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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可转换公司债与国有企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可转换公司债(Convertiblebonds)是指公司债券持有人(即公司债债权人)有权依照其自由意志,按债券发行时规定的转换价格或比率,在请求转换期间内,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债券转换为原发行公司所发行的股票的公司债。与募集新股相比,发行公司债是公司筹措...  相似文献   

2.
可转换债券的几个法律问题●刘卫东作为金融衍生工具的一个品种,可转换债券(以下简称转券)从八十年代起在国际资本市场异军突起,备受瞩目。1994年欧洲可转换美元债券的发行总值达186亿美元。日本可转券品种的数量仅次于国债,成为股市规模扩容的一种主要途径。...  相似文献   

3.
充足的资金是现代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因而多渠道的筹资方式成为公司资金来源的重要保证。公司通过发行债券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是现代公司经常采用的一种有效筹资手段,各国公司法皆对公司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资金有明确规定,使之成为一种法定的筹资方式。我国(公司法)也不例外。根据(公司法)第168条、第172条的规定,我国(公司法)仅允许公司发行记名公司债券、无记名公司债券、不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四种类型的公司债券。不知是由于立法者的疏忽还是基于其它原因的考虑,(公…  相似文献   

4.
刘江平 《中国律师》2002,(10):44-44
可转换公司债券(ConvertibleBonds,以下简称可转券)发源于19世纪的美国,1843年NewYorkRrie公司首次向社会发行可转券。如今,全球范围内可转换债券市场的发展,无论是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并且日趋成熟和繁荣。特别是在最近几年,由于金融危机和网络泡沫破灭所引致的全球股票市场的低迷,加上各国利率水平的不断下调,可转换债券的融资成本大幅下降,全球可转换债券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根据有关资料的统计,每年全球新发行的可转券规模(Issuance)超过了1000亿美元。我国可转券的发展起步于20…  相似文献   

5.
王承荣 《中国律师》2000,(10):45-46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转券”)是公司债的一种,是一种特殊的公司债。具体是指债券持有人有权依照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公司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股份的公司债。转券是具有双元要素结构的证券,即兼有债券和股票的双无要素结构。转券从其生命的开始至转换前是债券,成长演进转换后则属于股票。转券的发行、交易和转换都要涉及到众多的不特定的转券持有人的利益,涉及到包括转券在内的整个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转券是一种特殊的公司债券,其债券利息比一般公司债低,投资者愿意投资转券是困为在满足了转券契约约定的条件时,可以转换成发…  相似文献   

6.
1992年11月,深圳市宝安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为可转换公司债券,这意味着一种新的公司债券开始出现于我国的证券市场。然而由于国内还没有关于这种债券的专门研究,这种债券的特点、发行及转换的要求还不为人知,这极不利于该种债券在市场上的流通,影响人们对之的投资热情,也不利于该种债券的购买者或持有者合法利益保护。为了促进该种债券之发行、转让和转换的规范化,保证其在市场中正常的操作,本文拟从三个方面对之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商务与法律》2005,(1):37-38
韩国已经出台了一项旨在帮助国内企业抵御外资恶意收购的新规则,这项在2005年3月生效的新规则规定,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的投资者,在公开控制公司经营权的意向后,5日内不得行使投票权且不得继续购入股票。韩国公司成为收购目标后,可以增发股票或发行债券以对抗恶意收购。如果投资者在柜台市场公开收购某公司5%以上股份,目标公司可以发行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以进行自我保护。  相似文献   

8.
也谈此案原担保人应否继续负担保责任申屠青,王文祖《人民司法》1996年第5期刊登了罗书平。龚勇同志撰写的《债券由代理发行银行垫支兑付,原担保人应否继续负担保责任》一文(以下简称《债》文),就B厂为A厂委托工商银行某支行代理发行企业债券提供担保,在债券...  相似文献   

9.
上市公司私募发行证券的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私募发行的涵义 私募也被称为定向发行.“私募”与“公募”相对应,是指发行人或证券承销商通过自行安排将股票、债券等证券产品销售给他所熟悉的或联系较多的合格投资者,从而避免经过证券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一种证券发行方式。它与公开售股、配股(公开发行)等一起构成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主要工具。在我国当前的债券市场.B股、H股发行市场和A股的再发行市场(主要指配股).  相似文献   

