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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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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卫生事业特点的卫生法律体系,为实现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而努力,根据全国人大代表的提案建议,卫生部已经将《卫生法》的起草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于2000年4月9日至10日在杭州市召开了《卫生法》立法研讨会,《卫生法》起草工作正式  相似文献   

2.
一、地方卫生立法项目预测研究的意义卫生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有关方面长期共同努力下,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以医疗机构与卫生专业人员管理、公共卫生管理、中医药管理以及生命科学等内容为主的卫生法律体系,在卫生工作各个领域,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然而,相对卫生管理法制化的要求而言,卫生立法工作还存在着不相适应之处:  相似文献   

3.
精神卫生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全部精神卫生法之中,体现精神卫生立法的基本精神和根本价值,用以指导精神卫生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基本法律准则。调整的对象的特殊性和所处发展阶段的特殊性决定了基本原则之于我国精神卫生法的特殊意义。精神卫生法基本原则的确定不仅要有法律依据,更应该建立在反映该法根本价值和基本矛盾的理论基础之上;不仅要正视精神卫生工作进展滞后形势堪忧的严峻现实,回应社会实践对精神卫生法的强烈需求,还应尊重精神卫生防治规律,顺应世界精神卫生立法的时代潮流。  相似文献   

4.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卫生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卫生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特征、基本原则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等理论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并越来越认识到卫生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能否将卫生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看待,尚不尽一致。笔者认为,卫生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正确认识这个问题,有助于正确理解卫生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至整个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加快我国卫生法和卫生法体系的建设和发展。(一)在我国,"法律体系"通常是指部门法体系,即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可以划分为哪些部门,或者说一国现行法律的整体是由哪些部门构成的。划分部门法的目的在于方便人们掌握、分析和完善全部现行法律。但是,划分部门法亦或法律部门并不是随意的,它必须有客观的依据。这依据主要有两个:一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即一定社会活动领域中的社  相似文献   

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工作成绩显著。党的十四大确定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这个目标,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要在本届任期内大体形成社会主义经济体系框架,并制定了《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入三年多的时间过去了,我国的全国人大立法工作取得了突出的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框架现状如何?为进一步形成和完善这一框架,今后还应抓紧制定哪些法律呢?八届全国人大以前有关市场经济法律的制定情况1979年至1993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中,与社…  相似文献   

6.
这次会议我们邀请了部分省市法规处的同志共同研究起草《卫生法》的问题。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对卫生立法工作,特别是研究制定《卫生法》的工作十分重视和支持,张怀西、刘明璞副主任委员等这次又亲临指导,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为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卫生部于1998年11月在上海召开了全国卫生法制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我国卫生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研究部署了今后几年卫生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提出到2010年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相似文献   

7.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起步到基本形成.回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发展历程,可以得出我国立法工作的诸多有益启示.展望未来,我们要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目标,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确保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8.
当前卫生法体系研究的进路多从体系内容建构的角度出发,论述卫生法体系中所包括的基本内容,但由于卫生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与调整方式的多样性,对卫生法的内涵与外延未有一致的认识,因而妨碍了卫生法的理论研究和在实践中的进一步发展。所以研究卫生法理论体系的建构,应当首先缕清其前提。大量的卫生立法与卫生法制活动为研究卫生法理论体系的建构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是卫生法理论体系建构的基础;卫生法学的学术研究与学科建设发展为推动卫生法理论体系的建构提供了强大的助力,是卫生法理论体系建构的支撑;卫生法作为对社会变迁的回应装置,具有社会生长的属性,以对健康权的关切为核心的人文关怀作为卫生法的精神内核,也是构建卫生法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在此基础上作为卫生法理论体系建构前提应该围绕着健康权核心来定义卫生法。  相似文献   

