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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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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伍玉功 《湖湘论坛》2006,19(6):54-55,81
物权善意取得、公示公信力制度与物权行为理论均是保护第三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的制度,但三者具有不同的功能。物权善意取得与公示公信力制度不能取代物权行为理论。物权善意取得与公示公信力制度只有在物权行为理论中,才能更好地在理论上得到阐释,因此我国应该借鉴物权行为理论。  相似文献   

2.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自其创设以来就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理论纷争.对该理论的取舍对我国整个民法典的体系和制度设计影响深远.物权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完全进入建设性社会的法治时代,标志着中国财产支配领域的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健全.但是,我国物权法最终并未采取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和善意取得制度在保障交易安全方面的机能各有所长,都应在物权法的制定中体现,以适应未来民法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3.
宋从越 《前沿》2006,(10):210-212
当前,在各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十分活跃,而农地承包权流转涉及物权变动模式。关于农地承包权流转物权变动模式,《农村土地承包法》采取债权意思主义。笔者认为采债权意思主义,存在诸多弊端,宜采债权形式主义。同时,以债权形式主义为指导,笔者针对实践中如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变动制度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物权公示制度的价值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作为法律价值的具体化 ,物权公示制度的价值一方面体现了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物权公示制度之间需要和满足的对应关系 ,另一方面又体现了物权公示制度所具有的、对主体有意义的、可以满足主体需要的功能和属性。但物权公示制度价值的根本内核还在于这一制度对主体的积极意义。其目的性价值体现为正义、效益 ,而工具性价值则为安全与秩序。从最直接的层面来看 ,物权公示制度首先是有助于明确物权归属 ,解决物权的冲突 ,其次是保护交易安全和维护交易秩序 ,最后是减少交易费用和提高效率 ,实现交易迅捷  相似文献   

5.
物权行为独立性与物权无因性原则并不具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理论通说与我国现行立法均支持的物权变动区分原则本质上即属于对有因形物权行为理论的承认。从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体系的完整性与科学性而言,承认债权、物权两分体系必然导致对物权行为的承认。事实上,缺乏独立物权意思的处分行为并不能导致物权变动结果的发生,交付、登记的物权变动行为均以当事人真实意思为物权变动发生的前提。  相似文献   

6.
马东  刘鹏举 《青年论坛》2004,(5):116-119
是否采纳物权行为理论是物权立法当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而是否采纳最终取决于本国的法律环境。因为不同的法律环境在实现法律的价值上可能会有不同的外观 (逻辑 )体系作为支撑 ,所以 ,我国是否应该采纳物权行为理论 ,应该从我国的已有的民法理论出发 ,运用体系化的方法来寻找是否存在物权行为的生存空间  相似文献   

7.
李青青  叶名怡 《前沿》2004,(1):140-143
物权行为理论及其无因性原则自从诞生那一天起就备受争议。本文通过对相关学说的对比得出结论 :物权行为理论、尤其是无因性原则在物权变动中保护第三人方面有不可替代的功能与作用 ,不宜废弃。  相似文献   

8.
我国物权登记行为的性质与法律效力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坚 《求索》2012,(5):243-245
物权登记行为本质上是申请登记人根据其与他人之间的法律行为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据此作出登记的行为。在我国现有的登记制度下,登记机构作出的登记行为应为行政行为。不动产登记的社会价值主要是体现社会公信,从而能够起到善意保护、权利推定与风险警示的作用。不动产登记具有创设权利的性质,而其他登记行为仅仅只是对行为人所从事的法律事实的确认。探讨物权登记行为对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首先要区分登记的性质,设权登记就是创设权利效力的登记,而宣示登记仅仅是对已经成立的物权变动而昭示于人的登记。在设权登记中,如果未进行登记,则会对法律行为的效力造成影响,而在宣示登记的情形,法律行为的效力并不因为登记而受影响,只是在没有登记的情况下,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请求。  相似文献   

