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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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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债的保全是债权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代位权又是债的保全制度的重要权利。我国《合同法》与《合同法解释》对代位权的规定有重大现实意义。笔者试从代位权的性质、成立要件及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与债权人代位诉讼的诉讼标的这三方面加以阐述,以期增强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2.
本文就债权人代位权制度 ,结合我国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代位权的司法解释 ,对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 ,构成要件 ,行使规则及其法律效力等问题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3.
杨秋楠 《法制与社会》2010,(34):353-353
代位权行使要件是代位权制度中的核心内容。关于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有许多理论问题至今仍未得到很好地解决,故从三个方面对代位权行使要件进行探讨,以有利于准确、完整把握代位权制度。  相似文献   

4.
论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作为债的保全措施之一,在我国已经历了一段时期的发展与完善,经过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深入,对于该制度的设计与完善亦不断进行着。特别是行使代位权的效果归属方面,我国否认了传统的入库规则说,使得这一制度完全脱离原有债的保全轨迹,沿着债的实现方向前进。本文将通过论述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果提出完善代位权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民法中颇具特色的制度,它打破了债权相对性的特点,涉及到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即次债权人)。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债权保全的一项重要内容。自1999年10月日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3条确立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但实践中这类案件并不多见,在适用和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不足和困难,立法本意和实践的强大反差不由引发人们对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效力、范围等问题作出进一步的思考。  相似文献   

6.
由于<合同法解释>对代位权的构成要件规定的过于简化和抽象,我国学者们对合同法中代位权的构成要件众说纷纭.本文通过对现在学术上对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比较有代表性的几种观点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7.
债之保全制度起源于罗马法之撤销之诉,债之保全制度产生之初并没有债权人代位权,而仅有撤销权。到了法国民法典时期,因为强制执行制度不甚发达,故创设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的民法典继受了法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在强制执行制度发达的德国、瑞士等国家的民法典则不承认债权人代位权。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继受法国民法典债之保全制度,规定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债之保全制度亦有债权人代位权制度。  相似文献   

8.
刘国庆 《法制与社会》2013,(13):240-241
债权人代位权是合同保全制度的重要组成之一,它是对债的一种保全制度,是专门为债务人不积极的行使自己权利从而危及到债权,由国家法律赋予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以此可以保证债务人责任财产的一种制度。我国对债权人代位权的制定体现了民事立法的重大进步,在保障债权人债权的环节中债权人代位权起着极其关键的作用。同时,作为法定的代位权,不管当事人双方是否提前约定好,债权人都有权利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本文依据代位权的一些重要理论,对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性质进行辨析和探讨,且对其提出一些观点,期望能帮助修改和完善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  相似文献   

9.
代位权:能否成为解决三角债的良方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企业被三 角债所困扰,通过法律解决又苦于没有 法律规定,使当事人的债权得不到真正实现。例如,乙欠甲 10万元,丙欠乙7万元,由于乙怠于行使对雨的债权,致使其无力偿还对甲的债务,根据以前的法律规定,这时的甲即使向已起诉,对乙的这种行为只能束手无策。因此,三角债曾一度困扰着许多企业,甚至使有些企业陷于绝境,长期以来形成法律对三角债问题无能为力,社会经济得不到顺利发展。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法学专家及学者都在寻求解决此问题的途径,从事经济活动的人们更是盼望尽快制定出解决三角债问…  相似文献   

10.
王超  姜瑞云 《河北法学》2012,30(6):159-160,161
代位权作为债的保全制度之一,其设立的目的在于督促债务人积极追索其拥有的债权,以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我国的代位权制度在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在立法上却忽略了债务人的利益保护.必须从多个层面修改和完善代位权制度,以期达到在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亦防止损害债务人利益.  相似文献   

11.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作为债的保全方式的一种,旨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然而我国合同法及其解释对于代位权构成要件的规定,较之其他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要严格的多,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对代位权客体的范围界定太窄,这种严格的限制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本文试通过对代位权的客体范围进行重新界定,重建我国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12.
《合同法》及其解释(一)规定了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对促进我国企业体制改革和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审判实践,就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若干的司法实务问题作了探讨,并在与传统民法上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作比较的基础上,就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进行了总体的评析。  相似文献   

13.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为债的保全制度之一。各个国家和地区相关立法和学说均确认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并对代位权制度的性质和起源、代位权的成立要件、代位权的行使及其效力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探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代位权制度,但我国司法实践适用这项制度仍需借鉴外国立法实践经验及相关理论,对该项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作出相应对策及完善。  相似文献   

14.
本文结合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债权人代位权的规定以及作者在教学和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就代位权的行使条件、行使限制、行使程序及行使效力进行一些探讨,并提出一些理论上和实践上应予以完善的问题及笔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5.
笔者从国外民法的规定和从保护债权人利益出发,认为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能够代位和不能代位的权利过于狭窄。指出五大民事权利中,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的权利,除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外,还有公民的人身权,继承权,民事主体享有的知识产权;除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外,只要是不具有人身属性的债权、特定情况下未到期的债权、物权及物上请求权,债权人都可代位行使。  相似文献   

16.
李科 《四川审判》2002,(4):9-9,22
本文就代位权的行使对次债务人、债务人,债权人及其他债权人的效力作一粗略分析。 一、对次债务人的效力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实质上是代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行使其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处于债务人的地位,故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所有抗辩权,都可以对抗债权人。  相似文献   

17.
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似文献   

18.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所需要的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这一要件,其表现形式应为根本不主张权利或迟延行使权利。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所需要的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这一要件采无资力说的根本原因在于债权—民事责任(一般担保)—责任财产的法律构造,采特定债权说更强调了债权与其标的物之间的密切关系,债权的效力直接及于作为标的物的特定物,可以将效力范围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责任财产)收缩至该特定物本身。次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应区分情况而作不同的解读。  相似文献   

19.
在债权有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未先行利用债的担保制度实现债权,是否有权直接行使债权人代位权,要求次债务人履行针对债务人的给付义务?对此实务中存在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既然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就应该允许债权人直接行使代位权。另一种观点认为,在债权有担保时,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应该受到限制。只有当债权人已经诉诸担保的保障而仍然不能实现债权的情况下,才可以行使代位权。笔者认为,应从债权人代位权制度运作的内在逻辑出发,结合债的担保制度与作为债的保全制度之一的债权人代位权在功能上的差异,解决在存在担保的情况下代位权的行使为何应该受到限制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彭健 《法制与社会》2010,(30):35-36
对于代位权制度,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均给予了规定。但大陆地区代位权制度是传统民法的特殊形态,从《合同法》实施十周年的实施效果上考察,这种模式出现了理论困境和实务拷问。因此,在我国大陆地区民法典制定的历史契机下,该制度实有修正和完善的必要。同时,对海峡两岸代位权法律制度构造进行比较,更能加深对本民族其他地区法律文化的了解和尊重,从而达到共同保护中华民族的优秀法律文化成果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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