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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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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密切联系原则与我国的立法及实践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冲突法发展的必然结果 ,是当代冲突法中一种生命力极强、在各国立法及其实践中普遍确立和运用的一种法律适用的重要理论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实质在于软化连接点 ,增强法律适用的灵活性 ,从而实现法律的根本性价值———公平、正义 ,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在立法上确定了这一原则 ,但对这一原则的运用标准不够完善、具体 ,因此导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法官摸索办案的客观现实。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国应成为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在司法实践的运用中应体现法的公平正义价值  相似文献   

2.
刘想树 《现代法学》2012,34(3):132-142
最密切联系精神是现代化的冲突法立法之特质。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将最密切联系规则仅定位为兜底救济规则,其内因包括我国强调立法、控制司法的大陆法系传统,冲突规范的硬性约束,涉外司法的划一要求,法律适用的稳健考虑,以及司法任务的简化。但由此也导致无法优化选法结果、无法缓解制度缺陷、无法矫正不当管辖,以及无法调整涉外识别等功能残缺。应尝试通过司法能动的原则化方案,参鉴欧盟最新立法,把最密切联系规则激活成为理性实施我国国际私法的灵魂力量。  相似文献   

3.
最密切联系原则可以说是当今国际私法至高无上的理论,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也在第2条中采用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然而,在我国的涉外司法实践中,法官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时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对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条件认识比较模糊;二是没有理解和掌握最密切联系的判断方法;三是缺乏有效的机制限制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中的自由裁量权。基于法律论证的视角,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法律论证过程,实践中最密切联系的判断必须采用严密的论证形式且须遵守合法性、合理性、客观性和融贯性准则的约束。  相似文献   

4.
最密切联系原则(The Doctrine of the most Significant Relationship)是当代国际私法中的一项新的冲突规则。与一些传统的规则相比,前者开放而富于灵活性,后者机械而缺少弹性。如今,运用最密切联系原则解决在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合同领域的法律适用问题,已经成为多数国家司法实践的主流。不仅如此,最密切联系原则由于自身的优点,该原则也在侵权等其他领域得以适用。  相似文献   

5.
谷雨 《法制与社会》2012,(22):12-15
作为国际私法领域中的重要原则之一,最密切联系原则因其在一定程度上协调兼顾了法律选择方法的确定性与灵活性,体现了法律秩序与正义价值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而得以在各国立法及实践中普遍确立与适用。本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为视角,立足中国现况,通过分析最密切联系原则在不同国家的立法例及司法实践,提出完善该原则在法律适用中的建议。相信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国的适用将更加健全。  相似文献   

6.
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地位思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地位,将其作为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或法律选择的基本原则或法律适用的补充原则都是值得商榷的。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一个系统,是有层次的,既是法律选择的指导原则又是法律选择的方法。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客体应表述为既包括“法域”也包括“法律”,二者不可割裂,它是在立法和司法层面的综合表征,诠释了在不同阶段立法选择权与司法选择权的相互结合、相互补充。最密切联系原则指向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容易为当事人所接受,也为法院提供了便利,且可以满足国际商业活动追求便利和效率的需要,因此有一定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7.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晚近国际私法中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法律适用规则,现如今已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我国也得到了法学界的承认,在相关立法中被运用。它改变了传统冲突法连结因素的单一性,使与案件有关的各种因素都得以考虑,加强了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作为当代国际私法最重要的法律适用原则,其在维护正义,保障法律灵活适用等方面显示出了极大的优越性。本文主要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概况、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国的适用概况、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国适用的特点、不足和发展方向等方面介绍了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为的发展情况,为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国更好地发挥作用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8.
戴琳 《法制与社会》2013,(22):15-16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美国冲突法第二次重述的理论基础,和其他的法律选择适用理论相比,在实践中应用比较广泛。在Phillips v.General Motors Corp案中,法官运用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了适用的法律。在运用的过程中很好的展示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合理性和优点。  相似文献   

9.
本文通过对最密切联系原则产生的理论基础的探讨,结合目前两大法系适用该原则的具体情况,指出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一项法律选择原则在国际私法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并结合目前两大法系适用该原则的具体情况,阐述了该原则在立法及司法实践中所受到的限制,同时,对我国运用这一原则的立法和实践作出了探讨.  相似文献   

10.
目前,我国的有关国际私法立法明确规定,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准据法的,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然而,如何在合同领域具体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呢?这是我国涉外审判实践中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问题。最密切联系原则真正起源于美国,而且在美国有着丰富的司法实践,并在各国的合同国际私法中得到广泛的运用。就此,我国法院可以结合中国的实际,借鉴美国及其他国家的相关立法、判例以及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寻找有中国“本土化”特色的合同领域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方法。  相似文献   

