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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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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护士管理实行执业注册制度,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从事医疗护理活动的临床护士。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护士的监督管理。第二章考试第六条 1994年以后毕业的,获得全日制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可以申请护士执业考试。第七条获得高等医学院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文凭的在编人员,可以免于护士执业考试。第八条护士执业考试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省卫  相似文献   

2.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律师是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律师的执业权利源于法律的规定和委托人的授权。律师执业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和律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按照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和权限,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章程》制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第三条 本规范是指导律师执业行为的准则,是评判律师执业行为是否符合律师职业要求的标准,是对违规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处分的依据。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全国律师…  相似文献   

3.
第一条为加强出国从事医疗活动的医师、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维护出国医护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4.
《证据科学》2007,14(1)
第一条 为加强出国从事医疗活动的医师、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维护出国医护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5.
第一条为加强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规范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行为,保障和监督价格评估人员依法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庙宇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6.
[文(令)号]第33号令[公布日期]2006·2·9[类别]行政法·民政[施行日期]2006·2·9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登记管理,规范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行为,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以下简称制作师),是指经全国假肢制作师或者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务院人事部门和民政部门共同用印的《假肢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矫形器制作师执业…  相似文献   

7.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行为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即在个体行医的场合下,医师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能开展诊疗活动,否则便属于非法行医。然而,非个体行医的情形下,医师在无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行医,是否属于非法行医?对此,法律并无相关规定,本文对此类案件所涉医师是否属于刑法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管理,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证制度,提高房地产价格评估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师,是指经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后,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注册,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并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人员。  相似文献   

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本市导游人员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导游人员,是指依法取得导游执业资格,接受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或者景区(点)单位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导游人员的执业资格取得、执业活动及其管理。  相似文献   

10.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申请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认定和申请医师执业注册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已取得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以申请执业医师资格。 已取得医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1995年、1996年大学专科毕业生已经转正但未取得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以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相似文献   

11.
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相似文献   

12.
八面来风     
辽宁省司法厅组织全省律师进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知识统一考试 为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管理,增强执业律师的自律性,日前,辽宁省司法厅对全省4211名执业律师(合实习)进行了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知识统一考试。这次考试是律师制度恢复以来的第一次,考试由省司法厅统一命题,实行阅卷考试,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再不及格者将取消其执业资格。此项工作每年将举行一次。这一举措对提高律师职业道德水平,强化律师执业纪律,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辽宁省司法厅办公室)威海市普法依法治理实现“四个转变”  去年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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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导专利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代理机构的执业资格、业务状况和执业纪律等事项进行年检。专利管理机关和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依本办法做好相应工作。第三条凡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或开办业务的专利代理机构均应参加年检。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予以年检注册。第四条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内容包括:(-)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资格及主要登记事项;(二传利代理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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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国家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依据《教育法》、《执业医师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应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第三条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第二章组织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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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四章 考核和培训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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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0 3年1 1月30日司法部令第82号发布自2 0 0 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规范香港法律执业者、澳门执业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的活动及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香港法律执业者,是指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依据香港有关法规在律师、大律师登记册上登记,并没有被暂时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大律师。本办法所称的澳门执业律师,是指具有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在澳门律师公会有效注册的执业律师。第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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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申请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认定和申请医师执业注册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已取得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以申请执业医师资格。已取得医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1995年、1996年大学专科毕业生已经转正但未取得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以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第四条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人员,可以同时申请医师资格认定和医师执业注册,由所在机构集体申报.其中在医疗、保健机构中工作的,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申请;在预防机构中工作的,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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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律师执业条件第三章律师事务所第四章执业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第五章律师协会第六章法律援助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律师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行业务,规范律师的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第三条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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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律师执业条件 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四章 执业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五章 律师协会 第六章 法律援助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律师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行业务,规范律师的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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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武彬 《证据科学》2005,12(1):28-31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里的医生执业资格是法律法规要求成为医生从事计划生育手术所必需的资格与能力。结合有关卫生法律规范,笔者认为在1997年10月1日后,2001年10月1日前,本罪中的医生执业资格。“计划生育手术合格证”+“计划生育手术许可证”。在2001年10月1日后,本罪中的医生执业资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医师执业证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此框定了哪些是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本罪的主体-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人也就呼之欲出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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