9.
党的十五大确立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是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针。有法可依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和前提,因此,上海市人大和政府十分重视地方立法工作。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上海的地方卫生立法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以国家卫生立法为依托,根据经济体制改革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城市发展的特点,抓住机遇,突出重点,在社会公共卫生管理、医疗执业监督管理等领域分别立法,现行有效的地方性卫生法规有6件,政府卫生规章有12件,初步形成了有法可依的大好局面。上海的地方卫生立法工作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国家法制建设刚刚起步,卫生立法工作的任务是加快速度、改变无法可依的状态,为卫生部门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奠定基础。第二阶段,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迅猛发展并日趋完善,卫生法的数量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基本覆盖了卫生管理的各个领域。卫生立法工作的重点也从追求规模数量向  相似文献   

10.
卫生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它是建立在医学科学基础之上的专门调整医疗卫生活动领域内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并以保障公民的健康权为根本宗旨,其基本形态和原则都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卫生法有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特点和调节手段。卫生法律意识是卫生法制实现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实现是卫生法制建设最关键的基础环节,作为法律意识的一种,它不仅具有一般法律意识的共同属性,还具有自己的特殊属性。卫生法律意识问题是卫生法学基础理论的重要问题,也是卫生法制实践迫切需要解决的新的课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研究卫生法律意识,认识卫生法律意识的形成机制及其在卫生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对于优化卫生法制实现环境,加快卫生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吴高盛 《法学杂志》2004,25(5):20-22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显著的成就;改革和完善了国家立法体制,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是,我国的立法工作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必须为经济建设服务,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整和统一。  相似文献   

12.
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体现了卫生法的重要性.卫生法是一门独立的部门法,具有调整对象的特定性、法律规范的重要性和法律体系的综合性及体系性.我国已经建立了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为基本法的卫生法律制度.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为推动卫生法学科建设,建议所有...  相似文献   

13.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从1979年至今的整整十年中,除现行宪法外,共制定法律80个,通过了20个修改、补充法律的决定和40多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总的看来,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完善和发展打下了基础。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立法工作方面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探讨。  相似文献   

14.
卫生法地位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卫生法是否为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卫生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在对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意义和标准重新构思的基础,认为卫生法在职能、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上都不足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尽管作为独立的卫生法法律部门难以成立,但完全可以形成一个以卫生法律规范和卫生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的独立、综合的卫生法学学科。  相似文献   

15.
中共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十几年来,中国已经制定了百多件法律、法律解释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而随着立法速度的加快,立法质量已经成为当前立法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卫生法是调整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范人们在卫生领域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人们处理卫生问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也是司法机关解决卫生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正确理解和贯彻卫生法,对于建立正常的卫生社会关系,保护公民的健康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国民健康素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20年来,《中国卫生法制》致力于总结和归纳卫生法律制度建设与实施的得失,研究卫生法治领域的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形成了显著的影响,为繁荣卫生法治的学术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可以预见,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以及卫生、医疗体制改革的宏观背景下,卫生法研究将大有作为,作为以交流与展示卫生法领域研究成果的《中国卫生法制》杂志,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相似文献   

18.
陈绍辉 《证据科学》2005,12(2):114-118
卫生法是否为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卫生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在对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意义和标准重新构思的基础.认为卫生法在职能、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上都不足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尽管作为独立的卫生法法律部门难以成立,但完全可以形成一个以卫生法律规范和卫生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的独立、综合的卫生法学学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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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后评估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事业取得长足进展,现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但是,宪法和法律的制定以及制定后的实施,尚存在诸多值得注意的问题。比如,现行的立法原则、立法体制以及立法程序中的各项制度设计是否合理,是否得到有效的落实?业已基本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结构是否完善?内容上是否切实反映了中国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的真实需要?宪法和法律制定后实施得怎么样?等等。这些问题在实践中已不断显露出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设计适当的方法和制度,对这些问题进行经常性的调查、评估和反思,是一项新的和重要的立法后续性工作,是必要的立法"回头看"。我国的立法后评估应当从本国的实际出发,不适宜搬用国外的做法。  相似文献   

20.
《中国审判》2011,(4):14-21
2011年3月10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如期完成。”这是我国在立法领域取得的重大进展,也是我国法律建设的重大成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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