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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关于外资银行对居民存款的收费情况,对中资银行业务的影响,以及引起的其他社会影响,《扬子晚报》和《现代快报》等新闻媒体日前作了以下报道。  相似文献   

2.
《法人》2005,(9):17-17
从今年9月21日起,建设银行将对日均存款余额低于500元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小额账户收取管理费。建设银行的各营业网点都张贴了收费公示,并同时在该行网站、电话银行客服系统和有关媒体发布了消息。小额账户对商业银行系统资源的占用并不见得就比大  相似文献   

3.
2002年3月,随着花旗银行在中国境内宣告对小额存款收费,国内的商业银行也陆续宣布其小额存款收费制度。由此引发了一系列争论。多家银行对小额存款收费成为银行业改革实践中不争的事实。本文以小额存款的现状为切入点,从《合同法》、《商业银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学视角及经济学视角对该问题进行解读,以期为实践中争议颇多的小额存款收费问题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4.
新闻背景 自从中国的银行业紧锣密鼓地开展改革以来,一夜之间,小额账户、零钞清点、房贷违约等都开始有了“收费”的身影,消费者的非议之声不绝于耳,就连那些已经获准经营境内个人外币业务的外资银行也不得不“谨慎”地降低收费门槛,小心翼翼地在“国际惯例”和“本土实际”之间游走、博弈。  相似文献   

5.
按照中国加入WTO的承诺,五年之后,中国金融市场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外资银行将会利用其资金实力、从业经验、人员素质、技术手段等全面抢占中资银行的现有金融市场。  相似文献   

6.
你能想象道德像存款账户一样可以被精确计量吗?在辽宁省沈阳市的雨田实验中学,每个学生都有一个"人品账本",里面记录着学生在该校"道德银行"里的存款情况:期中期末考试排名前三者可以获得2元"人品币";不按要求穿校服者将会被扣除2元"人品币"……  相似文献   

7.
利率、汇率、信贷、资本市场定价机制等金融政策工具具有强大的收入分配功能,但金融法的价值取向与思维模式遮蔽了人们对这一功能的认识。纠偏金融政策工具收入分配功能在我国的异化,需要对信贷权、融资权和财产权进行权利配置,对不同效力的法律规范进行组合配置,并需要在具体制度设计方面取消存款利率管制、将央行的居民储蓄管理功能与货币政策实施功能分离、拓展小额信贷与微型金融的融资渠道、打造公开透明和市场化的资本市场定价机制。  相似文献   

8.
顾权  沈竹莺 《人民司法》2012,(2):87-89,1
账户管理费作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一种,是指商业银行因向其客户提供账户管理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如接受账户信息咨询、提示还款、每月接受还款、账户维护等,而向客户收取的一定数额的费用。一般来说,账户管理费可以分为存款账户管理费和贷款账户管理费。商业银行收取账户管理费是否有法律依据?商业银行对该费用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收取是否符合交易惯例?法院如何来进行司法认定?  相似文献   

9.
按照银监会、央行和国家发改委要求,从7月1日起各大银行34项人民币个人账户服务收费项目将被叫停。然而,旧的收费项目还没取消,部分银行收费项目却又出新招,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通知费等层出不穷。市民们纳闷:银行的“免费午餐”为什么越“减”越多了?f6月22日《信息时报》)  相似文献   

10.
加入WTO五年之内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存贷款业务之后,外资银行的进入将吸引并最终分流信誉良好的银行客户和居民,并导致中国银行业经营状况恶化、不良债权增加。如果银行业迫于竞争压力,从国有企业抽回资金,宜接后果将是国企亏损状况加剧;或者因不良债权增加直接导致银行危机。同时,开放金融服务业务可能导致资本管制措施失效,如果同时爆发银行危机,将带来大规模资本外逃,极可能引发资本账户危机、人民币突然大幅贬值进而引发国内金触危机。中国社科院世经与政治研究所所长余永定分析 加入WTO后中国的金融风险@余永定$中国…  相似文献   

11.
账户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出质给债权人托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账户内的存款优先受偿。可予质押的账户应为特定目的而设立。质押的担保物是账户中的货币款项而非账户本身。账户质押中的存款应为特定物。账户质押应属于动产质押而非权利质押。账户质押应从债权人控制、监管质押账户时成立。我国应用司法解释的方式将账户质押明确列入物权担保范围。  相似文献   

12.
外资银行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加入WTO之后 ,金融服务市场将进一步对外开放 ,外资银行将更大规模地进入我国并开展各种业务 ,必将对我国的银行业竞争格局、市场秩序甚至金融安全产生重大影响。本文探讨了在不违背WTO规则的前提下对外资银行实施监管的原则和内容 ,并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完善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本文首先分析了监管外资银行应当遵循的保护本国银行、对等互惠、最惠国待遇以及国民待遇等原则 ,介绍了巴塞尔委员会关于外资银行监管的要求。在此基础上 ,本文探讨了外资银行监管的主要内容 :市场准入监管、业务监管 ,并对我国进一步完善与外资银行监管有关的存款保险、紧急援助措施、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银行的信息披露和内控、外资银行的风险性监管等内容提出了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3.
虞瑾 《检察风云》2014,(4):11-12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金融市场建设,并明确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那么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老百姓应当如何选择银行以及相应服务呢?怎样选择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结束了老百姓闭着眼睛存钱的年代,国家在喊话:"存款有风险,国家不买单!"既然如此,那我们到底应该怎么看好自己的存款,怎样选择合适的银行呢?笔者认为人民银行对于银行业的分类过于专业,不利于普通老百姓识别,尤其当前各类银行层出不穷,人们很难去按照官方的标准对银行分门别类对号入座。为了便于识别,我们可以将银行分为大、中、小型银行和外资银行四类。  相似文献   

