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防卫过当只能构成过失犯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防卫过当,是刑法中规定应负刑事责任的情况之一。但是,由于防卫过当本身的复杂性,关于防卫过当犯罪的主观性质(故意还是过失)在司法实践中还缺乏一致的认识,有必要在理论上加以阐明,以保证正确地处理防卫过当案件。我认为,防卫过当行为符合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只能构成过失犯罪。按照刑法理论中关于正当防卫的学说,防卫过当,是防卫人在实行防卫时,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结果的行为。在防卫过当的场合,存在着正当  相似文献   

2.
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我国刑法分则没有防卫过当的罪名和罪刑幅度,其罪过形式,法学界争议甚多。考诸其他国家刑法,虽普遍认为防卫过当是犯罪行为,但对其罪过形式规定不一。巴西刑法规定:“行为人过失地超越合法防卫的限度,如果实施的行为应受过失罪惩罚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苏俄刑法典(1978年1月修订版)规定:“杀人超过正当防卫限度的,处二年以下的剥夺自由,或一年以下的劳动改造”。“重伤他人身体或伤害他人身体超过正当防卫的限度的,处一年以下的剥夺自由或一年以下的劳动改造。朝鲜刑法典规定:“超过正当防卫的范围而杀人,或在犯罪现场逮捕犯人时,因超过必要限度致使犯人死亡的,判处三年以下的徒刑,或一年以下的劳动改造”,“因超过正当防卫范围,致重伤他人的身体的,判处一年以下的劳动改造”。  相似文献   

3.
<正>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履行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各义同居生活。我国现行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事实婚姻的效力,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对此有着不同的认识。有的认为,社会上目前还存在大量的事实婚姻,短期内不能完全消灭,从实际情况出发,应赋予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同等法律效力;对事实婚姻的解除应依离婚程序处理。有的则认为我国现  相似文献   

4.
对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不应一概否定杨建国对企业之间借贷合同的分析与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分歧,有的认为属无效合同,有的认为是有效合同但不应主张利息,也有既认定有效并判赔利息的.如某建筑公司为某实业公司垫支了工程款35万元,欲借此承包实业公司工程未果,诉...  相似文献   

5.
<正> 这本来不是什么新问题,一九七九年二月二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以下简称《执行意见》)中的“事实婚姻问题”一节早已作了回答。现在为什么要把这个问题重新提出来呢?这是因为有些基层人民法院在贯彻实施新婚姻法时,擅自规定:凡一九八一年元月一日以后来经登记而结婚,婚后出现纠纷而闹离婚的,人民法院一律不予受理。这些法院只在当事人所在地宣布其为非法婚姻,予以解  相似文献   

6.
不应将偷税数额比例规定为偷税罪的构成要件胡光华,韩兵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一条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  相似文献   

7.
论防卫过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订后的刑法对防卫过当作了较大幅度修改,本文从防卫过当的概念与构成、防卫过当的认定、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等方面对防卫过当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认定防卫过当的标准,并对防卫过当的立法进行了简评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法在规定允许对不法侵害进行正当防卫的同时,还作出了因防卫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规定.这个规定,刑法理论上一般称之为防卫过当.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所谓防卫过当,是指这样一种行为: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正当性的防卫行为,其行为结果超过了法律允许的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这种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结果的正当性防卫行为,就是防卫过当.  相似文献   

9.
黎宏 《中国法学》2014,(2):257-274
假想防卫过当的场合,根据行为人对过当事实有无认识,可以区分为故意犯和过失犯。由于行为人在对假想侵害进行反击时有防卫过当的认识,因此,其责任的追究,只能在其主观认识即防卫过当的认识限度内进行,否则,有违反责任原则的嫌疑。只是在以防卫过当的规定处罚假想防卫过当时,必须注意其与通常只能作为过失犯定罪量刑而不能"减免处罚"的假想防卫之间的衡平。  相似文献   

