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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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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从性质上看属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其功能主要是解决生态环境损害领域中的政府买单问题,贯彻损害担责原则。在出现突发环境事件等严重生态环境损害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基于职责需要立即介入调查,利用政府财政资金开展治理与修复活动,但缺乏向污染企业追偿的明确义务和有效途径,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将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为重大生态环境损害索赔主体,能够发挥政府在诉讼能力、经费和效率等方面的优势。司法实践中需要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间的分工与起诉顺位。为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法律适用,未来需要制定专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以确立相关实体和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2.
目前,国际环境法对跨国公司的控制都偏“软”,不能起到有效作用。不过,现已出现了一些有希望的原则,包括公布有关有毒排放物数据的义务、在行为开始之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研究以及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环境危害行为应负责任等。为了确保外国投资与东道国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不相背离,应进一步完善国际环境法,使其更好地控制外国投资,以便促进东道国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3.
赵西巨 《证据科学》2012,20(3):297-312
我国法中存在着在侵权法问题的判定上过度依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诊疗规范"的倾向。这些"外在"标准替代了法官对法律"内在"规则的审视和适用。行业标准替代了法律标准。比如,在医疗过失判定标准上,法官过度依赖"诊疗规范",忽视了基本法律标准——注意义务违反说和"合理医生"标准——的探寻和适用。我国法应纠正此种现象,注意对法律规则,比如医疗过失和因果关系判定规则的细心构建,以给法官具体指导。"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诊疗规范"在侵权法中是判定过失的重要标准,但不是终局性和根本性标准。  相似文献   

4.
5.
一、回顾就现代世界范围的法治发达国家来看,无论是大陆法系的德国、法国,还是普通法系的美国、英国,或者是经受两大法系交替影响的日本,都在它们的民事诉讼法律中规定或确立了有关法官阐明的内容,由此说明,法官阐明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法律  相似文献   

6.
领域型法典编纂是当前我国立法领域的新事物,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领域型法典中的法律责任设置与传统的领域单行法中的法律责任设置具有显著差异。领域型法典中的法律责任与领域单行法中的法律责任相比,二者在功能上、形式上均具有较大差异。领域型法典中的法律责任的正当性主要来源于法律科学、宪法法理及部门法调整机制。领域型法典中的法律责任的编纂理念应与领域法的宗旨与原则、调整范围与调整机制等实现连接。领域型法典中的法律责任的编纂既包括对原有领域单行法中的法律责任规范的处理,也包括对实现功能需要的新的法律责任规范的创制。在领域型法典编纂的过程中,应注意其法律责任规范与责任型法典中的法律责任规范的连接,以使领域型法典中的法律责任的功能在法治系统中得到更好实现,促进领域型法典的实施与对相应领域的科学有效调整。  相似文献   

7.
制定民法典是中国对既有侵权责任规则体系化、尤其是从重视责任构成立法转向重视救济规则体系化的契机.当下法国改革民事责任法的一个重点是人身损害救济规则的成文化与体系化,改革已比较成熟,值得借鉴.法国民事责任法改革的方向是,将专门针对人身损害设计特别救济规则,确立人身损害救济事项的标准化,从严限制间接受害人的救济范围,扩张精神损害的适用范围.法国改革经验中的如下事项对中国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规范立法以及司法实践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救济规则的区分立法模式,损害赔偿的计算,人身损害救济事项分类体系,对间接损害救济范围的限定要素、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的确定等.  相似文献   

8.
李建勋 《河北法学》2008,26(5):38-42
基于我国在外来侵袭物种问题上面临的巨大压力,通过考察美国与新西兰外来侵袭物种的立法回应,借鉴它们的立法经验,从中得到三点启示:进行专门立法;解决外来侵袭物种受人类价值观、意识决定和行为的影响;从整个生物安全的角度、从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来处理外来侵袭物种问题。  相似文献   

9.
信用评级机构未能准确评估结构化金融风险导致美国房地产市场崩坍并触发金融危机。"问题缠身"的评级机构面临诉讼浪潮不可避免。传统上评级机构经常性援引第一修正案保护。美国司法判例开始对第一修正案是否保护评级机构作出反思。首先是反思评级机构是否是新闻出版业成员,答案取决于交易具体因素,包括评级业务和出版业务的区别,是否出于评级费用受托评级,是否积极参与受评证券建构,评级是否被用于特别用途并被投资者信赖等等。其次是反思评级机构通常主张的两个保护:"实际恶意"标准和"意见"的保护,两者未必能让评级机构逃避法律责任。美国做法和实践对我国评级机构法律责任的立法规范、理论研究和司法审判具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0.
侵权法是发展最快的民法部门,也是民法教义学最难穿越的领域。这是因为:其一,侵权损害赔偿是法定之债,立法者必须依据公正等自然法理念,将其纳入环环相扣、首尾呼应的概念——规则体系,这对立法者的理性不啻为巨大挑战;其二,侵权法涉及无法财产化、市场化的人身利益,故很难如合同法一般,依据纯粹"经济规律"自如地设定规则,它还必须纳入诸多价值,这就有可能使法教义学的演绎与推理难以进行,无法按照数学逻辑构造其内  相似文献   

