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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0 毫秒
1.
社会科学融入法教义学既有特定的时代背景,也有独特的基本路径,即先运用社会科学方法形成社科知识,然后将社科知识运用于教义学作业过程,经受教义学方法的筛选和过滤,最后成为教义学知识的组成部分。(经验)法社会学是一门描述性学科,可以提供法教义形成的经验基础和教义推论的社会图景,但在事实选择和事实评价方面均受制于教义学本身。法经济学包括实证进路和规范进路,前者可在特定领域作为教义学辅助,后者可能通过各种法律解释融入教义学,但经济学解读具有非必然性,效率标准不具有最高性,经济学知识也要受到教义学体系的制约。法政策学也包括规范性和描述性两种进路。规范性进路中的政策性价值判断往往优于教义学的概念逻辑,也可以一定程度上克服其僵硬性和机械性,但由于其评价标准的模糊性与碎片化,法政策要受教义思维的批判性审视和融贯化调控。描述性进路则与法教义学存在根本对立。总之,在法教义学的框架内,诸种社会科学各有其不可替代的意义,也有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局限。  相似文献   

2.
杨志敏 《知识产权》2003,13(5):11-13
知识产权法分为传统知识产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两法的根本区别在于法技术构成上有差异。两法虽然都采用将他人的特定行为视为违法的法技术,但权利化、登记及权利转移均为传统知识产权法所特有,并且只有登记制度才能解决权利转移和独占许可中的问题,文章指出这种差异的意义是传统知识产权法为成果信息的开发投资提供了更为多元化的回收途径或渠道。  相似文献   

3.
陈阳 《法制与社会》2011,(5):291-291
宗教自产生以来就对法律影响,这是基于法律与宗教的核心都在于统治。法律主要是行为上的约束,而宗教主要是心灵上的指引。但是要实现二者的目的,都要经历相似的发展过程。本文以印度法、希伯来法、伊斯兰法受到宗教的影响为视角,论述宗教是如何开始影响法律的。  相似文献   

4.
亚洲三国伊斯兰法的改革——比较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一、伊斯兰法概述 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又称穆斯林教,是公元7世纪阿拉伯先知穆罕默德所传播的一种宗教。“伊斯兰”在阿拉伯语中意为“顺从”,穆斯林指“信徒”伊斯兰教是三大宗教中最后出现的一个,但其传播之广泛是很惊人的。现在它拥有全世界一百个左右国家和地区的大量教徒。 伊斯兰法泛指以伊斯兰教义为基础的法律。阿拉伯语中称沙里阿(Sharia),即“真主安拉(Allah)指示的通路”,比较法学作品中所称的伊斯兰法系,是指所有伊斯兰教法的总称。  相似文献   

5.
张雪楳 《法学杂志》2001,22(6):37-39
产业法与国有资产法关系密切。国有资产法与产业法的宗旨具有一致性 ,即都注重社会整体效益 ,服从或服务于一定的政策目标。国有资产法与产业法是相互配合、相互依存的。国有资本管理和运营是贯彻产业法的工具 ,对国有财产的重组须由产业法进行指导和规范  相似文献   

6.
赵明 《现代法学》2003,25(3):27-34
李步云既是当代中国颇有成就的法理学家和宪法学家 ,又是“新时期”最早“自觉”到“法哲学”的法学家。他是从当代中国法理学和宪法学的“局限性”意识出发 ,而提出其法哲学主张的 ,其法哲学体系是围绕法的唯物论与认识论、法的辩证法与发展观而构筑并加以逻辑展开的 ,是对法理学问题的既深入又超出。为中国法理学研究提供基础、方向和标准 ,是李步云法哲学研究的根本目的所在  相似文献   

7.
法益性权利:权利认识新视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利由法律明确规定和保护,为权利人享有权利所带来的利益提供了一个确切的范围,同时也为其他主体不侵害该权利提供了一个清晰的警戒线。但法益性权利概念表明,在权利与社会观念相冲突、权利设定存在缺陷以及司法政策选择性保护和限制等场合下,权利也会蜕变为实质上的法益,权利的保护也可能会表现为“弱保护”。研究法益性权利问题有利于廓清权利损害赔偿的灰色地带,拓展权利救济的视域,从而促进权利保护制度的体系建构和完善。  相似文献   

8.
张晓静 《时代法学》2012,10(5):74-81
浮动汇率制下,货币贬值是比较普遍的国际现象,涉及货币债务的国际合同特别是长期合同大多难以逃脱合同价值贬值的宿命。为了保持合同价值,合同当事方开始将合同债务与某些商品、数据或者其他标准相联系,其中最常使用的便是指数条款。指数条款虽然曾经或者正在面对一系列的争议和法律障碍,但是由于其先天的科学性和优越性,已经成为国际经贸合同中预防贬值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9.
法条竞合犯的类型及其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条竞合是一种条文形态,而法条竞合犯是在法条竞合的基础上形成的特殊犯罪形态。法条竞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法条竞合犯则必须依附于法条竞合而存在。法条竞合犯的类型与法条竞合的种类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对于独立竞合犯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对于交互竞合犯适用重法优于轻法原则,对于基于交叉关系的偏一竞合犯适用全部法优于部分法原则。对于基于补充关系的偏一竞合犯适用基本法优于补充法原则。  相似文献   