11.
徐伟功 《当代法学》2024,(1):147-160
《法律适用法》第2条第2款采取最密切联系原则克服立法的滞后性和不周延性。截至2023年8月31日,我国法院审理涉及第2条第2款涉外民商事案件近300件,其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第2条第2款主要适用于法律没有规定或法律规定不周延两种情况,其运用过程中存在无推理、与其他条款混用及错误适用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第2条第2款司法实践运用水平,立法上应规定意思自治原则进行补充、实践上应明确其适用的具体范围、司法上应采取综合分析方法。  相似文献   

12.
周辉斌  邓叶芬 《时代法学》2004,2(4):104-110
信用证的法律冲突十分普遍 ,而世界各国除了美国之外没有国家立法对信用证的法律适用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各国司法实践表明 ,信用证当事人对法律适用所做的自由选择通常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 ,如果当事人对法律适用没有选择时 ,各国法院一般是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 ,适用与信用证有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至于何为与信用证有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 ?各国法院在不同的案件中基于不同的考虑往往有着不同的看法 ,从已有的案例看 ,适用最多的是开证行所在地的法律和付款行所在地的法律。  相似文献   

13.
一、最密切联系原则概述最密切联系原则,也叫最强联系原则、重力中心原则、最重要关系原则。是指在处理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或涉外民事案件时,不是按原来单一的机械的连接因素去决定适用的法律,而是权衡各种与该法律关系或该案有关的各种因素.从中找出与该法律关系或该案具有最密切联系的因素,根据该因素的指引,适用解决该法律关系或该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①最密切联系原则是国际私法中很重要的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在英国称为“最真实联系原则”,(themostrealconnection).在美国称为“最重大联系原则”(themo…  相似文献   

14.
我国关于外国法无法查明时的法律适用问题的立法及司法实践都仍存在一些不足。对于外国法无法查明时的法律适用问题,国际上主要有以下解决办法:推定外国法与法院地法相同并适用法院地法;法院地法作为辅助性准据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抗辩;适用与本来应适用的法律相类似的外国法;适用辅助性连结点再次选择准据法;适用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适用一般法律原则。我国应借鉴他国法律规定的合理成分,在直接适用法院地法的做法上补之以适用与该外国法相类似的法律和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以及一般法律原则作为选择。  相似文献   

15.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冲突法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当代冲突法中一种生命力极强、在各国立法及其实践中普遍确立和运用的一种法律适用的重要理论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实质在于软化连接点,增强法律适用的灵活性,从而实现法律的根本性价值--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美国纽约州上诉法院"贝考克诉杰克逊"(Babcock v.Jackson)为例,就有关侵权损害法律选择进行讨论,对最密切联系原则替代侵权行为地法这一过程背后的基本原因和法律精神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6.
张茹 《行政与法》2003,(12):55-57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规则上的一次自我超越,它在多元化,国际化的现代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最密切联系原则与自由裁量权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有学者认为最密切联系原则便是为了赋予法官以自由裁量权所作的说明。所以本文试从自由裁量权的角度论述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演进,运用及对中国的启示。追本溯源,本文首先采用历史分析法考察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演进。并总结规律,以史为鉴,再结合国际私法发展的趋势。论述其在各国的适用,尤其对中国的启示。  相似文献   

17.
试论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规范化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在选某一法律关系的准据法时,综合分析与该法律有关的各种因素,确定一个地方(或国家)与案件的事实和当事人有最密切的联系,就以该地方(或国家)的法律为法律关系的准据法。它产生于冲突法学界批判传统的冲突规范之时,产生于司法实践。它是冲突法领域最基本的指导原则。在当前国际范围内的冲突立法中,这一原则被看作一项选择法律的指导性原则的表现越来越突出,然而它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理解并运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恰当地确立其在冲突法中的地位,并使其规范化。本文作者对这些问题作了较深入的论述。  相似文献   

18.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与之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在我国有关冲突法立法和司法解释中,该原则作为具体的法律选择方法,已被用于决定合同、扶养、国籍、住所以及营业所等方面的法律选择。然而,目前,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国的实际运用也仅限于决定这些特定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在此之外,该原则作为立法的基本原则,还有其它两项功能在我国的冲突法中尚未得到发挥。这两项功能是:补全冲突立法之欠缺,以及矫正依我国现行硬性冲突规则选择法律引起的  相似文献   

19.
本文就涉外经济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决原则,做了详细的论述。作者指出:三类特殊的涉外经济合同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享有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权利,但他们选择法律的方式、时间、内容和限制等均是值得注意的问题。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受案法院享有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权力,运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关键,是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这个连结点。对此,作者提出了“要素分析方法”。文章还指出了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也可依法适用于涉外经济合同。  相似文献   

20.
刘甦 《政法学刊》2014,(4):33-38
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各国国际私法立法实践中的地位有所不同。在我国,最密切联系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的适用可分为固化连接点和动态连接点,这二者将法律所有连接点的指向全部包括,因而在该法中的地位高屋建瓴或指称基本原则地位。在明确最密切联系原则在该法中的地位后,法官在适用具体法律条文时,需要自由裁量的,应依照最密切联系度的递减进行选择,而非法院地方便主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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