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合同相对性的基本含义可以理解为对某一特定事项有约定的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只对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了就是说,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既不是合同契约的双方当事人,不得请示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义务,即使因为第三人的行为而使合同当事人遭到损失或获得利益或者第三人因合同约定而获得权益,合同的当事人或第三人也不能对第三人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提出要求履行或赔偿的债权请求。  相似文献   

2.
一、违约责任的相对牲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无论合同违约是由于当事人自己的原因,还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都应由当事人来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导致违约,违约一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要求赔偿。《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二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向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3.
违约责任制度是我国合同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障,不仅可以促使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觉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起到避免和减少违约行为发生的预防作用,而且在发生违约时,通过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使守约方的损失得到补偿。本文从合同违约责任制度的概念、特征,归责原则、违约行为的形态、承担方式、免责事由等几方面对违约责任做了简要的阐述。  相似文献   

4.
契约对第三人的保护效力之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RESEARCHONTHEFROTECTIONEFFICIENCYOFCONTRACTTOATHIRDPARTY契约为特定当事人间为规范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合意。因此,一般说来,契约仅对契约当事人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既不享有契约上的权利,也不负担契约上的义务,此为契约相对性理论实行的结果。在英美合同法中,也有合同默契原则(Privity)。根据这一原则,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某种默契关系,它是合同义务对双方当事人发生约束力的前提,因而合同对于非合同当事人不具强制力。合同理论的这种主张,在一般情况下甚为合理。但在…  相似文献   

5.
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违约责任制度是合同法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制度,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障,不仅可以促使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觉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起到避免和减少违约行为发生的预防性作用,而且在发生违约时,通过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使守约方的损失得到补偿,使违...  相似文献   

6.
试析涉他合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涉他合同的概念与沿革涉他合同是与束己合同相对应的、根据合同的效力是仅及于合同当事人还是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标准而对民事合同所作的一种分类。束己合同是效力仅约束合同当事人的合同,而涉他合同则是指效力涉及合同关系外第三人的合同。在现代合同法上,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对内效力与对外效力,对内效力指合同关系对合同当事人所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对外效力则是合同关系对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束己合同即体现了合同的对内效力,而涉他合同则体现了合同的对外效力,根据合同的效力是使第三人获得利益,还是使第三人…  相似文献   

7.
违约责任制度是合同法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制度,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障,不仅可以促使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觉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起到避免和减少违约行为发生的预防性作用,而且在发生违约时,使守约方的损失得到补偿,使违约方受到相应的制裁,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8.
违约责任是合同法律制度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通过的约定在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从而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更加明确。违约责任的本质在于合同的信赖保护,我们应该确定严格责任原则的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9.
任何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都含有时间效力关系,并受到时间效力的约束。经济合同法关于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就包括时效的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以内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逾期履行义务是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经济合同时间效力,按合同运行的不同阶段,可概述为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10.
1.合同的成立、效力与违约责任 正如一审和二审法院所确认的,区某与宾馆之间已经就住宿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且不存在无效情形,因此该合同合法有效,自成立时起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以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能履行或拒绝履行合同的,构成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预期违约,守约一方由此获得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相似文献   

11.
【裁判要旨】在审理探矿权转让合同糾纷时,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探矿权转让合同并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应首先审理探矿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形态,即合同是否成立、生效及合同条款的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未生效的探矿权转让合同,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具约束力。符合法定或约定解除条件的成立未生效的合同中的大量约定条款,在合同成立未生效期间,始终对合同各方当事人处于约束状态,在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约行使解除权时,适用合同解除制度,以实现公平效率价值。对于探矿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在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情况下,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兼顾商业风险负担和利益平衡等因素,根据事实证据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合理分配双方损失负担。  相似文献   

