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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执行《统计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罗志伦《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施行已十余年了,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问题是:(1)统计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由于少数单位的领导和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淡薄,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统计数据的现象或按长官意志上报数据的...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颁布实施20多年以来,在理顺工作关系、治理统计环境、提高数据质量、打开工作局面、扩大统计影响、树立统计权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统计法》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笔者试作如下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3.
全面执行《统计法》加强司法行政统计工作刘坚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已经施行1年多了。这部法律的修订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统计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进步,作为今后全国统计工作的法律依据,无疑对我国统计事业的发展将产生重大...  相似文献   

4.
除了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和欧盟理事会有关规则以外 ,瑞典法院通常类推适用《司法程序法典》中有关法院特定管辖区的条款来解决国际民事诉讼的管辖权问题。域外送达依 1970年的《送达法》和《海牙送达公约》进行。《司法程序法典》对国际民事诉讼的起诉、答辩、反诉、临时保护措施、审理和判决以及上诉等问题作了规定。外国判决的执行依《判决执行法》、欧盟理事会的有关规则和《卢迦诺公约》及其参加的有关海牙公约的规定进行  相似文献   

5.
1998年 7月 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试行 )》 (以下简称《执行规定》 )正式实施了。它对推进执行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执行规定》第 61— 69条,对如何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作出了规定。在被执行人无法履行时,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无疑是解决执行难的一个重要途径。笔者就如何适用以上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对执行到期债权适用条件、具体程序和执行措施谈一点肤浅的看法。   一、执行到期债权的条件   追偿到期债权,是对案外第三人的执行。它是指案件执行中派生出来的案件,应作为…  相似文献   

6.
该行政执行案件以需要变更被执行人定性欠妥卞文斌今年第7期《人民司法》刊登的冯遵亚、孙耀中同志撰写的《该行政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应由谁来变更》(以下简称《该文》)一文,主张该案应该裁定不予执行,笔者赞同。但是,将该案定性为需要变更被执行人,笔者不敢苟同。...  相似文献   

7.
再议“执行难”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党的十六大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列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并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这给全国法院干警以极大鼓舞,尤其使全国法院执行干部无不为之振奋。笔者曾以“高执办”名义于2001年第5期《人民司法》上发表了《“执行难”新议》一文,余意未尽,又逢十六大东风,感想万千,欣然提笔,再议“执行难”。一“执行难”作为跨世纪的一道司法难题,早已引起党中央的高度重视。1999年,党中央批转了最高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报告》,以中央文件下发全党,成为“尚方宝剑”,为抵制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执行工…  相似文献   

8.
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大致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依我国参加的联合国1958年在纽约订立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简称《纽约公约》);二是根据我国缔结的有关双边条约的有关规定;三是按照互惠原则办理。由于我国参加的《纽约公约》在世界上具有广泛的影响,到目前为止已有94个国家批准或加入了该公约,因而目前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主要是依据该公约的规定进行。一、《纽约公约》规定的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按照《纽约公约》第3条规定,每一缔约国应该承认仲裁裁决有约束力,并且按照裁决需要其…  相似文献   

9.
保障统计数字的准确性,是统计工作的根本要求,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实事求是地填报统计数字,保证统计资料的客观科学和准确性。然而,当前违背统计法,虚报、瞒报、迟报统计资料的现象却很多.严重地影响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据有关资料显示,在1997年6至10月由国家统计局、监察局和国务院法制局联合开展的全国统计法大检查中,共查出统计违法行为6万余起,其中虚报、瞒报、伪造和篡改统计资料的就占到56.7%,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现…  相似文献   

10.
《行政诉讼法》继《民事诉讼法》之后也确立了第三人制度。《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但该规定未能给行政诉讼的第三人下一个比较确切的定义,只是确立了行政诉讼第三人的两个内在因素,即“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和充当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只能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显得内容单一、原则,具体操作性不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有部分条款涉及了第三人问题。  相似文献   

