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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罪犯劳动权的特殊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赵敏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3(3):8-10
劳动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罪犯作为人,作为公民仍然享有劳动权。但罪犯作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特殊劳动力,监狱企业作为提供劳动改造场所和技能培训基地的特殊企业,罪犯与监狱企业之间形成的必然是一种特殊的监管与被监管、强制与被强制的生产关系,因此罪犯劳动权必然具有不同于一般劳动权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2.
陈文峰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6(4):12-15
劳动既是罪犯的权利,也是罪犯的义务,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劳动报酬是罪犯劳动权的体现;从罪犯人权的角度,劳动报酬有利于保障罪犯人权,在预防罪犯重新犯罪上起着积极作用,它是赔偿被害人的需要,劳动报酬基础上的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体现了保障人权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3.
周光清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9(3):24-27
在和谐社会视野下,服刑罪犯的同居权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从理论上说,服刑罪犯同居权是尊重和保障基本人权的宪法原则的依据和体现,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自然延伸。服刑罪犯同居权的实现是其生理上的现实需要,也有利于矫正罪犯,构建和谐社会。服刑罪犯同居权的实现,要从服刑罪犯的受益面与监狱自身的实际相结合。 相似文献
4.
刘艳军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2010,12(3):67-69,74
罪犯作为社会中特殊的社会群体,其权利能否得到保障,直接影响到我国整个社会人权保障水平的高低,而目前我国对罪犯人权保障的现状不容乐观,我们要不断完善对罪犯人权的保障。 相似文献
5.
韩克芳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0,8(4):111-115
对犯罪未成年人进行矫正的核心价值理念是"以保护代替管训、以教养代替处罚",这在国际、国内社会已达成共识。即对犯罪未成年人尽可能不适用刑罚,但对一些实施了性质恶劣、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的未成年犯罪人,给予一定的刑罚处罚,仍然是对其进行矫正的前提。但未成年罪犯毕竟不同于成年罪犯,即便判处了刑罚,对其刑罚的执行活动也要体现出未成年罪犯教育和改造的特殊需要,也就是说,未成年罪犯刑罚的执行必须在未成年罪犯矫正政策所内含的基本价值原则下进行。 相似文献
6.
论和谐社会的法制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和谐社会”是人类早已有之的美好理想,它是社会有序且人民幸福的社会状态,法制保障是和谐社会的必要前提。保障社会和谐是中国法制传统的固有精神,是人类法制进步的最高境界,是法治社会的升华,也是新时期我们法制建设的目标。 相似文献
7.
我国残疾人劳动权保障的理念、实践、困境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就业是我们获得生活必需品的基本手段,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其劳动权利,不仅是从生存价值,更是人格尊严的基础上弥补残疾人自身缺陷所带来的不幸。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现实却面临应然和突然的冲突,要树立“倾斜保护”和“和谐社会”的理念,并制定有关制度,以保证其就业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8.
论我国罪犯人权及其保障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黄明健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2):64-66
人权是指人作为人应享有的权利。罪犯是犯罪之人 ,也享有权利 ,拥有人权。我国罪犯的权利有广泛性、平等性、完整性、真实性和限制性等特点 ,罪犯人权有物质保障、法律保障、组织保障、社会保障和监督机制保障。依法保障罪犯人权有利于罪犯改造 ,有利于干警严格执法和文明管理 ,有利于完善国家法制 ,有利于争取社会各界对我国改造罪犯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有利于开展国际人权斗争。 相似文献
9.
王秀玲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3):131-133
当今社会罪犯参政权保障问题已成为我国与西方敌对势力在国际人权斗争中的焦点之一。本文主要阐述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罪犯参政权的宪法和法律保障;指出在实际选举中,他们的选举权一般被停止,甚至被非法剥夺的主要原因;并提出在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下,执法部门必须与时俱进,转变执法观念,保障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刑事罪犯的合法选举权。 相似文献
10.
监狱在押罪犯权利的程序保障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孙延宏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1,16(2):33-35
修订监狱法时,应当明确规定,对罪犯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行政处罚法>.具体适用的形式、条件,可参照<行政处罚法>,用相应的法条予以明确规定.监狱在具体适用监狱法第58条时,可适用我国<行政处罚法>第5章的相关规定,使监狱对罪犯适用行政处罚时,罪犯的权利能够由程序制度保障行使. 相似文献
11.
