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新疆人大(汉文)》1998,(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8年9月25日审议通过。观予公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2.
《新疆人大(汉文)》2004,(5)
(1998年9月25日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3月26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行为,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旅游业,是指利用旅游资源和设施专门或主要从事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游览、住宿、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于2004年3月26日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特此公告2004年3月26日 相似文献
3.
《新疆人大(汉文)》2005,(1)
(1995年8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2004年11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农业机械管理,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保障农业机械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的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第三条在自治区行政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于2004年11月26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特此公告2004年11月26日 相似文献
4.
《新疆人大(汉文)》1995,(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和管理,促进自治区矿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自治区境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矿业经济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第四条自治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可以优先开发利用。第五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加强水 相似文献
5.
《新疆人大(汉文)》1995,(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8—34)(1995年6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已由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995年6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城乡集贸市场的发展,加强城乡集贸市场的管理,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集贸市场,是指有固定场所和设施。有若干经营者实行集中、公开交易消费品、生产资料的公共交易场所。 相似文献
6.
《新疆人大(汉文)》1995,(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已由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5年8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发展 相似文献
7.
《新疆人大(汉文)》1998,(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8年7月30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8.
《新疆人大(汉文)》1998,(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8年9月25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9.
《新疆人大(汉文)》2005,(1)
(2002年5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11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关于修改(自治区电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2004年11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删除第十二条第三款,即:“利用截潜流等方式取用地下水的,须经当地人民政府水行政 相似文献
10.
《新疆人大(汉文)》1999,(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9-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案物品估价管理条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9年7月30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九届人大会常委会1999年7月30日 相似文献
11.
《新疆人大(汉文)》1995,(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已由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5年8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相似文献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