10.
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行为人误以为存在,并对之实行了“防卫”,但即使不法侵害是客观存在的,也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例如,被告李某深夜起床解手,发现有人正在翻越自己家的院墙,以为是小偷要入室行窃,便顺手操起一根木棒、对准“小偷”头部猛击一棒,“小偷”当即倒地。尔后找来手电筒查看,发现是邻居家来借宿的中学生王某,便立即送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而死亡。在此之中,本来不存在小偷入室行窃这种不法侵害行为,但行为人误以为存在,即使真是小偷入室行窃,而用木棒对准其头部猛击并致其死亡,这也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对于这种情形,在德日刑法理论上称为“误想过剩防卫”,是与狭义的误想防卫相并列的一种单独的防卫错误(属于广义的误想防卫的范畴)。在我国刑法理论上,一般称  相似文献   

11.
12.
防卫过当罪过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第20条第2款中的"明显"不应仅从客观层面来理解,也应关注其主观心理方面,这是动态分析防卫行为过程的必然结论,因此"明显"涵括行为人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的情形。从期待可能性理论角度考察,刑法放宽了正当防卫的限度,将原来疏忽大意过失心理支配下的防卫过当行为归入现在的正当防卫的范畴。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应是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  相似文献   

13.
李超 《江淮法治》2008,(8):35-35
因防卫过当打伤妻子的二哥并致其死亡,被告人侯某于日前被利辛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在旁帮忙的岳父赵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相似文献   

14.
正当防卫的意义与性质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行为人采取造成其一定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方法,以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遭受侵害或遭受更严重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意义在于保障合法  相似文献   

15.
假想防卫过当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假想防卫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多见,因而这方面的研究也较少。我们通过对一起假想防卫案件的探讨,提出假想防卫过当这一概念,以期共同探讨。周、吴、郑、王系邻居。某晚,周与郑、王口角,吴劝解。郑、王将周某打倒  相似文献   

16.
一、现代科技对过失犯罪的影响不言而喻,随着现代科技在人类生产、生活、交通、医疗等各个领域的广泛运用,随着机械化程度的大规模提高,现代科技所带来的负效应也成倍增加了。其一,都市人口日益高度集中,社会生活和管理工作变得更加复杂;其二,威胁人类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致险源成倍增加,并渗透到了包括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其三,作出管理决策或影响这些决策性质(收集、处理和传  相似文献   

17.
自首制度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量刑制度,它体现了我国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是刑罚个别化的体现。但是,毋庸讳言,我国现行刑法中对自首制度的规定是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如其并未对过失犯罪进行说明等等。本文中,笔者就过失犯罪是否亦能成立自首以及如何对过失犯罪自首进行认定作了研析,希望能引起立法和司法部门的应有关注。  相似文献   

18.
过失犯罪 ,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但是,法律的这种规定并非完全是明确的指示,常常要根据法律的内容来确定某一犯罪是否可以由过失构成,我国刑法中的金融犯罪即如此。从内容上看,违法发放贷款罪等是可以由过失构成的。构成金融过失须具备违反客观的注意义务、结果的可避免性两个要件。要正确认定金融过失犯罪,还要注意把握金融风险、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与金融过失的关系。  相似文献   

19.
论共同过失犯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共同过失犯罪问题,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聚讼颇多,特别是围绕共同过失犯罪能否成立共同犯罪的问题,国内外刑法理论界更是长期存在着肯定与否定之争,难以形成基本的共识。面对我国现代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立足于刑事司法实践,借鉴于前人的研究成果,应从正确贯彻刑事政策、完善刑法理论、正确理解共同过失的构造、正确追究刑事责任、兼顾诉讼便利等方面确认共同过失犯罪应当成立共同犯罪。  相似文献   

20.
马荣春 《河北法学》2003,21(5):115-118
从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论证共同过失犯罪统一定罪量刑的合理性,并提出共 同过失犯罪成立的条件和立法献言。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