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我国原刑法规定的反革命罪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管辖。新修订的刑法将反革命罪改为国家安全罪后,仍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管辖。  相似文献   

2.
单位危害国家安全罪累犯是单位犯罪、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三者的结合点,其存在的法律根据包含我国宪法与新刑法的有关规定,其刑法适用包括认定与处罚原则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分则第一章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罪 ,其设置的目的即在于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同时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也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这一基本责任。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 8条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 8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2 3条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2 3条以同样的内容规定 ,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交通安全方面的犯罪行为频发,引发严重后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作为这一领域内刑法规制的兜底罪名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适用。这一司法选择,一方面因弥补了交通安全视角下刑事治理的缝隙而具有一定的正当性,另一方面又因其适用标准的模糊而广为诟病。对此,应当在正视其存在的正当性与合理性的基础上,以刑法谦抑精神为指导,正确认识这一罪名的行为特征,准确把握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摒弃重刑主义思想,使该罪在交通安全视角下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5.
犯罪成立的标准是行为完全具备犯罪构成要件,而犯罪既遂的标准是行为发生了行为人所希望的、法律所规定的结果,两者不容混淆。举动犯这一概念未必必要,其同样可能存在未遂形态。造成危险状态,只是危险犯成立的条件,不是既遂的标志,造成危险状态后,仍有犯罪中止存在的余地。危害国家安全罪中,除颠覆国家政权、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外,均有既遂存在的余地。  相似文献   

6.
在新疆。恐怖主义犯罪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的目的基本相同。但二者在构成要件、活动特点和法律适用方面都有本质的区别.由于我国现行刑事法律关于恐怖主义犯罪罪名设置的缺陷及程序法的缺乏等原因。导致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大多以危害国家安全罪、犯罪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碰的刑法中相关的普通刑事罪名处以刑罚。这不仅抹杀了恐怖犯罪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普通刑事犯罪的界限,而且导致我们在寻求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时遇到障碍。因此。厘清恐怖主义犯罪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界限是准确、有效打击恐怖主义犯罪的前提。  相似文献   

7.
随着海上贸易的迅猛发展,危害海上航行安全的犯罪行为日趋猖獗并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之一。危害海上航行安全罪的法源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以法源为基础,我们可以对其作出界定。鉴于危害海上航行安全罪在国际犯罪中的地位及其严重的危害,有必要认真研究制定预防。禁止与惩治规则。  相似文献   

8.
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国家安全理论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国家安全理论是国际关系理论中的“中层理论”。国家安全是指一个国家相对的稳定、完整和没有威胁、恐惧的状态 ,以及维持这种状态的能力。从客观上讲 ,研究国家安全既要看国内环境 ,也要看国际环境。从主观上看 ,国家安全还要看其对相关国家是否信任 ,是否有恐惧感。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既有现实的 ,也有潜在的。维护国家安全也就是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国家安全战略可概括地分为霸权战略、同盟战略、均势战略、集体安全战略、综合安全战略、共同安全战略、合作安全战略、有限的防卫战略。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既有国际安全、全球安全 ,还有地方安全、个人安全。  相似文献   

9.
杨文革先生《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刑事管辖》一文认为,国家安全机关与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管辖,法律进行了明确的划分。笔者认为不仅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划分,而且从理论上划分两机关的管辖权既是徒劳的,也是无益的。  相似文献   

10.
国家安全的具体所指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但有三个要素或者说是层次,即利益维持、利益分配和利益追求。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国家经济安全显得尤为突出。当前,中国的国家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除经济安全外,中美矛盾、台海危机、南亚问题以及地区民族分裂主义,都对中国国家安全构成了现实或潜在的威胁。中国在这些问题上,既要坚定立场,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又要着眼大局和未来,灵活地处理重大问题。  相似文献   

11.
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公共安全的界定意义不仅在于理论体系的完善,也是指导司法实践的必然要求,为正确定罪量刑奠定坚定的理论基础。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以及重大公私安全,公共一词的本质是不特定,包括对象的不特定性和结果的不特定性,对不特定性的理解和把握是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2.
近几十年来,"疆独"、"藏独"等所从事的暴力恐怖活动以及民族分裂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宁。针对其从事的危害国家安全等一系列犯罪活动,应以制定反恐怖法、完善《国家安全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司法解释五个方面,对我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相关立法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3.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除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手段或者方法外,采取了概括性的描述"其他危险方法",因此该罪犯罪构成的规定为开放的犯罪构成。在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这种犯罪时,必须严格把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定要件。既不能盲目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缩小其范围,混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导致定罪不准,量刑不当。  相似文献   

14.
本文阐述了危害环境罪的构成要件。认为该罪的客体可界定为环境权,即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适宜健康和良好生活环境,以及合理利用环境资源的基本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危害环境或足以造成危害环境严重后果的危险的行为,由于我国在有关立法中只规定了实害犯,对于环保显然不利,宜增设举动犯和危险犯的规定;其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在客观方面,我国刑法规定的仍是“无罪过即无犯罪”的传统原则,对某些危害环境罪的认定极为不利,因而笔者认为某些特定情形下应适用无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15.
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思考——以出罪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形式上具有刑事违法性但社会危害性还没有达到严重程度的行为进行出罪,我国理论界却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透过刑法第13条的定罪程式,结合相关的理论,显示其中的原因在于我国现行的犯罪构成理论并没有全面体现刑法第13条的内容,把但书排除在外,难以成为罪与非罪的标准.  相似文献   

16.
王学玉 《外交评论》2007,39(3):64-71
探讨摆脱安全困境的途径,是进步性的国际关系研究的一个重要议程。本文认为,在一个有限的地理区域和有限的国家群体内,通过共识与集体合作的努力,无政府可以逐渐得到有效的组织、管理和较为成熟的发展,国际体系结构的改善和整合能够消弭安全困境赖以存在的条件与环境。地区安全意味着地区作为一个整体的安全,它具有地区体系结构是稳定的、可预期的属性。只有首先实现了地区安全,国家安全才是可能的。地区一体化蕴藏着清晰的地区安全逻辑以及极大的地区安全价值,欧洲的发展就是一个例子。  相似文献   

17.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张,合理限缩其适用范围是刑法学界的共识。长期以来的司法实践表明,对本罪罪状的解释不能在根本上限制其扩张适用。本罪扩张适用的根本原因在于被不当地解释为危险犯。将本罪解释为危险犯,其故意内容就不是对实害结果的认识与意志,而是对危险的认识与意志,并因而使得本罪被变相解释为抽象危险犯。不论行为人有无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只要其实施具有公共危险性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本罪。本罪应当被解释为实害犯,以实害犯说为基础,本罪的适用范围能够得以合理限缩。  相似文献   

18.
本文论述了新刑法典增设危害国防利益罪的必要性 ,分析了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构成要件、种类 ,并提出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危害国防利益罪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9.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重要罪名之一,该罪无论是在刑法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有诸多问题值得探讨,孟庆华教授的新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理论与实务判解》(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4月版)适时给出了全面、系统和深入细致的解答。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境外势力利用非政府组织对我国高校进行渗透的力度不断加大,相关事件案件屡有发生,高校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受到严重威胁,已经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本文旨在通过对境外势力利用非政府组织对我国高校渗透的策略手段、发展脉络和演变趋势的分析研究,防止境外势力通过非政府组织等手段在我国境内积聚能量,坐大成势,确保党和政府对高校政治生态的主导权和控制权,巩固和维护国家政治、文化安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