12.
吴光荣 《法学评论》2024,(2):145-157
预约是交易阶段化的产物,旨在满足当事人将阶段化谈判成果予以固定并赋予其法律约束力,同时实现对未协商一致的内容保留最终的决策权,因此既区别于交易意向,也区别于本约。尽管当事人订立的是预约合同,但在当事人已经按照本约履行义务时,应认定预约合同向本约合同发生了转化。当事人一方拒绝签订本约或者在协商签订本约时因不诚信导致本约未能签订,均应承担违反预约的违约责任。为保障当事人的交易安全,对违反预约合同的救济虽然不包括继续履行,但在计算违约损害赔偿时,应由法官在信赖利益与本约的履行利益之间根据预约合同所体现的交易成熟度进行酌定,而预约合同在内容上的完备程度以及签订本约的条件的成就程度等均是认定交易成熟度应当考量的因素。  相似文献   

13.
浅论合同无效而返还财产的几个基本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合同因不具备其有效要件而被确认无效,则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可引起当事人预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但它却要产生法律所直接规定的某些法律后果。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61条和经济合同法第16条的规定,返还财产是其法律后果之一。一、因合同无效而返还财产的性质及其理论依据众所周知,民事责任以当事人违反民事义务为前提,且在合同关系中,以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要件。但是,合同无效,当事人返还财产,只是要求当事人依无效合同而各自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合同无效,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不复存在,根本谈不上…  相似文献   

14.
邵晶  张志泉 《经济与法》2003,(12):40-42
预期违约制度,又称先期违约或事前违约,是指在合同到期前,合同义务人无法履行或通过明示或默示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到期合同义务的一项合同法律制度。预期违约制度与实际违约制度不同。当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届至时,对有效合同的义务的不履行,即构成实际违约,当事人对违约行为必然承担合同约定的或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15.
本文试就为保证行为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略抒浅见。 一、关于保证人的资格 保证是由合同债权人和合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作保证人,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合同债权人担保合同债务人履行合同。由此可见,保证人必须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在代订合同的情况下,代理人是否可以同时充任合同一方的保证人呢?一般来说,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合同债务人(即被代理人)的名义与合同债权人签订合同,该合同所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后果应当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人与合同债权人之间不产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代理人不承担其代签合同的法律后果,不是其代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依法也不享有其代签合同的主体资格,完全属于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但只要合同代理人具备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就可以成为被代理人或者合同另一方的保证人。  相似文献   

16.
关景欣 《中国律师》2000,(11):65-66
一、违约责任制度的性质与形态违约责任,学理上也称为合同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后果。违约责任制度是合同法的核心内容,是当事人自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强制力后盾,是保障债权实现的重要措施,在合同法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违约责任制度与合同债务有密切的关系:一方面,责任是以债务的存在为前提,是债务不履行所导致的结果,因而,只有在债务合法存在的情况下才能发生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另一方面,违约责任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国家强制其履行债务和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7.
<正> 出口商品质量违约责任是指外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时,该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出口贸易所涉及的当事人主要有生产加工企业,外贸经营单位,仓储运输单位和商检部门,由于国际贸易纷繁复杂,对出口商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责任在实践中是不易区分的,根据国际国内有关合同的法律规定、法律原则和国际惯例以及外贸实践,本文着重对生产加工企业、外贸经营单位、运输单位和商检部门应否承担出口商品质量违约责任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合同条款论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而合同条款则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确定性的说明。因为一系列合同行为,包括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履行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等都是围绕合  相似文献   

19.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保险人(即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但是,在保险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时还会出现涉及保险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民事主体。这些保险合同当事人以外的、涉及保险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民事主体称为第三者。由于保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只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对第三者并没有约束力,所以在保险合同中不可能规定第三者的权利义务。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中,包括如果出现涉及一方当事人利益的第三者时,另一方当事人应采取的态度和行为。以下试分别论述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和责任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一、财产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财产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当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  相似文献   

20.
论旅游辅助服务者的法律地位及责任承担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就旅游辅助服务者作出了相关规定,对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辅助服务者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作出了基本界定。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辅助服务者的法律地位呈现出多元性:既是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旅游合同的实际履行人,也是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旅游辅助服务合同的当事人。与其法律地位相适应,在责任承担方面,旅游辅助服务者应当对旅游者承担侵权责任,对旅游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