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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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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民基本权利作为宪法的主要内容,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却总是受到各方面的阻碍。本文以宪法基本权利在私法中的效力为视角,试图通过基本权利的私法化途径来解决宪法基本权利的法律效力缺乏保障的状况。并在对国外相关理论和实践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基本权利私法化的设计方案。  相似文献   

2.
宪法“私法”适用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下载免费PDF全文
宪法权利原则上不能被当作“私法”适用,其原因是:避免不同性质的宪法权利在被“私”用时产生冲突;宪法权利的公法性质和“领域界定”功能决定了它不适合于私法适用。但是,社会的发展为宪法的“私法”适用提出了内在的要求,主要因素包括:国家职能的结构性转移和承担公共职能的私人团体的出现使私人团体有可能侵犯到公民的宪法权利;立法不作为导致了宪法权利的虚置。在宪法权利的传统定位和现实社会的内在需求冲击下,各国相继出现了宪法“私法”适用的理论及辅助性机制,比较典型的是德国宪法的“第三者效力”理论和美国司法审查中的“国家行为理论”。中国应建构自己的宪法“私法”适用理论及运作机制。  相似文献   

3.
李新亮 《海峡法学》2012,14(4):48-53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从本质看,其应当为宪法基本权利受到损害的公民提供充分而有效的救济,救济的范围不仅涵盖国家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还应当包括部分私人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或限制。引人关注的是一方行使其宪法基本权利却同时损害或限制了另一方的民事权利的问题,一旦我们支持了后者的权利,又会对前者的权利构成损害或限制。如何在中国现有的情况下,解决宪法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冲突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将是宪法实施的一个重要范畴。  相似文献   

4.
论宪法基本权利条款在私法上的效力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吕艳辉 《行政与法》2004,(12):100-101
传统的观念认为:宪法对权利的保障通常只是约束国家和国家机关,对私人领域的效力是间接的,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宪法的基本权利规范具有原则性,且无制裁性规定,不能在私法上直接适用。但“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本文立足于对国外相关理论的分析,对我国社会现实、法律观念及宪法规范的梳理,探讨我国确认基本权利私法效力的必要性、合宪性。  相似文献   

5.
2001年齐玉苓一案曾在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学界产生过强烈反响并引发激烈争论,其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效力问题。学者们大都承认宪法基本权利的效力,即司法适用性,但其主要分歧在于宪法在私人领域的效力应是直接还是间接?本文拟从比较法的视角,通过对美、德两国宪法基本权利效力问题加以比较研究,尝试对中国宪法基本权利效力应何去何从谈谈粗略的看法。  相似文献   

6.
宪法基本权利的民法效力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在传统宪法理论中 ,宪法只以国家权力作为约束对象 ,宪法基本权利条款不能适用于私法领域 ,但现代德、美等国宪法理论将宪法效力逐渐向私法部门拓展 ,这是现代宪法发展的普遍趋势。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 ,由于对宪法的功能认识不清 ,在民事领域中如何适用宪法规范的问题难免存在简单化的倾向 ,即对适用的条件缺乏细致的分析。事实上 ,宪法规范在民事领域的直接适用是有条件的 :在普通法对具体事项缺乏相应规定时 ,司法机关可以适用宪法基本权利条款 ,这时能起到填补立法空白的作用 ;宪法规范与其他法规范相冲突时 ,可以直接适用宪法规范 ,这时能有效地解决法律冲突的问题 ,维护法制的统一。  相似文献   

7.
宣誓制度在我国古已有之,在吸收国外经验和国内实践成果的基础之上,我国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实属水到渠成。我国宪法宣誓制度的建立对于宣誓主体乃至整个社会宪法信仰的建立都具有深远的意义。相较于宣誓仪式的程序表现,宪法宣誓制度的效力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内在的心理约束。宪法宣誓的制度设计使得其无论在理论抑或实践中都招致诘难和质疑。我国传统仪式中的政治性和社会性特点,为我国宣誓制度提供了效力来源。我国宪法宣誓制度的效力需要通过提升国家公权力实施的规范性和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实用性加以实现。  相似文献   

8.
9.
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规范,不仅拘束国家公权力,而且随着国家功能的变迁以及现代宪政理念的发展,已经超越传统领域,对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都发挥法律效力。由于宪法是由不同特性、不同形态的具体规范所组成,每一具体宪法规范法效力的实现在方式和程度都并不尽相同,需要根据具体规范的性质和表现形式予以判断。  相似文献   

10.
论宪法效力的终极依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喻中 《政法论丛》2011,(2):79-85
在法律的效力链条中,宪法常常被置于效力的终端。但是,宪法本身的效力依据,却是一个值得追问的终极性问题。宪法序言,就是宪法效力的终极依据。中国宪法序言是通过"历史"向宪法提供了终极性的效力依据或正当性依据。相比之下,美国宪法序言是通过"契约"向美国宪法提供了终极性的效力依据。  相似文献   

11.
论紧急状态下的宪法效力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国家遭遇到威胁其生存的紧急情况时 ,一般都要通过行使超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紧急权力来摆脱危机 ,恢复正常的宪政秩序。对这种紧急状态下的宪法效力的理解应当从宪法规范本身的价值出发 ,既不能因为紧急状态的出现而完全否认宪法的权威 ,也不能坚持宪法的绝对至上而损害国家的利益。在强调分权制约和人权保障的基础性价值的前提下 ,才能够在紧急状态与宪法效力之间寻得适度的平衡。  相似文献   

