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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根据笔者在东京高等法院出庭作证的“鉴定书”和“补充意见书”,针对日本政府的“《中日联合声明》放弃论”和“日华和约有效论”的观点和主张,从国际法和一般法律原则的角度,结合历史事实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在驳斥日本政府反论的同时,论证了中国民间战争受害者拥有对日索赔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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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作为战胜国对日本国主权限制的结果,《日本国宪法》第9条明确规定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旧金山和约签订后,宪法第9条被日本政府解释成为其宗旨并不否定独立国家固有的自卫权。然而这样的解释既偏离了宪法第9条的宗旨,也不能满足日本右翼势力的军事强国的愿望。此后,日本右翼势力曾先后掀起过数次改宪浪潮,意欲废弃宪法第9条。2014年日本内阁会议决定修改宪法解释以解禁集体自卫权。本文以《日本国宪法》和国际法为视角,就日本政府和修宪阵营歪曲和平宪法的理论进行梳理和分析、并就限制日本主权的期限和修改、废弃和平宪法的条件等问题进行了论证,阐述了修改日本和平宪法不属于日本国排他性的主权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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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诉讼,在诉讼主要争点的形成以及围绕主要争点的对抗和判定上有一个逐渐变迁的过程.随着原告在日本国内法上的侵权和债务不履行争点上的成功突破,对抗和判定的焦点转入<中日联合声明>这一事关中日关系基础的法律文件的解释问题上.对日本司法活动的这一变迁,中国政府的反应也由克制到强烈抗议.其主要原因在于后者涉及非日本国内管辖事项.在不干涉原则的适用上,中国政府可以要求日本政府对此予以澄清和说明,甚至采取更加强硬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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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法的解释理论上看,单方解释本身并不被国际法所禁止.这样的解释虽不对中方构成约束但也不会必然导致非法无效的后果.不仅如此,基于<条约法公约>解释规则的批判也是无力的,究其原因并不在于解释规则不具有义务性和约束力,而在于解释过程的复杂性和灵活性.解释过程的复杂性允许解释规则运用的灵活甚至赋予解释上一定的裁量,但绝不意味着可以背书肆意的解释.逻辑上自相矛盾的解释,在包括国际法在内的任何一个法律体系中对判决都是致命的.日本最高法院"4·27判决"对中国单方放弃战争赔偿要求这一条款,扩张解释到放弃对象包括日本在交战过程中强奸妇女、虐待奴役俘虏等违反武装冲突法的责任相关的请求权,难以说明为什么战胜国的我国要单方面做出这样的放弃,而在理论上战败国日本也有可能拥有的由中国违反武装冲突法而发生的请求权,日本却不需要放弃.这样的解释违背了条约解释中诚实、善意解释的一般原则,导致了一个荒谬的结果,是不能成立的.不仅如此,"4·27判决"在其国内法上进一步将其归结为所谓诉讼上的权能,也和其国内判例所确立的相关解释自相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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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解释是国际法上的重要问题。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至33条的规定集中体现了传统的奈约解释规则。实践中,《联合国宪章》的解释对于传统条约解释规则多有突破和发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宪章解释过程中除运用传统方法外,还形成了“暗含权力”和“机构嗣后实践”等新方法;第二,各种传统条约解释方法在运用于宪章时,相互地位关系较之一般条约解释有所不同;最后,存在于条约解释中的解释与修改、解释与新规则创制的关系问题,在宪章解释上体现得尤为突出。宪章自身的特殊性质是形成上述特点的根本原因。宪章解释丰富和发展了传统条约解释理论和实践,为条约解释提供了全新的样本,拓宽了条约解释在现代国际法学研究中的领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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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的“立法”解释泛指缔约方的有权解释.本文特指管辖多边条约的国际组织对条约的“立法”解释.WTO的决策机构对该组织管辖的多边贸易协定行使的专有解释权属于条约的“立法”解释.近20年的WTO争端解决案件经常折射出有求于此类“立法”解释的需要,但是,WTO决策机构未曾行使这一专有权限,因而未做出任何此类“立法”解释.本文以WTO争端解决为视角,论述“立法”解释的概念及其在GATT时期的由来,目前WTO的“立法”解释困境及原因,我国面对现实应采取的适当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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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个人使用”是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这一看似普通的用语从其产生之日起,无论在实务界,还是在刑法理论界,都存在极大的争议。在实务界,最高人民法院在先前关于挪用公款罪的几个司法解释基础上,于2001年9月18日通过《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的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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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寿波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4,(2):56-66