9.
唐汇西 《求索》2010,(1):141-142,179
近几年,随着统一合同法和物权法的制定,民事立法的重心转向了民法典,在学术上也掀起了研究物权变动模式的阵阵热潮,尤其是物权行为理论的研究更是属于最热的潮流之一。物权行为理论首要的作用在于为一种独特的物权变动模式提供依据。萨维尼提出物权行为理论,乃是通过对罗马法中交付制度的研究,以逻辑演绎方法而得出的结论。是通过罗马法研究而对罗马法的再创造,乃是一种新的解释。显然,该种解释不仅是萨维尼以罗马法的知识为前提,更包含着丰富的历史背景及思想因素对其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10.
在传统物权法定的物权法基本原则指导下,物权的基本种类被框定,而对物权的分类也主要集中在这些法定物权的范围内.但是,这种分类忽视了本属于物权的最基本的类别:事实物权和法律物权.两种类型的物权分类,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中,对于确定物权权属,促进物的流转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物权行为独立性是意思自治更深层次的体现,它的适用使违约行为成为一种选择权。物权行为制度,有利于充分尊重物权人处分物权的真实意思,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实现实质公平,是体现市场经济高效、安全、自由、实质公平与发展价值观的时代之法,是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优秀之法。  相似文献   

12.
物权的变动是物权行为的直接法律效果。本文通过分析认为,物权行为中的意思表示虽受制于法律的规定和债权行为中的约定,但仍是与债权行为中的意思表示具有不同性质和内容的独立的意思表示,故而物权行为具有相对独立性。不能够也不应该单纯从逻辑上由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当然推出物权行为的无因性。本文主张从意思自治的角度考察,当事人有效的物权合意应受到尊重,物权行为效力不受债权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影响。同时,物权行为的有因或无因也是法律价值判断、当事人利益衡量之立法技术的结果。进而主张采纳无因性理论,并将其作为善意取得制度及物权从公示时起发生变动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3.
申惠文 《理论月刊》2008,(4):104-106
用债权物权化解动产承租人所享有的权利,不仅把简单问题复杂化,而且还造成了用益物权体系的残缺.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动产用益物权,这使物权法上的概念更准确、逻辑更严谨,也有利于提高动产的利用效率.在我国,经公示的租赁权实质就是动产用益物权.应当赋予动产用益物权人自由处分的权利,完善动产用益物权的公示制度和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法采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而且为债权形式主义,已为学界的通说。《物权法》更加明确地规定了我国的物权变动模式为形式主义。不管是债权意思主义抑或物权意思主义皆非我国现行法的物权变动模式。物权意思主义只是学者为了理论上的自圆其说而由交付等形式中的强加杜撰,绝非现实的客观存在。  相似文献   

15.
中国物权法是现代物权思维和古老物权思维碰撞的结果。在物权法的调整对象、物权客体、用益物权等基本问题上,中国物权法表现出了强烈的现代物权思维,但在许多物权法的具体问题上,中国物权法又受制于古老的物权思维。这使得中国物权法具有了复杂的意义。弘扬中国物权法的现代物权思维,克服古老物权思维对中国物权法的消极影响,对于正确理解和适用中国物权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担保物权的实现事关担保物权人切身利益的维护,但如何在非讼视野下更好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面对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担保物权实现冗杂的现象,2012年出台的新《民事诉讼法》对这一问题作出了创新性规定,将其列入特别程序之中,拟采用特别程序的方式更加高效、公正地实现担保物权。然而,现有条文只是模糊性的概括规定,有待进一步充实其中的操作性规范。其中,申请主体、申请启动的法律依据、特殊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法院审查和具体程序的操作过程都是研究的重点。通过对这几个方面的深入分析,对我国立法和司法实务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7.
按揭的法律性质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主要存在不动产抵押说、权利质押说、让与担保说等观点,以上三种观点都难以准确概括按揭的法律性质。在担保物权现代化的过程中,按揭应当是一种独立的新型的非典型担保物权,对此,将来制定的《民法典》应当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18.
物权法定原则,又称物权法定主义,它是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物权法区别于合同法的重要标志。2002年12月23日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草案,首次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系统规定了物权的概念、基本原则等重要内容,并明确了私人所有权与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不仅保护了物权,而且维护了交易的安全。  相似文献   

19.
公示     
《中国机关后勤》2009,(9):34-34
根据新闻出版部署《关于开展新闻记者证核发情况自查工作并重申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2009》299号)、《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关于2009年换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  相似文献   

20.
何政泉  杨莉 《人民论坛》2011,(11):108-109
矿业权的物权利用是通过矿业权出让、转让等方式实现的。为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矿业权的物权利用必须受到来自私法和公法等方面的法律规制。在我国矿产资源法尚不完善和成熟的背景下,通过探讨矿业权的物权利用与限制,既贯彻落实保护私有财产权的宪法原则,也促使矿业权在私权和公权之间的博弈中更趋理性和成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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