高建明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18(5):47-49
农民劳动权的实现也应该两条腿走路,一条行走在农村,一条行走在城市.在农村应切实保障"耕者有其田",而对进入城市的农民,政府应向其提供职业培训的机会,将昔日的农民从技能上培养成新时代的城市产业工人. 相似文献
12.
任志新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4(1):124-126
构建和谐社会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的基础上,为适应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样化提出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建设制度机制,规范社会不同群体的行动和社会秩序,使人的主观意志服从于制度规则,从而使得社会系统总体上处于和谐的状态。建立健全政府科学施政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维护机制,建立现代信用制度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3.
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和谐企业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时代的最强音和共同愿景。构建和谐企业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和谐的企业管理又是实现和谐企业的关键。企业发展是社会和谐进步的物质基础,社会和谐进步可以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企业必须要最大限度地消除影响企业发展的不和谐因素,建立健全适应企业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将自身的发展融入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从而满足企业迅速发展的迫切需要。 相似文献
14.
李亚尼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6(1):5-7
劳动权是国际人权公约确定的基本人权之一 ,是我国法律保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明确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中劳动权的内涵 ,是保护公民享有这一国际普遍确认的人权的基础。 相似文献
15.
张晓静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38-40
劳动权是国际人权公约确定的基本人权之一,是我国法律保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明确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中劳动权的内涵,对于保护公民享有这一国际普遍确认的人权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刘毅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9,21(4):27-30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发展,监狱作为国家专门行刑机关.在对罪犯实施惩罚改造的同时。对罪犯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和与人身有关的其他权利给予保护,并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但由于重刑主义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人们不把罪犯视为同类的心理以及相关法律保障制度的不完善,致使罪犯权利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为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发展的要求,作为国家法律文明窗口的监微,有必要建立健全保障罪犯权利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7.
史杨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6,(1):62-65
政府的不断征地过程就是政府与农民之间利益博弈的过程。政府为了非公共利益目的征地造成大量土地征而不用,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使得农民最根本的物质保障——土地大量缺失。同时,由于征地制度存在的缺陷以及城乡二元分割结构的存在,失地农民的基本社会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因此,一方面,政府要以公利性作为自身的本质属性,摆正自己的公益人的角色,不能把征地作为手段,以自身利益和寻租作为最终目的;另一方面,政府作为制度创新的主体,必须针对征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制度上安排和创新,化解政府与农民之间的矛盾,维护好失地农民的利益。 相似文献
18.
和谐社会构建视角下的失地农民利益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史杨 《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6,8(2):39-41
政府的不断征地过程就是政府与农民之间利益博弈的过程。政府为了非公共利益目的征地造成大量土地征而不用,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使得农民最根本的物质保障———土地大量流失。同时,由于征地制度存在的缺陷以及城乡二元分割结构的存在,失地农民的基本社会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因此,一方面,政府要以公利性作为自身的本质属性,摆正自己的公益人角色,不能把征地作为手段,以自身利益和寻租作为最终目的;另一方面,政府作为制度创新的主体,必须针对征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制度上的安排和创新,化解政府与农民之间的矛盾,维护好失地农民的利益。 相似文献
19.
项贤国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
宪法视阈下的劳动权是指宪法规定的有关取得和选择工作的权利及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它是一项综合性权利,由择业自由权与就业援助权为核心要素构成的一系列权利束.劳动权兼具自由权和社会权双重属性,它应受到宪法合理的限制.劳动权与公权力、私权利存在冲突,应通过比例原则与平等原则、倾斜原则与协调原则调适.宪法视阈下的劳动权具有可诉性,建立宪法主导下的法律保障体系,同时借鉴域外立法构建包括公益诉讼制度在内的司法救济和宪法救济模式,以确保劳动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20.
在法治社会中,在押罪犯的权利保障是整个权利保护的重要部分。罪犯权利可以从基本权利、自我保护权利、自我发展权利和扶助性权利四个层次进行理解。罪犯身份的特殊性引发的国家治理者对被监管人员观念的制约,是治理规则与权利保障发生冲突的关键所在。解决罪犯权利在监管法上资源不足的有效办法是建立系统的法律规则,但是在系统的法律规则建立之前,监管人员作为国家治理者对于治理规则的理解和实施是填补这项空白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