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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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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诉讼案件涉及的实体权利义务在诉讼过程中以及裁判生效后,都能够因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或其他事实发生变化.既判力基准时之后,案件的实体权利义务因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而变化,会导致判决记载的权利义务状况与实际权利义务状况的冲突.指导案例2号吴梅案中“和解协议”的内容,应当具有私法行为的性质,“和解协议”的成立并不消灭债之关系的同一性.债务人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债权人又申请强制执行的,我国虽然没有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但仍然可以通过回归实体法加以解决,无需类推适用执行和解的规定.同时,我国的执行和解制度本身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需要改进.  相似文献   

2.
执行和解制度是执行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涉及到执行权、执行和解的性质和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问题,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只对当事人有一定的效力但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在维持现行法律有关执行和解协议效力的前提下,主要应从加强执行风险告知和完善执行保全等方面对执行和解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3.
通过实证研究法、比较研究法以及规范研究法对目前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的司法实践现状进行研究后发现,在执行部门仅对执行和解协议进行被动的形式化审查情境下衍生出了司法实践中执行和解协议实际履行效果不理想、救济途径不通畅、执行和解协议泛形式化严重等困境,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不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和司法权威的树立,为了破解困境,可尝试提出构建以当事人中心主义为基本原则、将意思表示真实作为主要审查对象、采用内容合法性与合约性交叉审查的方式并保持公权力介入的谦抑性为基础构成要件的实质化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4.
执行和解是化解"执行难"的重要方式之一,在司法实践中受到执行法官和当事人的广泛青睐,并能有效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但无论是从程序上来讲还是从保护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上看,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执行和解制度的规定都存在很大弊病,本文试图通过对执行和解制度的深入分析,从而探讨一些完善执行和解制度的可行性方案。  相似文献   

5.
商事调解在中国一直都有较高的接受度,我国亦具备执行国际商事和解协议的法律基础。但是,从国际商事和解协议执行的程序、审查内容以及审查标准等方面看,已有机制同我国所签署的《新加坡调解公约》的标准仍相去甚远。在公约已经生效的大背景下,要弥合现有差距,提升我国在国际商事调解领域的影响力,急需推动商事调解法、调解员行为准则的制定,构建国际商事和解协议的有效执行机制。  相似文献   

6.
民事执行和解中的两个问题管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执行和解是当事人处分自己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充分表现。法官应当适当介入和解程序,但要适度。同时,现行民事诉讼法应当赋予和解协议法律效力,使其成为人民法院执行的根据。  相似文献   

7.
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是创新纠纷解决制度,执行和解制度的设计初衷是为了更好解决执行难问题,但是目前执行和解的法律规定似乎不尽合理。为了更好地适应执行需要,应当在对目前执行和解制度进行重构的同时,充分发挥法院的司法能动性。  相似文献   

8.
《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第2款是执行和解效力争议的源头,该规定体现了职权主义执行体制和“法院干预型”执行和解的正当性逻辑,与“当事人自主型”执行和解存在某种紧张关系。当前学界和实务界在维护和解协议的拘束力与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力之间陷入两难,关键在于没有从执行体制层面看待执行和解及其法律效力,没有对“法院干预型”执行和解与“当事人自主型”执行和解进行区分。同时,又将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这一诉讼法上的法律救济与和解协议的实体效力过度绑定。要合理界定执行和解的法律效力,需要从执行体制转型的视角对“法院干预型”执行和解和“当事人自主型”执行和解进行区分,并需要在区分实体和程序的基础上,对两者的实体法律效力作差异化处理。执行和解究竟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力产生何种影响,应通过诉讼程序依实体法规定和原理具体判断。  相似文献   