从国际法制和相关案例来看,嗣后惯例的效力和构成要素是模糊的。嗣后惯例并非正式的、文本性协定,其解释性价值完全依赖于一致性的行为、所有当事方间达成的协定和作为单一的自主解释之合成解释。嗣后惯例必须是确立了当事方间的协定,当事方在条约履行中明确地实施了本质上相同或一致的行为。嗣后惯例的效力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尤其是部分缔约方的惯行对原条约和其他缔约方的效力问题。相互矛盾的嗣后惯例会有不同的效力,这取决于所涉的多边条约机制。该惯例的形成有赖于国家在适用条约时有机会采取某些行动,并不要求每个当事方都必须单独地实施足以被接受为惯例的行为,只需要所有当事方接受,甚至是默示地接受。嗣后惯例与嗣后协定间存在联系与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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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S协定》因直接涉及食品安全、人类及动植物之生命和健康,目前有沦为贸易保护主义工具的倾向。由于《SPS协定》第4条的“等效”条款本身具有一定的弹性,甚至模糊性,导致了各成员方在实际适用该条款时显得无所适从或对该条款的解释莫衷一是,从而减损了该条款的价值。《SPS协定》第4条“等效”条款应追求“求同存异”的价值取向。与传统的“执行国际统一标准”的国际协调途径相比较,“等效”更能反映贸易双方在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时所要达到的适当保护水平,更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我国也可据此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卫生安全体系,制定符合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适当保护标准;加强我国有关卫生行政许可制度的建设,提高卫生检测技术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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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频繁对中国出口产品同时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中美双反措施案中,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综合运用多种条约解释方法,否决了美国和专家组仅根据中国国有企业的所有权性质而将其视为公共机构的做法,继而否定了美国将中国国有企业向涉案企业提供原材料的行为认定为构成《补贴与反补贴协议》第1条意义上的补贴并征收反补贴税的做法。中美双方关于公共机构的争论实际上是自由竞争经济理念与计划经济体制冲突的体现。因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认为公共机构的范围和特性因其所属国家不同而不同,也因具体案件的案情而异,且维持了专家组将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界定为公共机构的裁定,故中国应当及时就涉案法律或法规以及产业政策、宏观经济规划和各级政府相关文件进行修正,以避免再次被有关国家以公共机构为由而发起的反补贴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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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诉讼的大门已经关闭!中国民间对日索赔面临着重大抉择!这是众多中日媒体依据日本最高法院今年4月27日对"西松建设案"的终审判决得出的结论。这一被日本国际法学界认为"极具政治性"的判决,得到了中国政府"是单方面的、非法的、无效的"严正回应。5月25日和6月11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间对日索赔指导小组连续两次召开研讨会,邀请国际法学家、历史学家、中日两国律师对这一判决进行解剖。他们认为,虽然日本最高法院的判决承认了日本企业的加害事实,但却将中国政府一贯不予承认的旧金山和约作为判决的基础,将《中日联合声明》作为"日华(台)和约"的沿续,单方面对《中臼联合声明》进行曲解,这一践踏中日两国关系政治基础的判决,是中国人民绝不能接受的。与会的中国法学家、历史学家、中日两国的律师.根据国际法基本原则和中日邦交正常化过程中的历史记载指出,4·27判决不仅是对日本司法独立的莫大讽刺,更是对历史的歪曲。这一判决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虽然会使中国战争受害者在日本的诉讼进入寒冰期,但却促使中国政府和民间加快了打通其他渠道的速度。这一判决不仅不会使中国民间对日索赔偃旗息鼓,反将使之得到更多的支持,开展得更加深入。本刊摘选两次研讨会的部分发言,作为对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支持。——编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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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少看电视,特别是电视上的文艺节目。原因非常简单:可看的东西太少。当然也有例外。譬如打开电视机后偶尔发现一个可看的,便看起来,并且一集一集看下去,大体上看完。回忆了一下,近几年来这样的国产电视片只有两部,一部是重播的《红楼梦》,另一部是新拍的《鲁迅与许广平》。前者的成功早己得到公认,毋庸多言;后者也拍得很好,却几如泥牛入海,阒无声息———这也难怪,“先进文化”也得有素质相当的先进受体的。上述两部电视剧,前者的依据是同名古典小说,做到了最大限度地忠于原著;后者的依据是史实,做到了最大限度地忠于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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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是一家国际跨国公司,与中国一家公司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并经外经贸部批准.但该中国公司在支付提成费时提出,银行要求其出具"专利许可合同备案书".请问,什么是技术引进合同的"许可"、"登记"与"备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