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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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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何科学定位监狱?""如何科学认识囚犯?""如何科学矫正和改造囚犯?",是监狱工作和监狱学研究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回答的基本问题,也应该成为监狱理论研究的基本问题。所谓科学发展观,其实质和内涵,就是解决认识和尊重客观规律发展的问题。监狱学作为一门实用的社会科学,无论怎样的边缘性,也无论怎样的交叉性,都必须要科学而有说服力的回答好上述三个基本问题。本文以"21世纪监狱管理创新研究丛书"为文本研究对象,初步并较系统地回答了上述三个问题。  相似文献   

2.
王哲 《犯罪研究》2016,(3):64-73
监狱的功能不旨在让犯罪人接受惩治并将其同社会隔离开来,而在于感化和矫正监狱中的囚犯并使得其能够重返社会。国家在监狱法规思想中应坚持正确对待监狱的刑罚和矫正功能,完善监狱内部运行程序和工作机制,给予囚犯基本的人权保障待遇。在监狱发展方向上一方面让囚犯屈服于法律的权威,防止囚犯之间相互影响,提高监狱监视监督机制,一方面要提高监狱官员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水准素养,保障囚犯正常生活水平并完善囚犯救济和感化制度,养成囚犯勤勉上进的自新意识。  相似文献   

3.
杜晓宇 《中国律师》2013,(12):82-82
变化莫测的太极图、青铜器上的纹饰、高耸的宝塔、几枝瘦竹的中国画、俊逸潇洒的书法.这些文化现象背后包含着怎样的深刻含义?都说中国文化是世界上唯一未曾中断的文化。源远流长。源在哪里?我们为什么会有这样那样的行为?是什么样的文化基因构成了社会上种种不同的现象?我们能不能破译中国人的文化密码,走进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我们能不能通过文化现象探究中国人特有的心灵姿式和生命律动。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新《律师法》的内容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尤其在关系到其切身利益的律师界。焦点之一就是新《律师法》第十三条对律师和法律服务行业的其他法律工作者的执业规定的理解所引发的争议,本文参考法律委的立法目的以及我国法律服务行业的实际情况,对该条规定展开评述。  相似文献   

5.
刘淑真 《法制与经济》2008,(16):35-36,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新《律师法》的内容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尤其在关系到其切身利益的律师界。焦点之一就是新《律师法》第十三条对律师和法律服务行业的其他法律工作者的执业规定的理解所引发的争议,本文参考法律委的立法目的以及我国法律服务行业的实际情况,对该条规定展开评述。  相似文献   

6.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市场主体和利益关系日趋多元化,为了较大程度的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劳资关系,预防和应对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法》应时出台。然而学界关于《劳动合同法》的争议较多,该法在实施一年多来,暴露了很多缺陷,如何对其进行清醒的认识,矫正其缺陷,实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本文将从法理学的角度予以阐述。  相似文献   

7.
征求意见中的《社区矫正法》逆转了社区矫正体制演进的方向.《社区矫正法》(草案)拒绝从矫正概念中推导矫正部门所主张的“制服效应”应予肯定,将惩戒决定和执行权交还公安机关的结论却违背了行刑一体化思维和权力运行规律.本着打破监禁刑执行困局即扩大假释的初心,矫正体制仍应继续在以下层面转型.国家司法行政部门全面承担社区矫正职能并非秀出权力肌肉,消除管理权与惩戒权间隙旨在明确行为与责任的逻辑关联,令惩戒设而少用;决定短期震慑性监禁处分的权力移交区县级社区矫正部门,既有效支持基层矫正活动又能节制惩戒冲动,但替代现行治安拘留做法无须在区县级矫正部门专设拘禁场所和配置司法警察,指定轻警戒型监狱承担三至十天震慑性监禁任务,只涉及警察权内部分配而非扩张,而且自由刑执行机制运行更顺畅;基层矫正人员是不可或缺的执法力量,由其承担督导和帮扶综合职能,继续优化和规制手机定位技术,社区矫正才可能名至实归.  相似文献   

8.
光等能量污染问题日益增多,根据现有法律,受害者难以得到直接有效的私法上的救济。《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法编》草案规定了能量污染环境责任,弥补了现行法的不足,为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提供了直接的救济途径。但该规定尚有诸多局限,笔者从司法经济、便利以及原被告利益衡平的角度对其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9.
吴钰鸿 《中国律师》2004,(12):83-88
目前,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已成为律师界乃至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也是司法行政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法律服务业发展迅速,对我国的法制建设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近10年来,在律师业快速发展的带动下,我国的法律服务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作为法律服务市场主力军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数量都大幅增加,均已超过了10万;法律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业务领域不断拓宽,得到了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但是,受多种因素影响,在法律服务业发展进程中,也产生了不少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法律服务市场特别是法律服务主体十分混乱,阻碍了法律服务业的进一步健康快速发展。对此,司法部已明确提出要“在国务院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集中一段时间对全国法律服务市场进行整顿和规范。”司法部张福森部长在今年1月举行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也强调:要对法律服务市场进行清理整顿,集中解决法律服务机构混乱的问题,规范公民代理,依法打击“黑律师”;要明确法律服务市场的执业主体,从长远看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主体主要是律师。法律服务市场涉及主体构成、业务范围、监管体制、规则体系四大内容,要规范法律服务市场,首先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规范法律  相似文献   

10.
政协委员喻权域先生建议全国人大制定《惩治汉奸言论法》一事引起强烈社会反响。该事件主要关涉到三个主体的言论自由:建议所针对的公民、建议者本人、针对建议的争论者。言论自由之法律限制本身也应受到限制——必须符合宪法要求,通过专门立法惩治"汉奸言论"不具有合宪性。透视这一事件可以发现,中国社会的进步初现端倪,人民的判断能力值得信任,更为重要的是,宽容制度的构建任重道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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