11.
尽管《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都对刑事撤案作了一些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甚至是混乱的做法。为此,笔者就司法实践中涉及撤案的几个问题做一剖析,以期达到规范执法之目的:  相似文献   

12.
潘从武 《政府法制》2009,(18):20-21
“当前,执行难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执行的力度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执行人员消极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执行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依然突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成为影响法制权威和法院形象的一个突出问题。”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士在解读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时,淋漓尽致地剖析了当前法院执行难的症状。最高法发文前后,笔者正好在宁夏中卫市人民法院采访,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死刑前,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到底是检察院的哪个部门作为执行死刑临场监督的主体才更能体现其职能作用呢?笔者认为:检察院参加执行死刑临场监督的主体应当是监所检察部门的检察人员。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14.
李冰 《江淮法治》2009,(18):18-18
执行难,是一个长期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难题。参加工作以来,我承办了上千起执行案件,可是不久前那次宅基地纠纷案件却让我终身难忘,深刻体味到了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精辟分析的人生三境界。  相似文献   

15.
笔者曾受中国工商银行H市分行(下称工行)的委托,代理其参加案外人A公司申请撤销工行申请执行B工业发展总公司、B集团公司财产案的听证活动,A公司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公室于1999年4月21日给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因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致使逾期申请执行问题的复函》[[1999]执他字第10号](下称复函)的规定主张工行已经丧失实体权利,不能受偿B集团公司抵押土地盘整后的补偿款480万元。案件涉及执行期间的法律性质和由此所引起的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变更与灭失等,直接关乎当事人裁判利益能否实现以及利益变更后的救济。因此,探讨执行期间的法律性质、执行期间届满引起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变更、执行期间利益的归属以及执行期间制度的价值评判和救济方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浅谈刑罚执行中的减刑问题郭学升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对原刑法中关于减刑的规定作了重要的修改和补充,使其更加趋于完备。笔者就此谈几点学习体会,请教于同仁。一、新刑法对原刑法中关于减刑规定的修改和补充,使这...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简称《统计法》)的公布,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特别是对搞好统计工作更有着重要意义。它确定了我国统计活动的准绳和规范,为统计工作现代化提供了法律保障。本文拟就《统计法》的主要内容和贯彻意见谈一点看法。一、《统计法》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18.
王梅 《中国监察》2008,(22):51-51
2005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使诫勉谈话在预防腐败苗头性问题上起到了更加积极的作用。但在对《办法》的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责任主体不落实、程序上存在模糊概念等等。笔者认为,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好诫勉谈话要抓住几个“切入点”。  相似文献   

19.
我国新刑法扩大了适用罚金刑的范围,增加了可以单处或并处罚金的条款,这对于打击犯罪具有重大作用。但是随之也出现了罚金刑执行难问题,就本院情况来看,一九九八年上半年共受理罚金刑执行案件50件,已开始执行37件,其中按判决书如数追缴罚金的共8件,占执行总数的ZI.6%,中止执行29件,占执行总数78.4%,从中可以看出罚金刑执行问题已日益突出。我国刑法关于罚金的适用及其执行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作…  相似文献   

20.
一、行署复议权问题行署有没有复议权,《行政复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没有做明确的规定.《条例》第12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管辖.”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行署只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不是一级政府.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行署没有复议权.但是实质上,行署完全担负着一级政府的管理职能,行使着一级人民政府的权力,它的职权、组织机构等均和省辖市、自治州一样.如果不承认行署的复议管辖权,不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能体现行政复议的便民原则.那么,行署如何取得行政复议管辖权呢?目前,通用的办法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把复议权委托给行署.我们认为,委托这种方式不利于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根据《条例》第28条第3款规定:“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组织是被申请人,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由此可见,一个组织取得职权的途径有两种:一种途径是由法律、法规授权;另一种途径是由行政机关委托.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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