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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程序作了规定,人民法院对国家赔偿问题有最终决定权。但人民法院及其赔偿委员会对国家赔偿案件具体适用什么样的程序,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都未作专门规定,这有待有关法律解释予以完善。本文就其中的举证责任问题略陈管见。这里的举证责任,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赔偿案件或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在做出国家赔偿决定过程中,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有关事实和主张,必须举出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就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简言之,就是有关证明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一定举证责任制…  相似文献   

2.
苏戈  梁清 《人民司法》2012,(7):75-79
在1994年国家赔偿法修改以前,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对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有原则性规定以外,国家赔偿法上对刑事赔偿和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的举证责任几乎没有规定,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举证责任不明确,举证不利的后果往往由处于弱势的赔偿请求人承担。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已于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该决定首次明确规定了国家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3.
关于完善行政赔偿诉讼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家赔偿法实施以来的种种问题,集中地反映在立法的阙漏上。据统计,到2003年底,全国法院10年间共受理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案件以及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依法审理的国家赔偿案件15867件,审结15315件,其中决定赔偿的案件5442件,占全部受理案件的三分之一。由此可以看出,国家赔偿案件在全部案件中的比例非常之低,同时也透露出现行法律规定的缺陷。一些人大代表和学者认为,现行行政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 :在国家赔偿案件审理实践当中 ,存在这样的问题 ,即赔偿请求人基于检察机关撤销案件的决定申请国家赔偿 ,在该案件办理过程中 ,检察机关又决定将原撤销案件决定撤销。请问在这种情况下 ,国家赔偿案件应如何办理?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王春林王春林同志 :检察机关的撤销案件决定 ,应当视为是对违法侵权行为的依法确认。赔偿请求人据此申请国家赔偿以及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该赔偿案件均合法有据。在国家赔偿案件办理过程中 ,检察机关又将原撤销案件决定予以撤销 ,该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导致原无罪确认失效 ,也就是说赔偿案件…  相似文献   

5.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是依法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的负责刑事和非刑事司法赔偿工作的审判组织。其职责是负责受理和审理赔偿请求人因不服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而提出赔偿请求的司法赔偿案件,并作出相应的赔偿决定。由此可见,赔偿委员会审理司法赔偿案件的程序是决定程序,它是不同于诉讼程序的一种特别程序。对这一特别程序,国家赔偿法未作具体规定。目前,赔偿委员会审理司法赔偿案件的主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  相似文献   

6.
《司法业务文选》2012,(10):2+51
问:本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本规定是对人民法院在刑事赔偿程序中审查处理的国家赔偿案件的立案工作予以规范。因此,本规定所指的国家赔偿案件(不包括行政赔偿案件,下同),仅指刑事赔偿案件和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即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18条、第21条  相似文献   

7.
根据201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作如下规定:  相似文献   

8.
为规范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自1995年1月1日实行以来,人民法院积极受理国家赔偿案件,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人民法院推进审判方式改革.赔偿程序规定过于笼统的国家赔偿法已显滞后。赔偿程序立法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相似文献   

10.
《国家赔偿法》在赔偿程序和机构设置上的规定存在严重缺陷。人民法院应当设立国家赔偿审判庭,适用诉讼程序解决国家赔偿案件,现在相关条件已经成熟。  相似文献   

11.
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项司法解释对国家赔偿法的溯双力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案件的范围作出明确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产冲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案范围问题的批复》中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公布和施行以来,一些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就该法的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案件的范围问题请示最高法院,经研究,答复如下:一、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赔偿法饲99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  相似文献   

12.
《当代审判》2003,(1):11-12
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新的审判业务。几年来,辽宁省的国家赔偿审判工作从“积极受理、慎重处理”起步,到目前已形成了“积极推进、真抓实干”的局面。在我国《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八周年之际,我们对全省高、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自1998年至2001年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不含行政赔偿案件,下同)及对生效决定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相似文献   

13.
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虽然及时受理并审结了一批国家赔偿案件,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及我国对维护人权的重视,但从国家赔偿案件的执行情况看,却不尽如人意,主要是赔偿义务机关不能自觉主动履行赔偿义务的现象比较普遍。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赔偿决定书,在赔偿义务机关不履行赔偿义务时,犹如一纸空文,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司法尊严。  赔偿决定难以执行,主要有以下原因:  对错误拘留和错误逮捕认识上的不统一。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公安、检察机关认为,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分别规定,是对…  相似文献   

14.
唐明 《山东审判》2003,19(2):68-73
第三次全国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主任会议把人民法院的国家赔偿案件审理工作突出强调为“国家赔偿审判”。但是,在法律条文中却找不到这样的字眼,故而引起一些人的非议,包括有的法官也存在某些模糊认识。究竟应当如何看待国家赔偿审判,笔者在此谈谈意见。 一、人民法院处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方式、用语及人  相似文献   

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实施后,为规范共同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有些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解释》是对办理共同赔偿案件如何适用《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施行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的领域有了进一步的扩大,即把行政机关作出的与其职权有关的事实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的领域,成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国家赔偿法的深入实施及行政赔偿案件的大量增长,无论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以及有关法律规定,现就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 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是  相似文献   

18.
1.2011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法释〔2011〕6号3.自2011年3月22日起施行根据201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作如下规定:第一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  相似文献   

19.
刑事司法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种,其赔偿责任由国家承担,赔偿费用的拨付,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但抽象的“国家”在国家赔偿案件中不是当事人,国家的赔偿责任由作为案件当事人的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承担。在国家赔偿制度中,赔偿义务机关是指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机关,也称被请求人。刑事司法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包括具有侦查权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等。确定哪个国家机关为案件的赔偿义务机关,往往是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时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根据国家…  相似文献   

20.
尽管《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2款明确规定了行政赔偿案件中原被告的举证责任,但是理论及实务界对原被告举证责任的认识仍有分歧,尤其当原告请求的赔偿损害数额无法查清时,被告是否承担客观举证责任,存在不同观点,这直接导致原告的权益能否得到司法保护。通过对举证责任的含义及《行政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规定的综合分析,应该明确,在行政赔偿案件中,一般情况下,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包括主观举证责任与客观举证责任,因被告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特殊情形下,被告的行为构成证明妨碍,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承担客观举证责任,原告只承担主观举证责任,应该降低原告的证明标准。经法院调查后有关损失数额事实仍然无法确定时,法官应该酌情裁量赔偿数额,需要明确法官酌情裁量权的前提条件与审查标准,加强判决书的说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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