14.
【裁判要旨】现金的所有权归属于存款银行,而存款货币之上并不产生物权法意义上的所有权,存款货币归某人所有,仅是表明存款货币所表征的权利的归属即债权的归属;存款人对银行享有债权,双方之间因合同而构成债之关系;在因汇款人指示错误导致汇款银行将款项汇至收款人在收款银行的账户之后,汇款人仅取得对收款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特定化的金钱债权有排除强制执行的可能,判断账户存款是否特定化,应审查该存款可否区别于存款名义人的其他存款,该存款是否排除了银行餉绝对支配。  相似文献   

15.
编辑同志:  A单位因标的额50万元的民事案件被甲法院冻结了银行账户存款10万元,之后又因一起1000万元的民事案件被起诉到乙法院。该案原告B单位获悉A单位近期有一笔300万元货款的国外信用证到期,该款将会汇入该账户,遂向乙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A单位银行账户存款1000万元。对该账户能否再予冻结,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民诉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和1993年12月11日银发(1993)356号文件的规定,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该银行账户已被冻结,乙法院无权再予以冻结;另一种意见认为,银行账户…  相似文献   

16.
金融产品创新是金融业不断适应社会和经济环境变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措施,也是通过自身不断发展壮大,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必要手段,同时,也可以通过创新,提高生存能力,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浪潮一浪高于一浪,可以说,“国际化、自由化、多元化”将是中国金融业未来的写照。因此金融业之间的竞争将会愈演愈烈。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中国金融业面临着更加激烈的竞争,不仅有来自国内中资金融机构之间的内部竞争,更重要的是还有来自国外外资金融机构的外部竞争,而外部竞争比内部竞争来得更为激烈和残酷。中资银行要想在当前和未来的市场竞争中抢占更大的市场份额,掌握竞争的主动权,就必然要求不断改善自已的经营环境、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特别是  相似文献   

17.
肖明超 《法人》2007,(8):56-57
中国全面开发人民币业务已经过去半年的时间了,外资银行是不是正如消费者所期望迅速的走进了中国的金融市场?中国公众对外资银行的热情到底有多高呢?  相似文献   

18.
卓越 《法人》2007,(4):78-79
随着外资银行“本地注册”的步伐不断加快,中国银行业独享高端理财市场的幸福时光也行将结束争夺高端客户已经成为中外银行下一步竞争的焦点。至少目前的现状如果中资银行不引起重视将是这样。  相似文献   

19.
解读一人民币业务对外全面开放按照中国加入WTO所作出的承诺,今年12月11日,我国将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根据《条例》的规定,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各期限贷款、办理票据承兑贴现等13项金融业务,而且这些银行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还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从业务范围来看,这些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已经站到同一起跑线上,可以在同样的市场中争夺客户,分享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机会。(第29条)对于那些按照资源原则没有实现转制的外国银行分行,按照审慎性的监管原则,将其经营范围规定为外汇业务以及除了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允许其吸收中国境内公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第31冬、解读二体现审慎性监管原则特殊情况下,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决定的,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期限,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申请人凭批准筹建文件到拟设机构所在地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领取开业申请表。这条规定是考虑到外资银行在满足监管要求方面的实际困难,从而作出的缓冲性规定。(第15条)解读三采取自原的原则,尊重外资银行的意愿对于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商业存在形态,《条例》遵循自愿原则,外资银行可以自由选择在华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即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也可以只设立分行或者代表处。至于如何选择,完全看外资银行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解讯四监管原则真正实现内外统一在对外资银行的监管要求方面,《条例》坚持了内外统一的原则,规定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应当遵守《商业银行法》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外国银行分行变更的由其总行单独出资的外商独资银行以及本条例施行前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规定要求。(第40条)  相似文献   

20.
对于存款占有的归属,应区分"存款指向的现金"和"存款债权"两种不同意义进行讨论:根据"现金占有即所有"的一般法则,存入银行的现金归银行占有(所有),存款人依据存款合同取得对银行债权的占有。在错误汇款的场合,错误进入收款人账户中的存款,性质上属于不当得利,应返还给错误汇款人。拒不返还、数额较大的,构成对汇款人所有的财产的侵占。借用他人账户存入存款的场合,存款名义人系该存款债权的占有人,存款名义人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挂失、补办新卡的手段取出存款的,成立对实际存款人的财产之侵占;在保管他人银行卡过程中,未经他人授权或者超越授权额度取款,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视情形成立信用卡诈骗罪或者盗窃罪。微信、支付宝等用户对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微信、支付宝公司或微信、支付宝绑定的银行账户所属银行享有债权。行为人非法转移他人微信零钱、支付宝余额资金及所绑定银行账户中资金的,应认定为行为人窃取了他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债权或者对银行的存款债权,构成盗窃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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