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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无讼"观是儒家文化背景下的产物,是与传统社会共生共存的文化内核,有着其存在的社会根源。考察当前农村的"无讼",我们看到的是:司法腐败导致的农民对法律的不信任;各种形式的调解在纠纷解决中仍然是主要方式;规范的缺失带来的公平危机在部分地方日趋严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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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佩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4,(5):30-31
正民间纠纷6728件,调解成功6591件;医疗纠纷案件81件,调解成功74件。这组数据,是自贡市2013年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取得的工作成绩,同时也是我省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工作的一个缩影。这组数据,折射出我省担任"调解"职责的基层党员干部用真情服务群众,低调为民做实事的工作状态。在一件件看似不起眼的小事中,他们调解的是矛盾,调顺的是民心,生动诠释了基层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路线的真正含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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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树国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2007,9(4):26-28
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没有稳定的基础,就没有和谐的局面,就没有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及时有效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调解,是我国传统的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办法。“和为贵”式的调解深深渗透于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民族心理中,对促进人际关系和谐、保障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我国的调解制度主要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制度体系,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转型由这三大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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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楠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03,(1):65-66
随着社会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现有的交通事故处理方式,尤其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方式,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高效处理交通事故的要求.为此,在今后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走事故处理专业化道路,试行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开展交通事故处理民事调解移交人民法院的试点工作,是推进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法制化的必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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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1,34(3):79-82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具有文化价值、经济价值、效率价值和效果价值,而从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实施现状来看,其价值实现却受到许多限制。为此,需要从劳动争议调解范围的类型化、调解人员的专业化、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调解组织的协调性、调解协议的效力性等五方面对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制度进行理论构建,从而使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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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正处于由经济转型而引发的社会转型时期,产生了多元化的利益主体,也由此带来了多元化的利益冲突,这种状态已经影响了和谐安徽的构建,在这样多元化的社会背景下,构建适合安徽省情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合部门牵头协调,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集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于一体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按照不同纠纷种类的特殊要求及当事人意思自治,妥善、合理地解决纠纷的有效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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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的"教化型调解"存在的环境是封建社会和计划经济社会这样的"一体化社会"."一体化社会"对诉讼调解有内在的需求,诉讼调解也依赖"一体化社会"提供干预的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被区分为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相应的诉讼模式也由职权主义转化为当事人主义模式.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审判权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进行干预失去了正当的基础.法理的分析也表明调解与诉讼存在诸多矛盾和冲突,多年来,调解与审判关系的摇摆正是这种种矛盾的体现.调解应逐步转化为和解,且应与诉讼进行适当分离,调解不应再成为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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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娥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2,(6):66-69
电视调解是人民调解在现阶段的一种新的发展形式,是人民调解和电视媒体的联姻,二者的强强联合,对于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起着重要的作用。规范意义上的电视调解不同于一般的情感类谈话节目,其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电视调解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调解,它有调解的公开性、非地域性、影响的广泛性等优势,但也面临个人隐私的曝光、娱乐化倾向、节目的公益性与私利性矛盾等问题。因此,在实践中应注重当事人的隐私保护,警惕"娱乐化"的侵害,更多地体现社会关怀与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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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俊奇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0,12(3):42-47
对于社会信任和腐败之间的关系,多数研究都假定社会信任程度越高,腐败程度就越低。但严格来说,相反的命题也是成立的,裙带关系、任人唯亲等现象也体现出较高程度的信任,且这种信任程度越高,腐败现象越容易滋生。社会信任可分为一般信任(包括经济交易双方的相互信任,公民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普遍信任,人们对法律体制、国家机构的信任)和特殊信任(基于血缘、情感、关系网络的小团体内部的排外性信任),实际上,一个社会的一般信任程度越高,这个社会的腐败程度就越低;而在一个对制度和陌生人缺乏一般信任的社会中,程度越高的特殊信任将越成为腐败滋生的土壤。这给我们认识腐败、预防腐败和进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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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向东 《党史博采(理论)》2014,(7)
正在社会转型和矛盾凸显期,"调解"尊重历史传统,符合社情民意和社会管理的客观规律。它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方式;是维护稳定的积极探索;尤其是在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我国有重视调解的历史传统。"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孔子的话至今为人乐道。自古以来,我国民间就有厌讼的传统,民间纠纷,居间调解,无伤和气;对簿公堂,打官司,一向被认为是迫不得已的事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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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在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多种矛盾和纠纷。调解是我国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方法,被国际社会称为"东方经验"。那么"东方经验"的奥秘在哪里?湖北省天门工业园(多祥镇,以下简称为园区)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中,找到了精彩答案。纠纷,就是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交叉在一起,形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民事关。许多纠纷,只需基层组织出面劝解,甲乙双方都可以握手言和。但是有的纠纷越吵越凶,越闹越大,基层干部调解相当困难。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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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三十多年里,中国的改革开放既创造了经济奇迹,也引发了一系列犯罪行为和群体性事件,给政府维护公共秩序的稳定带来严峻挑战。国家回应不稳定的办法很多,其中改革传统的调解制度以便适应日益严峻的维稳压力,是一项引人注目的工作。这项被称作"大调解"的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包括把传统的调解形式整合到一起,由党委与政府统一领导,强化司法机关的调解职能,扩大行政机构的调解权限等,旨在提高政府化解矛盾的能力。然而,"大调解"的改革并非是对传统调解形式的制度超越,仍然保留了传统调解形式的基本功能和本质属性,不同之处在于,它比传统的调解形式更具有强制性,渗透的范围更加广泛。这种制度调适对中国正在推行的市场经济改革、司法改革以及政治发展带来较大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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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颖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0,(2):26-26
[背景]近年来,医疗纠纷的处理成为社会关注、医院头疼的问题。传统的化解途径通常有三种。医院与患者家属自行协商,但双方往往难以达成协议;请卫生部门进行医疗鉴定,但患者通常认为医院是卫生部门的下属,怀疑医疗鉴定的公正性;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但时间和经济成本很高。为了探索一条患者信任,医院平安、政府满意的医疗纠纷处理途径,资阳市雁江区探索用大调解机制解决医患纠纷有效破解了医患紧张这一老大难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