11.
在欧美国家的高校安保制度当中,以美国、英国、加拿大、瑞典最具代表性。英国的高校安保制度主要由驻校警察模式、法令特别授权警察模式和安保外包模式这几种类型构成;美国则是典型的校园警察模式为主导;加拿大的高校安保系统采用校园社区警务模式;而瑞典的高校安保模式则呈现出"行政化"和"社会化"的特征。在亚洲邻国的高校安保制度当中,以日本、新加坡最具代表性。这当中,日本以"青少年警察"的安保模式为主,而新加坡的高校的安保主要由安全、健康和环境办公室和校园保卫办公室以及外包保安公司三者构成。借鉴国外高等教育发达国家的高校安保制度对我国新时期的高校安保制度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2.
洪浩  程光 《人民检察》2020,(21):1-9
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是我国目前三条相互独立的追究有关主体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的司法路径。这三条路径各有特点,在司法实践中分别发挥着不同作用。然而,因体系化整合工作的缺失,这三条路径在实践中尚存在衔接不畅之处,表现为程序法之间的不一致性、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不一致性、非讼治理与诉讼治理之间的不一致性。据此,应当从管辖确定、审判次序、证据转化、认罪认罚和责任承担入手对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制度进行体系化考量,探讨这三条路径的衔接机制,以期建立三位一体的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3.
关于拒绝交易,欧盟、美国的司法救济没有本质差别。至于捆绑,美国要求微软隐藏被捆绑软件的图标;欧盟要求微软提供删除多媒体播放器源代码的视窗版本,但仍允许销售提供捆绑播放器的视窗版本;韩国除了采用类似于欧盟的救济以外,还要求微软在视窗操作系统中安装辅助软件,以方便用户下载微软竞争对手的软件;在针对微软IE浏览器与视窗的调查中,欧盟迫使微软承诺在视窗操作系统中设置选择屏,以便用户自由选择浏览器。比较而言,欧盟2004年的救济比美国的有力,韩国的救济比欧盟2004年的救济又更进一步,而欧盟2009年迫使微软在视窗中设置选择屏足迄今为止解决软件捆绑最彻底的救济手段。  相似文献   

14.
就业权保障已成为中国最大的民生问题.结构性失业、就业能力弱化性失业等问题,单凭个人的努力无法应对.本文试图穿越历史,透视19世纪美国在面临同样就业困境中所做出的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JOBS、JTPA).以此来反思我国《就业促进法》等保障性立法的进步与不足,希望能够对我国今后立法技术及立法配套性制度的建构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改善我国就业权立法的抽象性和缺乏配套性、具体操作性规定的立法局面.  相似文献   

15.
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行为应当采二元归责原则.一方面,应当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原则,即在当事人双方有过错的情况下,采过错责任原则归责;另一方面作为补充,在事故的确是由机动车本身的高度危险造成时,采机动车一方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归责,让机动车一方承担一定限额的责任.  相似文献   

16.
2009年1月的Herring v.United States案判决是近年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关于证据排除规则方面影响最大的判决,它确立了"过失行为所得非法证据不适用证据排除"的新规则。由此,美国证据排除规则的归责原  相似文献   

17.
宪法对美国公民的州际移民与欧盟公民在成员国之间迁移的不同程度的保护,以及美国和欧盟在国家主权和公民身份反映上的差异,揭示了迁徙自由权与国家主权和公民身份之间的共生关系.三者的共生关系主要表现为四种形态:在假定的无主权的世界社会里,获得世界公民身份的个人享有绝对迁徙自由权;在主权国家里,获得国家公民身份的个人享有近乎绝对...  相似文献   

18.
缪乾  殷伟 《法制与社会》2014,(7):222-223
创业教育兴起并充分发展于美国,在良好的社会文化基础和有力的社会支持体系下,美国许多高校已经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创业教育体系。在创业教育开展最早和最为完善的美国著名大学中,百森商学院、斯坦福大学风格迥异,代表了美国高校创业教育的典型模式。以这两所高校为例,研究国外创业教育的具体做法及特点,对我国刚刚起步的高校创业教育将十分有益。  相似文献   

19.
涉及美国威斯康辛州集体谈判权的预算修正法案的核心内容是限制公共部门工会在工资、养老和医疗等方面进行集体谈判的范围。工会在反对这一法案的博弈中之所以失败,主要是因为原来的通过集体谈判决定的公共部门雇员的工资保险福利水平,与其他部门相比的确出现了失衡。从威斯康辛州的立法博弈中能够得出三点启示:公共部门工资福利水平的确定应恪守平衡原则;我国公共部门员工工资福利水平的确定短期内不应推行集体谈判;"依法规范和决定"是确定我国公共部门员工工资福利标准、减少社会争议的最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20.
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韩国集团诉讼的通知制度,除美国司法实践外,各国均明确排除了直接通知的原则澳大利亚以公告即间接通知为原则;加拿大以"合适的方式"为立法原则;韩国以全国性日报的公告(间接通知)为原则。在通知内容上,各国均追求完善;而在通知实施与费用上,各国原则上由原告集团承担,韩国则由法院通知。因此最佳通知方式是对赔偿请求额较大的集团成员,应予以直接通知;对其他集团成员的通知,由法官裁量。通知的费用原则上由原告承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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