10.
世纪之交 ,法律出版社推出了时建中博士的专著《可转换公司债法论》。这是迄今为止在这一课题上研究最为深入的一部力作 ,可以说具有填补空白的意义。可转换公司债是我国公司法颁布后出现的一种新的融资方式 ,涉及到多种利益关系的交叉 ,是一种复合型债券 ,跨越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等多个法律部门。《可转换公司债法论》的可贵之处 ,就在于作者从法律经济学这样一个全新的视角 ,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 ,遵循着既有利于发挥可转换公司债券特有的经济功能 ,又能均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发行公司及发行公司老股东三者之间利益的思路 ,尽可能…  相似文献   

11.
《商务与法律》2005,(4):46-47
央行2005年10月9日宣布,已于近日批准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在全国银行问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人民币债券11.3亿元和10亿元。这是中国债券市场首次引入外资机构发行主体。从2002年开始,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开发机构就寻求在我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筹资,满足其贷款需求。2005年2月18日,人民银行、财政部、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该管理办法围绕规范国际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行为,明确了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  相似文献   

12.
北京市京水房地产开发公司(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京水公司)与北京海意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营企业,以下简称海意联公司)合作开发旧村改造项目而产生纠纷,京水公司申请仲裁解除双方合作开发协议等请求获得支持后,海意联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仲裁,并投诉其在债券发行中存在隐瞒仲裁案等行为。  相似文献   

13.
1994年11月25日,四川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券公司)与四川新潮计算机产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计算机公司)签订代理包销发行计算机公司企业债券协议,约定由证券公司代理发行企业债券500万元,期限一年,年利率125%,到期时间1995年11月27日,到期由计算机公司将本金与利息562.5万元划入证券公司指定的帐户。1994年11月29日,证券公司与成都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托公司)签订债券包销协议,约定由信托公司包销证券公司代理计算机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2O0万元,期限一年,年利率12.5%,信托公司应于1994年11月30…  相似文献   

14.
蒋进 《中国律师》2008,(3):54-56
2003年12月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人附属资本的通知》以及2004年6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的《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管理法规的相继出台,扩大了我国商业银行筹集资本金的渠道.为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奠定了制度基础,促就了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不断地升温。同时,也鉴于目前对次级债的分析,大多数学者都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加以论证,国内也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次级债加以调整。因此,本文拟就次级债的法律问题谈些自己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发展,国内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为解决这一矛盾,从1982年开始,中国金融机构开始步入国际资本市场,以发行债券的形式筹措资金。笔者结合参与国内金融机构在日本发行日元公墓债券的实务,对债券发行的几个问题提出自己的浅见,以求得同行的措教。一、关于国内审批制度问题中国是实行外汇管理制度的国家,国家通过许可、批准或禁止外汇管理对象持有、买卖或转移外汇的行为,来达到管理的目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境内机构欲在境外发行债券的管理规定》,中国境内机构欲在境外发行外币债…  相似文献   

16.
债券由代理发行银行垫支兑付,原担保人应否继续负担保责任罗书平,龚勇A厂为筹集技术改造资金,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1992年5月3日发行地方财政贴息债券200万元。该债券期限3年.年利率10%。A厂与B厂同属一个行业主管局,该主管局指令B厂为A厂发行债...  相似文献   

17.
特定情况下无记名金融债券丢失可按公示催告程序审理付文华1989年7月15日,张某到河南省安阳市建设银行文峰支行某储蓄所购买建设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适逢债券售完,营业员建议张某将所携带的现金1.5万元存入活期帐户,待下批债券取来后再转换成债券,时间计为...  相似文献   

18.
企业债券安全性探讨黄晓明一、发行债券企业的主体能力分析1.发行债券企业的主体资格要求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发行企业债券。要解决哪些企业能够成为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的问题,就必须首先从法律上明确企业债券发行主体所应具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一般而言,考察...  相似文献   

19.
资产证券化是作为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的一种新兴的融资技术,目前在国外许多领域已经得到广泛成熟的应用,而我国尚处于相关理论探讨和试点阶段。市政交通路桥收费权资产证券化是将交通路桥收费权所产生的可预见的、稳定的收益现金流,通过证券化运作转化为在资本市场可发行债券的一种融资创新。本文试图对市政交通路桥收费权资产证券化的运作理论和应用进行探讨,井提出应封市政交通路桥收费权资产证券化之风险的防范策略。  相似文献   

20.
陈峰  刘照勇 《法制与社会》2010,(23):158-158
发行地方债券对减轻中央财政负担,规范地方政府的筹融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地方债券制度实属一片空白。本文从分析我国发行地方债券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入手,通过对发行地方债券存在的风险考量,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地方债券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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