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山西政报》195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公布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大事件。一九五三年一月十三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支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中,规定成立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进行宪法起草工作。一九五四年三月二十三日毛泽东同志代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经过宪法起草委员会周密的研究和讨论,并组织各方面人士八千多人参加讨论,至六月十一日顺利地完成了宪法起草的工作。一九五四年六月十四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把这个宪法草案公布并在全民中讨论,以便收集更广泛的意见,再作修改,准备提交第一届全国人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宪法草案反映了我们人民革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所出现的伟大社会变革的实际情况,用立法的形式总结了我国人民的主要的斗争经验和组织经验,把我国人民革命的成果——人民已经得到的利益肯定下来,并且把我国人民要在我国逐步建成社会主义社会这一个共同的愿 相似文献
2.
各位代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宪法,在我国国家生活中,是一件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情。我国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首要任务,就是制定我国的宪法。现在提交大会的宪法草案,是经过了郑重的起草工作而完成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一九五三年一月十三日成立了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宪法起草委员会在一九五四年三月接受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的宪法草案初稿,随即在北京和全国各大城市组织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方一面的代表人物共八千多 相似文献
3.
4.
5.
6.
总理、各位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草案,很久以前就着手起草,在起草过程中,得到了苏联法律专家的协助并进行过多次的讨论和修改,草案初稿曾经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第二十二次委员会议审查修改并作原则通过。为了使劳动改造罪犯工作进行得更好、更正确和更有成绩,我们认为有必要迅速公布这个条例。因此,特提请政务会议审查批准,以便公布执行。现在我仅就这个草案的主要内容,说明以下几点:一、几年来全国各级劳动改造机关,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遵照毛主席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的指示和共同纲领第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劳动改造罪犯成为新人的基本政策,贯彻执行了「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的正确方 相似文献
7.
8.
9.
10.
(一) 规范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使之纳入制度化的轨道,是完善地方立法工作的基础。由于受我国立法界研究立法技术概念和立法技术所包含的内容的两种不同意见的影响,对地方性法规的起草是否需要统一的规范,确有一些值得商榷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法律没有对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者的资格进行限制的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人民团体和公民都可以起草。起草者可以是法律规定享有提出地方立法议案权的机关或人员;也可以是不享有提出议案权的机关、个人或其他组织,但后者必须是受享有提出议案权的机关或人员的 相似文献
11.
各位代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我国国家生活中,是一件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情。我国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首要任务,就是制定我国的宪法。现在提交大会的宪法草案,是经过了郑重的起草工作而完成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一九五三年一月十三日成立了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宪法起草委员会在一九五四年 相似文献
12.
13.
14.
15.
《中国人大》2004,(14)
1954年9月全国人大建立后,经历了一个健康发展的时期。这个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也经历了一个建立、充实和健康发展时期。当时机关的工作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取得许多重要成就。我当时在法律室从事刑法起草工作。全国人大一届一次会议通过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还通过了全国人大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地方人大和地方人民委员会组织法5个重要法律,从而使我国既有了作为根本法的宪法,而且有了有关国家机构的5个基本法。但是,仍有一些基本法迫切需要制定。因此,具体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的彭真同志,在全国人大一届一次会议后,立即提出 相似文献
16.
17.
18.
19.
《山西政报》1955,(24)
「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已由国务院于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十日以(55)国秘云字第二○四号通知发布。国务院要求全国县以上的各级人民委员会都要对这一草案加以讨论,广泛地征求国家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并要求结合当前正蓬蓬勃勃地发展着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指导各合作社加以试用。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各市、县人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同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动员和组织力量,结合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和巩固工作,向区乡全体工作人员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讲解这一草案,具体指导各农业社加以试行。二、各个农业生产合作社都应当把这个章程草案在全体社员中进行认真地详细地讨论,通过学习讨论,结合本社的具体实际情况和需要,对于草案中没有规定或者没有具体规定的事情,做出补充的规定。已有社章的,应进行修订工作。任何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在讨论这个示范章程草案并且决定 相似文献