12.
在有关国际法与宪法的效力关系的国内法制度中,有规定宪法的效力优于国际法的,也有规定国际法的效力优于宪法的.根据有关国际法与宪法效力关系的国际法,国际法的效力优于各国宪法,每个国家都有义务依据宪法或法律采取履行国际义务的措施、不得以宪法及其他国内法为理由不履行国际义务,但各国可以利用条约保留机制处理国际条约与宪法或法律的冲突.在国际关系中,违背国际法的宪法或法律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削定或实施违背国际法的宪法或法律规定构成国际不法行为,产生国际责任.关于违背国际法的宪法或法律规定在其本国国内的效力,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违背一般国际法强制性规范、违背对整个国际社会的义务或违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的缔约国在紧急情况下也不得克减保障义务的强制性条款的宪法或法律规定,应当是自始无效的.  相似文献   

13.
依法治国不是政治口号,是重要的宪法规范;依法治国的权力主体是人民,义务主体是政府;依法治国具有道德上的正当性和政治上的合理性;依法治国植根于社会的客观实际;依法治国有特定的对象、时间和空间效力;反对把依法治国庸俗化。  相似文献   

14.
王蔚 《法学评论》2022,(4):44-55
宪法与部门法关系主要呈现三重秩序,两者的关系呈现了从泾渭分明到交织影响的状况。法国法“宪法化”的现象晚于德国产生,在近50年的发展中,法国宪法与部门法之间展现了规范双向流动的特征:宪法相对部门法的“下沉”和部门法相对宪法的“上移”。“下沉”主要体现为宪法对立法权限的设定、立法合宪性解释中宪法价值的辐射、以及对法律草案进行事前合宪性审查;而“上移”则表现为部门法原则经由宪法判例确认入宪,以及伴随事后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发展,普通法院对宪法的适用和解释后来者居上,逐渐边缘化宪法委员会在宪法化进程中的领导角色。由此,宪法化作为一般意义的法律现象,其内在的悖论开始凸显:宪法的法律性遮蔽政治性、公法与私法界限的模糊、以及宪法审查机构在宪法实施中定位矛盾。所以,宪法实施进程中需要动态评估部门法的宪法化现象,在宪法实施的适度留白与宪法原则作为法律人思考原点之间努力平衡,逐渐形成法治思维的“宪法反射”。  相似文献   

15.
本文将探究“规范效力”的概念以及得以谈论宪法规范效力的一些前提问题,说明宪法的规范效力以及其得以实现的社会条件。分文首先针对“规范效力”的意义做初步的界说,并讨论一些使得宪法规范效力得以成为问题的先决条件,这其中包含对于宪法历史型态的简单说明,简单分析形成宪政主义宪法的社会条件以及该型态宪法目前遭遇的挑战,由于社会系统论对于宪法在现代社会的功能分析非常精辟,本文在描述与分析现代宪法发挥规范效力的社会条件之后,将转向于社会系统论的角度,说明现代宪法作为法律系统与政治系统的“桥梁”角色,并藉此省思“宪法规范效力”的深层意义。  相似文献   

16.
私法公法化是传统的公、私二元法律分类由近代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趋势,是公、私法之间相互冲突、相互融合的必然产物。私法公法化的产生有其深层的价值观、经济和政治制度上的原因,反映在具体的法律制度领域则体现了财产所有权保护从绝对到相对,契约制度从强调自由到追求正义,责任归责从主观到客观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关于“宪法司法化第一案”的几点法理思考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宪法司法化第一案”在实体判决和程序适用上都有严重瑕疵 ,该案突显了我国现行司法解释体制的弊端。宪法是公法的提法有历史的合理性和现实的积极意义 ,以宪法的司法适用为借口 ,让宪法全面介入纯属公民私域的民事争议 ,隐含着巨大的社会风险。  相似文献   

18.
论宪法原则在刑事法制领域的效力——以人权保障为视角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秦前红 《法商研究》2007,24(1):65-69
宪法原则在刑事法制领域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1)它体现在刑事立法层面。刑事法律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依据,凡是违背宪法原则和宪法规定的具体刑事立法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宪法原则为刑事立法确立了边界。(2)它体现在刑事司法层面。刑事司法不能违背宪法原则所体现的价值。这种价值的贯穿主要取决于司法人员对宪法价值的内心崇奉,以及严格适用体现了宪法原则的普通刑事法律。宪法原则不宜成为刑事裁判的直接依据,刑事判决不能以违宪审查的方式被推翻。  相似文献   

19.
论水权许可的私法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在水法中,公法与私法规范双管齐下,共同调整水的使用法律关系。与一般的用益物权相比,水权的取得一般须经过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一种公法行为,但其除了具有公法效果外,还具有一定的私法效果,通过许可,被许可人可以获得类似于用益物权的地位,即水权,有学者将其归类为准物权。〔1〕值得进一步思考的是,许可本身具有哪些私法效力?如第三人可否对被许可的设备以及使用行为主张妨害排除请求权或妨害防止请求权?第  相似文献   

20.
郑洁 《法制与社会》2010,(35):362-362
世界上主要国家对刑事被告人给以宪法高度的权利保护,虽然我国宪法内容包括人权保障,但并未对刑事被告人的权利有所规定。本文认为只有在被告人权利宪法化方面有实质的进展,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被告人权利的保护才会有坚实的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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