述了本罪设立的理由 ,结合犯罪构成的理论 ,分析了虚假广告罪的特征及与它罪的区别。  相似文献   

10.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广告业的迅速发展,虚假广告作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也逐渐增多,且危害日益严重。如何发挥法律调控功能,规范广告市场,严惩虚假广告行为,已成当务之急。目前,我国刑法尚未规定虚假广告罪,本文拟对国外有关虚假广告的刑事立法作一考察,在此基础上探讨我国虚假广告罪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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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增设虚假广告罪陈海秋,江淋一、增设虚假广告罪的必要性首先,增设虚假广告罪是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广告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全国广告营业额,广告从业人员,广告经营单位迅速增加。可以说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眼务门类和媒...  相似文献   

12.
一、增设虚假广告罪的必要性首先.增设虚假广告罪是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广告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据有关部门统计,从1981年至1990年的十年间,全国广告营业额从1.18亿元增加到25f3多元,广告从业人员从1.6万人增加到13万多人,广告经营单位从2200家发展到1.1万多家。到1993年底,全国广告营业额已达134亿元,广告从业人员31万多人。1994年上半年全国广告经营额为74亿元,到9月底已超过IOO亿元,同时,广告经营单位也已超过360O0家。可以说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服务门类和媒介种类比较齐全、…  相似文献   

13.
作者分析认为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犯罪主体不应限定在与案件的处理有利害关系的人的范围之内;该罪犯罪对象“证人”只能作狭义理解;构成该罪不应有时间限制;对该罪与其他犯罪的法条竞合二种形式及适用作了分析  相似文献   

14.
虚假诉讼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增加的罪名,当前学界探讨主要倾向于对条文本身的理解与释义,而对于司法实务中具体适用性问题,少有深层的研究归纳。基于此,从诉讼地位的分类角度,针对不同诉讼身份的行为人,围绕共同虚假诉讼中各诉讼主体可能涉及的罪名,以及与之相关的主体资格与共犯形态认定问题等问题展开,主要分析探讨:不同诉讼参与人之间的组合类型如何影响虚假诉讼共同犯罪的定性,不同诉讼身份为何妨碍虚假诉讼罪主体资格的认定,诉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司法工作人员可能表现为怎样的共犯形态。通过对以上问题的理论解析,以此为虚假诉讼罪的司法适用提供实用性的借鉴。  相似文献   

15.
对虚假广告的界定是认定虚假广告罪的关键.现实生活中的虚假广告多从静态意义理解,刑法中的虚假广告则侧重指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要求必须具备主客观两方面要件.根据行为人的目的和广告内容不同,具体分为三类,但并非一律以虚假广告罪定性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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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设虚假广告罪的必要性 首先,增设虚假广告罪是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广告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服务门类和媒介种类比较齐全,能够为社会捉供系列化信息服务的广告产业。广告的作用在国家经济生活中日益显示出其不可代替的重要性。所以,应当保护广告业,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并禁止广告的违法行为。 其次,我国的广告业起步比较晚,底子比较薄,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配套设施还没跟上来,虚假广告案件逐年增多,性质也越来越恶劣,手段变化多样,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给国民经济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带来了很大的损害。所以有必要强化对虚假广告的制裁手段,把虚假广告的犯罪以单独的罪名加以规定,设立虚假广告罪。 第三,我国现行的广告管理法律、法规只规定了虚假广告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而对刑事责任没有作明确规定。只在发布虚假广告,构成假冒商标罪、诈骗罪及其它罪时,依照相应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而这些规定过于笼统、分散、难于掌握,也不便于操作,不利于有效地打击和防止日益严重的虚假广告犯罪活动。既然以上罪名不能包罗新形势下虚假广告的新的犯罪情况,那么,解决这一矛盾的很好办法就是设立专门罪名。 二、增设虚假广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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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罪新探田国宝近些年来,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在我国日益增多。由于受时空条件所限,我国现行刑法典没有规定侵犯著作权的犯罪。199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也没有规定追究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刑事责任条款。虽然1987年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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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作为典型的民刑交叉法律问题,在实体法和诉讼法的双重规制下,衍生出范围界定和法益保护的诸多冲突。实践中的民刑程序分立,造成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和制裁力度不足,难以对司法秩序和他人合法权益形成有效维护。因此,要结合民事诉讼和刑事制裁,将民刑程序进行有效对接,针对串通型和单方型虚假诉讼的各自特征,从程序上对虚假诉讼进行阻却,完善相应的证明标准,形成立体的制裁体系。  相似文献   

19.
传统观点上,认为证明责任就是举证责任,或称证明义务。诉讼史上最初提出举证责任,是在古代弹劾式诉讼中。它是指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向法院举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不举证,必然受到不利于己的裁判。法官是消极的裁判者,仅就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及提出的证据进行审判。如罗马法就明确地提出了“谁主张,谁证明”的举证原则。由于当时国家未设立执行控诉职能的专门机关,诉讼由原告人提起,因而举证责任主要由控诉人承担。在某些情况下,被告人也负有举证责任,如被控盗窃者辩称物品系在市场购得,就须提供买得该物的证据;被请求履行债务的被告,主张债务已消灭者,应证明已清偿或使债务消失的事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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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罪的法益是商品或服务的正当竞争和交易。虚假广告罪的法益具有说明虚假广告罪的犯罪对象范围、准确界定虚假广告的“虚假”内涵、合理认定虚假广告罪与相关犯罪的关系的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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