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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法制》2000,(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到2000年,初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包括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卫生执法监督的卫生体系。当前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已成为卫生改革的重大课题,受到普遍关注。笔者就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背景、必要性、目标及内容等谈一些个人的粗浅看法,希望引起大家共同讨论,以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一、卫生监督制度概况我国现行的卫生监督制度是我国卫生法制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管理卫生事务的重要形式和手段。新中国建立后,按照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根据1953年政务院第167次会议的决定,参照前苏联的模式,在全国范围按照行政区划建立了各级卫生防疫站。1954年政务院第206次会议批准发布的第三届全国卫生行政会议决议提出在我国逐步建立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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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及卫生部、浙江省有关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卫生厅的工作要求,浙江省磐安县于2002年7月组建了县卫生监督所。在县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中,我们有一些较深的感受和体会,在此作一浅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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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要进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
新中国成立六十年以来,各级卫生防疫站在预防控制传染病和公共卫生隘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推进,卫生防疫站原有的工作模式能否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值得我们深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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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卫生行政执法 完善卫生监督体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卫生法制》1998,(2)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一系列卫生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公共卫生立法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卫生监督体制不顺,职责不明,影响着卫生监督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存在着有权监督机构不具体执法,无权的机构又经常对外行使监督权力的现象。作者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对现行卫生监督体制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了改革的粗浅建议和设想。1.现状1.1.卫生监督执法主体不到位。现行颁布实施的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只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授予了卫生防疫机构一定监督处罚权,目前这一条例也在修订之列。大部分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卫生监督机构均属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我国现行公共卫生监督管理承原苏联体系,大部卫生执法权力还在卫生防疫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从法律条文上实行了执法主体的转换,但卫生行政机构改革定编定员时又没有考虑这一职能的需要,有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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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法学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卫生法制》2000,(3)
卫生监督,是卫生行政执法的专用同义词,主要应用于社会公共卫生管理领域,它是国家管理社会公共卫生事务的重要形式和手段,是公共卫生管理活动中的基本法律制度。我国自建国初期,就提出了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1954年由政务院批准的《第一届全国工业卫生会议决议》中,明确提出实行卫生监督制度。同年,卫生部颁布的《卫生防疫站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卫生防疫站的任务是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与传染病管理。从此形成了以行政业务管理为主的全国卫生防疫体系,卫生监督内容也从工业卫生逐步拓宽到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以及传染病控制等公共卫生各个领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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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铁路基层卫生执法管理及运行方式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尽管卫生监督执法与疾病控制管理工作在机构和职能上进行了分设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具体的卫生监督执法中还存在一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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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法制》1997,(6)
一、基本情况介绍贵阳市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8973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522户,市属工业企业383户,放射装置使用单位78户,从业人员227410人,中小学校1431所,学生477010名。全市共有市、县(区)级卫生防疫机构11个,有各类专职卫生监督员138人(食品卫生:64人,环境卫生:24人,学校卫生:7人,劳动卫生:9人,传染病防治:34人)兼职54人。多年以来,我市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的卫生监测和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分别由省、市、区(县)及铁路系统按各自的分工实行分级管理。分工原则大致如下:(一)食品卫生: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对省级以上(含省级)企业,中外合资、外资等涉外企业,跨省、地、州市的部份经营单位,进行监测、监督管理和证件发放工作;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对城区范围内市级、跨区(县)的部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测、监督管理和证件发放工作;区(县)级卫生防疫站负责对辖区内县级以下(含县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测、监督管理和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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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现状、存在的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我市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全国各地一样,经过前几年的充分准备和近2年的实质启动,至2002年3月,已基本完成第一阶段的改革任务,之所以说是第一阶段的改革任务,是因为体制改革以后的诸如运转机制等具体问题尚需进一步完善。这次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其不仅有利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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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法制》2000,(2)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和完善,《食品卫生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先后颁布,卫生监督执法主体向卫生行政部门转移,原先以卫生防疫站为主体的卫生监督体制已不适应法制建设的需要。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上海市卫生局对卫生监督体制进行了改革。一是组建成立了市、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向卫生行政执法过渡打下了基础;二是随着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建立,按照政事分开和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对市、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职责和功能进行了进一步的定位,建立健全了市、区县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两大体系。一、调整完善卫生监督体系是卫生改革的需要(一)原有的卫生防疫站已不适应加强法制建设的要求随着我国卫生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执法主体的转移,原有的以卫生防疫站为主体的公共卫生监督体制与社会主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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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设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们希望拥有一个强大的、相互制约的、受到程序法约束的司法体制,但不希望看到它权力膨胀,对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造成威胁。只有制约的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现存的问题,才能保证长治久安,保障人民自由和发展,从而保证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短的20年间,我国的法治建设有了举世瞩目的巨大进步。但现阶段的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重大问题,使司法系统运转不良,人们对其信心不足。可以说,中国司法体制已经走到了不实行重大改革就不可能进一步走向法治、就不可能求得社会各阶层信任和服从的阶段。立法的根本目的在于施行,长期以来忽视了这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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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法制》2000,(2)
浙江省地处东南沿海,人口密度高,市场经济发达。与全国其他省市一样,随着对外开放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立和完善,尤其是随着《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的颁布,卫生监督作为卫生领域的一项基本制度,逐步得以确立和完善,全省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的景象,极大地促进了与此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面貌的改善,提高了卫生工作质量。据统计,至1999年底,我省已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8万余家,从业人员83万余人,食品工业产值超过500亿;公共场所6.5万余家,从业人员30余万人;化妆品生产企业近300家;从业人员近4000人;集中式供水单位5000余家;放射工作单位近3000家,放射工作人员6000余人。食品卫生合格率从1979的54%上升到1999年的85.3%;放射防护合格率达94%以上;全省饮用合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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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法制》2001,(1)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按照卫生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卫生监督体制改革,青岛市作为卫生部卫生综合改革试点的城市,于99年上半年对卫生监督体制进行了改革探索,一年多的改革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有几个方面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一、改革的思路和指导思想一项改革工作要取得成功必须要有一个清晰的思路和正确的指导思想,我们认为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不能孤立地进行,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体制改革必须同时进行。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只会事倍功半。其原因:一是从卫生监督历史沿革看,卫生监督工作主要是在原卫生防疫机构中兴起、发展起来的,逐步南单一方面的卫生监督管理走向社会公共卫生管理,无论是人员队伍.还是工作方式、方法及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