10.
方新军 《法学研究》2007,29(4):69-95
权利的概念是人类社会发展到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的出现与个人主义观念的兴起紧密相关。古希腊和古罗马社会中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权利概念。斯多亚哲学和基督教理论中所蕴含的个人主义观念还不足以导致权利概念的出现。十二世纪出现了世俗个人主义和权利概念的萌芽。十四世纪出现了对拉丁文ius的主观意义和客观意义的双重理解。四个世纪之后,康德的哲学理论为上述理解提供了完美的说明。当世俗个人主义和自由意志主义成为权利概念的理论基础的时候,也就是现代权利概念诞生的时候。  相似文献   

11.
从最初统领一切的哲学领域分离出独立的法学学科,是人类科学认识的一种进步。从法学再到法哲学,更是在哲学思辨下对法的一种认识飞跃。  相似文献   

12.
论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这一术语早在罗马法中就已出现,但长久以来,法律学家对其研究仍非常薄弱,迄今仍没有专门研究法的渊源的著作,法的渊源的概念仍在争论中。所以其范围、价值也无法认清,法的渊源与其它法理学问题也无法厘清。本文指出法的渊源是法的形式的储备库,其价值的实现与国家法律文化、社会实际生活有密切关系。  相似文献   

13.
廖原  傅强 《政法学刊》2013,(2):28-31
我国属于自然灾害及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国家,而近年来我国为了有效预防以及应对自然灾害及安全生产事故订立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规范的订立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有效的预防及控制灾害提供了法律依据及法律手段。作为防灾减灾的法规范需要依托一个有效的法律体系来相互支撑,形成基准法和特别法之间的配合,法体系构建中需要注重法的有效规制功能,以及法体系之间的配合与衔接。  相似文献   

14.
我国民法典应设立债法总则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4,自引:2,他引:2  
我国民法典是否应设立债法总则?侵权行为法是否应从债法体系中分立出去?这是当前民法典编纂所讨论的重大问题之一。本文从法典编纂的作业要求、法典编纂的理论背景、各国或地区的民法典关于债法内容安排的通例以及债的一般规范对侵权行为的可适用性等方面,阐述了民法典应设立债法总则以统帅各种具体债,维护债法体系完整性的观点。本文还对主张侵权法独立的理由做了比较深入的剖析,认为这些理由不足以构成侵权法从债法中分立的理由。  相似文献   

15.
国际金融软法的效力与发展趋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漆彤 《环球法律评论》2012,34(2):153-160
在全球治理与公民社会兴起的背景下,国际金融软法的蓬勃发展是一种必然趋势。国际金融软法虽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在实践中却可能产生某种实际约束效果。运用社会法学派和现实主义学派的方法,可以较好地解释这一现象。国际金融软法的制定主体、调整范围和表现形式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国际金融硬法的不足。国际金融软法的实际约束效果主要通过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硬化"来体现。从发展趋势来看,除转化为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和国内法之外,国际金融软法在较长的时期内仍有自己独立的发展空间。国际金融软法的未来发展有赖于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  相似文献   

16.
通过对软法国内化演变的追溯可以发现,软法理论的特点在于强调软法的实效性。软法论者以能否运用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这一标准将扩展后的法范畴划分为软法和硬法,其实质是从保证法实效实现的要素角度对法进行的一种新的划分。但这种划分造成了保证法实效实现中的二要素——认同与强制的机械分离,特别是在软法的触角从社会法领域延伸至国家法并导致国家法领域"一分为二"之后,更引发了软法理论与既有的国家法理论之间的冲突。在目前我国法治环境质量不够好的情况下,不适当地提倡软法对我国法治进步容易产生始料未及的负面影响。如何真正推进法治,包括真正实现"软法之治",是目前软法研究首先绕不过去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7.
文章探讨德国《联邦惩戒法》制度下行政法院的角色与功能。与中国制度不同,在德国公务员惩戒决定不但不排除在法院受案范围之外,然而有部分处分决定甚至需要经过行政法院审理通过方能作出。为此,德国行政诉讼法设有专门的诉讼类别,即"惩戒诉讼"(Disziplinarklage)。笔者认为,该制度由于在客观性、中立性上存在较大优势,适合较严厉的惩戒处分,故对中国公务员制度今后的发展完善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8.
论法与法律意识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法与法律意识的相互作用及其矛盾运动 ,是法存在与发展的基本矛盾之一。法律意识的本原是而且只能是法律现象。法律意识的独立性 ,既相对于法律现象 ,也相对于除法律现象之外的其它现实的社会关系。培养法律意识的目的 ,主要是依靠一种进步的与科学的法律意识作为指导 ,形成正确的法概念 ,制定出一套好的法律规范与原则 ,建立一套好的法律制度 ,保证法律在实际生活中得到最有效的执行与遵守 ,使法的作用得到最有效的发挥。  相似文献   

19.
固有法、移植法之间的冲突也就是指资本主义法同社会主义法之间的冲突,自从当今社会形态划分为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之后,这种冲突就一直存在着。普适性和特殊性本是哲学的一对范畴,但是我们在这里主要不是从哲学出发,而是从法学本身出发来谈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20.
法的弥足珍贵来源于其产生的艰辛。权利不仅仅是人们简单的行为指南,更是每一个体的人格在精神上的生存条件。公民以此主张权利和为自身权利而抗争的过程是法从完成自身蜕变到生生不息的必经之路,而法感情正是蕴藏在这基于权利的理念价值之中不可或缺的核心因素,公民主张权利就是在人格本身精神层面上的自我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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