9.
民事执行和解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执行和解是指在民事执行过程中,执行权利人和执行义务人为顾及各种实际情况之需要,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条件、方法、范围等内容达成的协议。根据不同的标准对执行和解可作不同的划分,各国或地区民事执行法对其适用范围的规定也各不相同。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在性质上具有私法行为的性质,同时兼具诉讼行为的性质;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执行和解效力、救济程序等规定得不甚明了,给司法实践造成了诸多不便,因此,明确民事执行和解的适用范围、效力和救济程序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0.
由于法律机制不合理,我国的执行异议制度不能有效保障案外人的合法权利,导致其违背了民事司法的基本精神。文章对该制度的不合理之处作了具体分析,并上升到诉讼价值的高度进行评价。建议对这一制度进行改革,设立“执行异议之诉”。在考虑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和司法实际的基础上,对设立执行异议之诉的几个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刑事和解协议是刑事和解制度化路径中的关键点,因其具有契约和司法文书的双重属性,其要素和格式必须完备规范,其法律效力的来源和实现途径也具有不同于普通契约和司法文书的特点,其无效后的处理应区别情况慎重对待。  相似文献   

12.
为解决司法实践中执行难,执行和解担保经由执行和解制度派生而出,并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备受实务界青睐。然而,由于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未对其性质及其效力作明文规定,以致学理上存在颇多争议,各地法院的处理方式也迥然不同甚至自相矛盾,有损司法公信力。检讨执行和解担保的正当性,厘清其性质及效力,并以原执行依据与执行和解担保协议的关系为视角进行类型化分析,或可确保其适用上的统一性及实效性,助力于执行难之化解。  相似文献   

13.
我国执行异议之诉的体系存在一定缺失,债务人执行异议之诉以及许可执行异议之诉的缺失导致救济失衡.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前置程序的不合理设置致使我国出现了申请执行人异议之诉这一不合体系的制度.执行异议之诉的应然体系应包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许可执行异议之诉、债务人执行异议之诉.因此我国的执行异议之诉体系应参照应然体系予以完善.具体体现为建立许可执行异议之诉以及债务人执行异议之诉,取消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前置程序.  相似文献   

14.
刑事和解制度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一种探索和尝试。此项制度的推行对于提升被害人诉讼主体地位,实现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同等保护,尽快恢复被侵害的社会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文章对制约和影响对刑事和解制度良效运行的因素进行剖析,指出应从司法程序和立法的构建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为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近年来实务部门和学术界进行了刑事和解的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但探索与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适用条件以及和解形式等方面,而对刑事和解执行机制的探讨则明显不够。针对我国执行机制存在的诸多弊端,为了确保刑事和解协议的顺利执行,既需要建立专门的非刑罚执行机制,以实现对加害人刑事责任的有效追究,同时也需要构建专门的赔偿协议执行机制,以避免执行难问题。  相似文献   

16.
2007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我国民事执行进行了大的改革和完善,特别是对民事执行制度,第202条和第204条增加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异议的规定,再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案外人异议处理的具体操作程序的规定,民事执行异议制度初步建立。但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从总体上说,我国民事执行的法律制度还很不完善,应借鉴域外立法经验,完善此项制度。  相似文献   

17.
在刑事和解中,加害人和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往往是双方成功和解的标志。认真考察刑事和解协议的效力对完善刑事和解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刑事和解协议的生效要件包括协议要符合私法基本精神、受公法制约并且与刑事和解终极目标一致。根据刑事和解实践,在符合特定条件时,确认某些刑事和解协议无效或可变更,可有效保证刑事和解的公平和公正。  相似文献   

18.
对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性质的识别关乎诉讼证明对象、证明标准的选择,司法实务界往往忽视对这一基础理论问题的讨论。从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的目的、作用以及相关法规等方面出发进行分析,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在性质上应属于一种形成之诉,其诉讼标的实际上是第三人根据自己对执行标的物拥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权利而取得的对抗强制执行的异议权。  相似文献   

19.
民事裁判执行中的第三人及权利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执行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当事人权利的实现 ,更重要的是利用司法资源来维持整个社会关系的平衡 ,其中如何保障第三人的权利不受侵害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日益广泛的关注  相似文献   

20.
刑事和解协议属于效力待定的公私兼合的契约形式,被害方和加害方享有缔约权和请求权,行使刑罚权的公权力主体享有提议、审查和监督权。该审查决定程序是刑事和解协议的生效要件,不但具有独立的程序意义,也具有实体法上的意义。对该协议的审查包括了对自愿性和合法性的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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